理论教育 感动上帝法调解成功,房屋租赁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感动上帝法调解成功,房屋租赁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见到“感动上帝法”奏效,承办律师喜出望外,遂居中提出调解意见:双方继续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按照原租金交纳,将先前欠付的30万元租赁费支付给出租方,出租方将门面房继续租赁给承租方。就这样,承办律师靠“感动上帝法”,巧妙化解了这起房屋租赁纠纷,成功平息了双方当事人的怒火,使债权人实现了租赁费应收尽收。因此,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承办律师通过“感动上帝法”,使得案件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感动上帝法调解成功,房屋租赁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感动上帝法”,是让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对律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责任感等信服,令当事人感动,让当事人从内心愿意接受律师的调解。如果当事人能心态平和地面对对方、接受调解,这便使律师调解工作迈进了一大步。如果当事人对律师信服——相信律师的执业能力,那么,案件调解往往能水到渠成。

一般来说,委托人既然能将案件委托给承办律师,肯定是信服律师的能力,但是,对方当事人在看代理委托人的承办律师与自己谈判时,往往“戴着有色眼镜”,认为承办律师只会单方面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无视其利益。此时,承办律师在案件调解、就争议问题进行协商的过程中,既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合理利益,也要考虑对方当事人的合法、合理利益,要站在居中的立场,使对方当事人信服承办律师的法律素养、职业道德,让对方当事人放下“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敌对心理,争取使其愿意将内心的想法表达出来,在此情况下,调解工作方能进一步地展开。

实践证明,承办律师为了维护委托人利益,在案件调解中如果寻找到利益平衡点,减少对方当事人的成本损失,则能相对容易地顺利化解争议矛盾,实现委托人的债权清收目的。

经典案例38

及时雨”灭心头火,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公民A将自己名下的门面房租赁给公民B,后因房价上涨,房租也跟着上涨,A要求涨一部分房租,但B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B自行占用了承租的门面房,既不退房也不再交纳房租,出租方A使用各种方法都无法解决争议问题。于是,A找到承办律师,希望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纷争。

房屋出租方A告诉承办律师,自己想让承租方B停止占用、返还门面房,并支付占用房屋使用费,拆除私自加盖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承办律师承接案件后,找到承租方B,进一步了解案情、核对关键事实,寻找案件症结所在。承办律师经全面了解情况得知,B对A有怨气,其理由是:A将其经营设备、用具等全部拉走了,并以汽车堵门、店面砸坏等方式影响B正常经营,以至于B多次报警均不能解决问题,给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因此他不同意退房,也不同意交纳房租。(www.daowen.com)

承办律师进行了现场勘查,之后约双方当事人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实地商谈问题,调和他们之间的矛盾。当天大雨滂沱,承办律师不顾恶劣天气,冒雨赶到争议现场。在协商之初,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见他们自顾自地倾吐怨言,承办律师便站在大雨中,认真了解案情……就这样,一场不期而至的大雨,逐渐浇灭了双方当事人的怒火,他们被承办律师的高度责任心、认真工作态度所感动,提出愿各让一步。

见到“感动上帝法”奏效,承办律师喜出望外,遂居中提出调解意见:双方继续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按照原租金交纳,将先前欠付的30万元租赁费支付给出租方,出租方将门面房继续租赁给承租方。案件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承办律师的调解意见,签订了和解协议。承租方在签订和解协议后的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了欠付门面房租赁费30万元。就这样,承办律师靠“感动上帝法”,巧妙化解了这起房屋租赁纠纷,成功平息了双方当事人的怒火,使债权人实现了租赁费应收尽收。

在这起很普通但典型的案件中,承办律师能够成功化解纠纷,一方面是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是出于对当事人的负责。试想,如果该案通过诉讼解决,长时间熬煎和不满情绪积累,很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双方的不满情绪,甚至会使双方矛盾激化。诚如此,将不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实际经济利益。因此,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承办律师通过“感动上帝法”,使得案件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双方争执现场

以车堵门,矛盾进一步激化

滂沱大雨中,律师现场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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