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一个重大理论观点,为正确认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确定了方向[1]。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可以发现我国改革的逻辑起点就是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内创造性的引入市场机制,刺激了经济的活力,使之得以快速增长。因而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就是如何从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向市场主导的市场经济转变。
政府和市场犹如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主要涉及两大问题:一是哪方面能实现预期目的,二是哪方面处于主要和引导的地位。尽管我国的经济体制自改革开放后就逐步转向了市场经济,但一直到如今,其市场机制仍不成熟,资源的配置作用不完备,在非排他性和竞争性领域的调节都存在失灵或失效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存在具有天然合理性,政府是对市场的有益补充。当前农业支持政策体系虽然已经构造完成,但政策出台的阶段性、过渡性痕迹比较强,甚至有时候不顾市场规律强行干预市场。一方面,没有从根本上形成系统的农业支持发展和保障思路。如近些年国家生猪市场的波动,与政府的补贴调节政策不无关系,政府强行干预了生猪市场,反而对养殖户造成更大的伤害。另一方面,针对这些政策的未来走向和预期目标,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和配套衔接的细则,导致政策执行偏离和政策目标移位。这属于政府失灵现象。(www.daowen.com)
在市场体制下,政府的作用应该是高效而有限。政府是纠正市场缺陷的必要手段,可以保障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却是无法明确的,这样的话,在对农业支持政策体系进行调整和优化时,注意:①在需要政府负责的领域,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生态环境、农业基础科技及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事务,政府必须提供足够规模的财政投入和合理的支持方式;②在需要市场调节的事务领域,如生产和流通、供给和需求等资源配置,政府要尽量避免介入,以免扭曲市场的正常秩序。只有逐步形成两者的合力局面,才能决定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定位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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