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绿色经济”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首次被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皮尔斯在其著作《绿色经济蓝皮书》中提出,在书中绿色经济被定义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形态。绿色经济要以当前生态条件为依据,结合现实发展情况建立起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该发展模式一定要在自然经济和人类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随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2008年的《绿色经济发展》报告中把绿色经济定义为:“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增长能力,从而为经济发展与人类福祉持续提供资源与环境生态的服务。”从著名专家和联合国环保机构的定义中可以发现,绿色经济应当具备低碳、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和社会包容性三个方面的特质。绿色经济在经济活动领域之中应当包含碳排放量的减少与环境污染的降低,以及提高能源与资源的使用效率,进而防止生物多样性缺失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国外及国内的专家学者对绿色经济进行了研究,其中以丹赫尔的三因素决定论颇具影响。丹赫尔所说的三因素主要指环境、经济和社会。博卡特把绿色经济概况为六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清洁交通、水资源管理、废弃物管理和土地管理,六个方面协同发展,互为补充,共同构建绿色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尤其是环境问题在一段时间内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中国学者不断加深对绿色经济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季涛认为,绿色经济是以效率、和谐、持续为发展目标,以生态农业、循环工业和持续服务产业为基本内容的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社会形态。刘思华认为,绿色经济是以生态经济为基础,知识经济为主导的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形态和形象体现,是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物质基础,是可持续发展的代名词。邹进泰、熊维明认为,绿色经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市场竞争和生态竞争中形成的能够发挥比较优势、占有较大国内外市场份额,并成为国民经济主导或支柱产业的绿色产业、绿色产品和绿色企业。李向前等人认为,绿色经济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以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创新工程为重点,大力开发具有比较优势的绿色资源;巩固提高有利于维护良好生态的少污染、无污染产业,在所有行业中加强环境保护,发展清洁生产,不断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促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口、资源与环境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吴晓青认为,绿色经济是以保护和完善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珍惜并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为主要内容,以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为增长方式,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经济形态。(www.daowen.com)
综合国外及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绿色经济的内涵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绿色经济发展的前提是环境和自由;第二,绿色经济的发展目标是协同发展,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第三,绿色经济发展不仅要追求结果的绿色,更要追求过程的绿色和生态。绿色经济就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种可持续发展要建立在对资源的保护和充分利用的基础上,保证经济的发展不以损害环境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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