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已经具体介绍了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发展的特殊性、现状及旅游经济发展中的利益相关者,在西藏特色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中,要特别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确保有效协调,科学分配旅游利益。
(一)政府部门
我国旅游经济实行属地原则,地方政府对当地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经济发展拥有很大的发言权,往往作为当地旅游经济的监护人存在,而且旅游景区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也是地方政府的委派机构,政府部门扮演着直接领导者角色,由此可见,旅游经济发展权实质上归地方政府所有。按照上述国家赋予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职权,由于当地旅游经济发展不仅能为当地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而且还能带动其他相关经济领域快速发展,起到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的效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出一种多赢格局,因此,地方政府必须负责好当地旅游资源的长远利益协调,理顺旅游利益关系,构建旅游经济和谐发展的外部环境。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认定的事实是,西藏各级政府在特色旅游经济发展中起着核心推动作用,在旅游经济开发中主要通过制定旅游经济发展规划、监督旅游经济法律法规执行来促进旅游经济健康发展,实现旅游经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此在旅游经济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中,应结合当地旅游景区实际特点和保护价值,将不同景区管辖权结合实际划归到相应部门中进行管理,对于自然资源为主的旅游景区,在实际运行中应将管辖权和经营权划归到所在地市县政府。
旅游资源管理部门要对旅游资源保护做出强有力规划,负责旅游公共资源功能性管理,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旅游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地市县政府作为地方性旅游经济所有者的代表,应在相关政策法规约束下行使好公共资源管辖权,依法行使好经营权,有效引导旅游地发展,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坚持可持续发展。
景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旅游地旅游资源的直接保护者,代表政府对旅游资源拥有监督和管理权,应该直接参与组织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及管理,监督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维持旅游景区秩序。
(二)投资者
旅游经济投资者是一种特殊企业,他们构成了旅游景区经营主体,但他们又不同于一般法人企业,不仅受到一般企业相关法律约束,同时还受到地方政府管理和监督,必须遵守好地方旅游景区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旅游资源价值具有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属性,因此旅游经济投资者也拥有多重经营目标,既要最大限度实现旅游资源合理利用,取得最大化经济收益,又要兼顾可持续发展,保护好旅游地旅游资源生态价值。[4]因此决定了旅游投资者利益需求与政府部门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旅游经济投资者通过大量资金注入,以期取得景区绝对收益权,通过将旅游资源转化成旅游产品,获取利润回报。旅游经济投资者肯出巨资投入旅游,正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旅游经济的巨大前景和盈利空间。但是我国旅游资源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一般投资者最多能够经营的时间期限是30~70 年不等,导致很多投资者不愿对旅游资源长期保护做过多投资,他们只追求尽快回收成本,追逐利益最大化。所以,获取利润最大化,尽可能赚取更多利润成了旅游经济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为了更好地追逐利益,投资者必须保证在其经营年限内,景区能够维持并吸引更多顾客,在理性决策下,也会为旅游资源保护提供保障,以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另外,当地居民和旅游资源投资者的关系及对投资者的态度也对景区开发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旅游经济的投资者必须与当地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确保当地居民能有效参与到旅游经济发展中并取得合理的利益,最终取得当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这对旅游经济的稳定经营非常关键。
(三)社区居民(www.daowen.com)
社区是指生活在一定区域的个人或家庭拥有相同或相近的文化群体,通俗地讲,就是群体生活生产区域。叙永样认为社区是由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维系力的地域生活共同体。一个社区至少包括以下特征:有一定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意识和利益,并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一个村落、一条街道、一个县、一个市,都是规模不等的社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提及的社区往往是与个人生活关系最密切、有直接关系的小型社区,如农村的村或乡,城市的住宅小区。本研究所指的社区居民是专指生活在景区附近或周边的常住或原住居民,他们造就了独特的藏族旅游文化,同时为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发展提供劳动力、资源等基本要素。
社区居民对景区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力,他们不仅创造着旅游文化,还影响着景区长远发展,景区同样对社区居民有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积极方面,景区旅游项目开发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通过完善公共设施,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更多就业机会和外界社会文化交流机会,大大提高当地居民素质,使民族文化得以保护和发扬。著名旅游学者魏小安认为现在的生活方式改变了,要想把原有文化保留下来,只有旅游活动才能够起到作用。消极方面是旅游经济发展往往带来对环境的破坏,自然环境经过人类活动会发生很大改变、产生很多问题,比如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和沙漠化等,与此同时,旅游经济发展往往还会导致物价上涨、生活空间拥挤等问题,这都将长期影响景区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
社区居民作为旅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景区旅游服务具有很大影响,然而,他们的利益诉求却往往被旅游规划和旅游投资者忽视,随着他们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如果不能从正常旅游经济活动中受惠,他们往往会采取一些有碍旅游经济健康发展的方式,如:阻拦游客车辆索要过路费、索取拍照费、强制拉客、强行销售旅游商品等。这些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旅游资源开发经营中没有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没有把提高和改善当地社区居民生产生活质量作为特色旅游经济发展重要目标,没有充分倾听当地社区居民关于旅游经济发展的利益诉求和对策建议。
西藏旅游景点大多分布在交通阻塞的边远和贫困地区,当地居民有着强烈的开发特色旅游资源改变落后面貌的渴求。调查显示社区居民有参与旅游经济的强烈愿望,希望通过旅游经济活动获取额外收益。王群(2004)调查研究安徽庐江县居民对旅游经济的感知情况时,发现当地居民经济利益驱动性较强,74.71%居民认为旅游经济发展中,应该坚持经济效益第一或经济效益第一兼顾环境效益,再转向关心社会文化及环境保护。通过对大量旅游地社区居民的数据分析,本研究认为当地居民利益需求主要表现为:(1)重新分配旅游经济收入;(2)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和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3)改善和提高当地生活水平;(4)保护当地旅游资源环境和风俗文化,得到外界尊重。
作为全国旅游经济组成部分的西藏特色旅游经济要获得可持续发展空间,必须把满足西藏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摆在重要位置,统筹兼顾、合理开发,使西藏各族人民群众在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经济发展中获得切实好处,唤起人民群众自觉保护旅游资源、维护旅游形象的意识,对于构建和谐旅游利益分配体制机制,推进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巨大实践意义。
(四)旅游者
旅游者对西藏特色旅游经济最核心的要求是旅游体验质量和满意度,它不仅来自于旅游资源本身,更重要的是来源于旅游地人文、风俗、民情等营造出的氛围给游客的感受。邹统钎(2003)指出,旅游者需求是指旅游者希望旅游景区实现他们求补偿、求解脱的目的,在旅游过程中补偿游客日常工作生活中不能得到的身心享受,从日常的工作生活烦恼中解脱出来,体验旅游活动带来的乐趣。旅游者享受旅游快乐主要通过与旅游服务人员交流、产生内心共鸣来实现。游客利益需求在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处于核心地位。
西藏特色旅游资源给游客带来的满意程度对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在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应重视旅游者的利益需求,保障游客安全、舒适地完成整个旅游过程,使其希望而来、满意而归。然而,一些旅游景区往往忽视游客权利,不能为游客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致使旅游地形象遭到破坏。总之,要促进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重视旅游者利益需求。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加强对当地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给游客带来旅游需求的满足和愉悦。
综上所述,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发展牵涉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经济利益和非经济利益。由于各自利益需求不同,如果不能有效协调各方利益,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就很难实现。把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分析中,主要是为了分析旅游经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协调、解决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力图推动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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