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加快垃圾发电发展,优化上网电价水平

加快垃圾发电发展,优化上网电价水平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有关规定,从2006年6月30日起适当提高部分电价较低的地方电厂上网电价水平。按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规定,浙、粤两地2006年起新核准建设的垃圾发电厂,上网电价应分别为每千瓦时0.666元和0.689元。由于一些城市有关部门该给垃圾发电企业的垃圾处理费长期拖欠。部分垃圾发电运行企业在竞标时只要求政府给予每吨40元的垃圾补偿费。

加快垃圾发电发展,优化上网电价水平

1.上网电价偏低影响运行

虽然大部分城市的政府部门在政策上鼓励垃圾发电企业,但政府支持政策力度还不到位,主要是上网电价低,加上垃圾发电厂的上网电量较少,有些地方政府垃圾处理补贴标准偏低,影响了垃圾的正常处理。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有关规定,从2006年6月30日起适当提高部分电价较低的地方电厂上网电价水平。调高电厂上网电价也体现了扶持环保电厂的做法,比如,菏泽某环保垃圾电厂由于是垃圾发电,每千瓦时上网电价达到0.52元,电价比其他的发电厂每千瓦时要高0.06元左右。

浙江省从2000年开始对生活垃圾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采取鼓励性电价政策,上网电价比同时投产的热电联产机组每千瓦时高约0.02元。目前,垃圾发电平均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5463元,其中,1999年底前投产的为0.5263元,2000年及以后投产的为0.5369元。而广东省垃圾发电厂中除广州某填埋气发电项目执行每千瓦时0.737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垃圾发电厂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55元。

浙江省诸暨市某热电有限公司的垃圾发电上网电价比其他热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只高出0.07元。

目前的垃圾发电上网电价虽较一般燃煤电厂高出0.1元左右,但与垃圾处理的实际成本比,仍相差很远。据测算,炉排炉发电每吨处理成本约150元,发电量200kW·h左右,如不考虑垃圾处理费,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需0.8元左右,如考虑每吨50元时垃圾处理费,上网电价也需每千瓦时0.6元左右。按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及费用分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浙、粤两地2006年起新核准建设的垃圾发电厂,上网电价应分别为每千瓦时0.666元和0.689元。

2.提高垃圾处理费补贴(www.daowen.com)

垃圾供应的数量直接影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

浙江某垃圾发电厂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所发电量上网从电网企业获得的电费收入;二是市(区、县)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费。浙江省为每吨15~100元不等。宁波较高为每吨100元;广东省为每吨60~198元,其中,深圳市相对较高,有些垃圾发电厂政府补贴为每吨198元。从总体看,垃圾发电厂电费收入占70%~85%,垃圾处理费收入占15%~30%。

由于一些城市有关部门该给垃圾发电企业的垃圾处理费长期拖欠。近几年,南方一些使用流化床焚烧技术的企业,为了多发电赚优惠电价款度过生存危机,便把垃圾发电厂变成了烧煤小火电,给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由于垃圾发电投入高、技术密集、需要经营者有较强社会责任感。部分垃圾发电运行企业在竞标时只要求政府给予每吨40元的垃圾补偿费。显而易见,如此低的标准企业不可能赢利,要想保证利润,只能在耗资最大、弹性尺度也最大的环保指标上做手脚。长此以往,正规投资经营者的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小。

据了解,发达国家都明确规定垃圾补偿费来源,而我国一直是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但目前各地城市维护费普遍不足,国内有些城市曾以电费、水费捆绑等形式征集垃圾处理费,但效果也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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