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执行和解中的谈判沟通的策略技巧

执行和解中的谈判沟通的策略技巧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与承办律师谈判沟通相比,就像人的左右手一样重要。代理律师应评定被执行人兑现执行款的能力,确定债务人的还款期限、数额,在双方均可接受的范围内,促使被执行人分期、分批履行债务清偿责任,逐步实现全案债权清收。在被执行人房屋、土地暂时难以变现的情况下,引导债权纠纷双方以合理的价格实现房屋、土地抵偿申请人债权,最大限度地保全执行申请人的债权不受损失。

执行和解中的谈判沟通的策略技巧

1.“上门茶叙”策略。承办律师应主动到被执行人的家中、办公室、施工现场、生产场地,与被执行人进行茶叙,了解被执行人以前、现在从事的工作及其社会关系等,特别是应深入了解被执行人不能兑现执行款的原因,为“对症下药”打下基础,为后期当事人双方的和解打下基础。

2.“边打边谈”策略。执行案件的基本策略是“边打边谈”“打打谈谈”“谈谈打打”。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与承办律师谈判沟通相比,就像人的左右手一样重要。大量实践表明,疑难、标的较大案件的执行回款往往是“打出来的”,更是“谈出来的”,两者缺一不可,从“打”中寻找谈判的时机,从“谈”中寻找“打”的方向,互相配合,才能最终实现执行目的。

3.“化敌为友”策略。没有一个被执行人甘愿当“老赖”——成为被依法合规清欠的打击对象,大多数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出于“无奈”,作为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在维护申请人权益的同时,也应当理解、帮助被执行人化解矛盾、走出困境。比如,对于被执行人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化解答意见,为陷入资金链断裂的楼盘提供解决问题思路,向被执行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被执行人的帮助要真心实意,因为,这方面的服务真诚与否,被执行人是可以感受到的。承办律师应在帮助对立的双方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以后,再适时提出和解方案,这样比较容易使双方当事人接受。(www.daowen.com)

4.“蚕食”策略。对于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应坚持“蚕食”策略,稳步推进,步步为营,积小胜为大胜。生效法律文书一般是规定10日内一次性履行;执行阶段的和解,一般会将一次性履行义务变为分期履行。代理律师应评定被执行人兑现执行款的能力,确定债务人的还款期限、数额,在双方均可接受的范围内,促使被执行人分期、分批履行债务清偿责任,逐步实现全案债权清收。

5.以物抵债策略。在被执行人房屋、土地暂时难以变现的情况下,引导债权纠纷双方以合理的价格实现房屋、土地抵偿申请人债权,最大限度地保全执行申请人的债权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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