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2002年是中国宏观调控发展历程中的第二阶段,经历了1993~1997年、1998~2002年两次宏观调控。在这一阶段,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加快了步伐。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新的宏观调控体系的框架也初步确立,市场化的财政货币政策框架逐步形成。到1994年,通过实施一系列财税、金融、外汇外贸、投资、价格和流通体制等领域的重大改革,中国建立起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实现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职能分开,进一步健全了中央银行制度,由此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宏观调控体系框架。
这一阶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渐增强。宏观调控也逐步由前期的主要依靠行政和计划手段进行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和市场手段、经济手段为主转变,财政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此阶段,中国经济逐渐结束短缺经济状态,开始出现过剩现象。1993~1997年的宏观调控还以控制通货膨胀为主要任务,但1998~2002年就转为以扩大内需、防止通货紧缩为主要任务(表2-4)。
表2-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两次宏观调控基本情况
(续)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一)财政货币政策框架基本建立下的第一次宏观调控:1993~1997年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中国开始全面推进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当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勒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1994年,中国进行了分税制体制改革,中央银行制度进一步健全,财政货币政策框架开始建立,为中国及时有效地运用财政、货币政策组合调控经济创造了必要的制度基础和有利的体制环境。这一阶段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逐步建立过程中,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并重的手段治理通货膨胀。
在南方谈话精神的鼓舞下,1992年中国各地经济发展再次加速,新一轮经济过热再次出现。1992~1994年GDP增速分别为14.2%、13.9%和13.0%。由于投资急剧膨胀,特别是全国掀起了一股房地产热和开发区热,199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1.8%。短期需求的高速扩张致使通货膨胀再起。1993年、1994年CPI同比涨幅分别高达14.7%和24.1%,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纪录,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最严重的通货膨胀。
针对1992年以来出现的经济过热和严重通胀,199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出台了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等的一揽子宏观调控措施。具体有:基建项目要经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实行由中央直接将资金贷给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采取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控制支出规模,压缩财政赤字;采取从紧的货币政策,提高存贷款利率、实行带有严厉行政色彩的信贷控制等。
本轮宏观调控是在新的宏观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建立背景下的第一次宏观调控。货币政策更多地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等市场性工具手段,达到间接调控的目的。以控制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调控政策,取得了较好效果。1997年CPI涨幅回落至2.8%,GDP增速也有所回落,但1997年仍增长9.2%。实现低通胀下经济的高速增长,这一效果被称为国民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与前几次宏观调控相比,这次宏观调控不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开始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在调控力度上,不实行急刹车,而是“适度从紧”,避免了以往经济“大起大落”的剧烈波动。(www.daowen.com)
(二)首次面对外部冲击、应对通货紧缩的宏观调控:1998~2002年
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看,虽然前次宏观调控财政货币政策的“适度从紧”有效地控制了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但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外部意外冲击面前,则显得缺乏应变性、灵活性,在某种意义上助长了1997年底至少1998年以来的通货紧缩。
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从1998年开始,中国出现了经济增长减速、物价下降等现象。1998年、1999年CPI分别下降0.8%和1.4%。长期经历通货膨胀的中国经济遭遇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通货紧缩。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抑制日益加深的通货紧缩趋势,中国从1998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扩大国内需求,一直持续到2002年,逐步改变了经济减速和物价负增长的局面。
针对1997年经济偏冷的形势,从1998年开始,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由“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的新组合。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增发长期建设国债,适当扩大财政赤字规模。1998~2003年,政府一共增发了80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技改。二是调节税率、减轻税负、鼓励投资。1998年,提高了出口退税率、降低关税税率、清理整顿收费。1999年,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力度,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为吸引外商投资,从1999年7月2日起,对从事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鼓励固定资产投资,从1999年7月1日起,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现行税率减半征收,从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为鼓励房地产投资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从1999年8月1日起,对涉及房地产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给予一定的减免;为鼓励证券投资,1999年调低了B股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2001年11月16日起对A股和B股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统一降为2‰;为鼓励消费,调节个人收入差距,1999年9月30日,国务院颁布《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规定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2002年,金融保险营业税税率由7%下调为6%,并对实际呆账损失超过呆账准备的经核实允许据实列支。
稳健的货币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降低存贷款利率。1998年在9个月内降息3次,一年期存款利率由5.76%下调到3.78%。从1996年到2002年,央行连续8次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二是取消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逐步实行自求平衡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借以扩大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三是下调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1999年11月,存款准备金率下调2个百分点,金融机构相应增加2300多亿元可用资金。四是调整对个人消费信贷政策。如1999年1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把消费信贷业务放开给所有商业银行去办;调整对农村的信贷政策,为解决农民贷款抵押难问题,如1999年3月发布关于农村信贷的指导意见,允许农村信用社向农民发放信用贷款。五是进一步发挥再贷款政策的作用。过去再贷款只提供给国有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从1999年开始对农村信用社和中小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
本次宏观调控是中国宏观调控历史上第一次治理通货紧缩,也是第一次运用扩张性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其突出特点主要有:一是针对具体经济形势,灵活调整既定政策。1998年年初确定的财政政策,并不是扩张性的,预算赤字减少了100亿元。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现经济下滑过快,内需严重不足,所以及时调整了预算。并于1998年8月,增加发行10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注重运用各种可以运用的手段,形成合力。如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灵活的货币政策相结合,扩大内需与增加出口、利用外资相结合,增加投资与启动消费相结合,扩大经济总量与提高效益、调整结构相结合,必不可少的行政手段与各种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相结合,促进经济增长与深化各项改革相结合。三是政策搭配之间存在矛盾,减弱了合力。作为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增发国债、扩大财政支出,调整税收、减轻税负等,在姿态和取向上应当是统一有效的。但1998年以来,中国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侧重于增发国债与增加支出,在税收方面执行的实际上是一种增税政策,对经济具有潜在的长期慢性紧缩影响,与扩大内需的目标相矛盾(表2-5)。
表2-5 1998~2003年宏观调控历年调控目标及政策组合
资料来源:历年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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