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国完成了“十五”计划,为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6],同年,我国政府开始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11 个五年计划”。回顾“十五”期间,我国的能源战略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随着我国的发展,对能源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石油,越来越依赖国际石油资源。我国的石油进口规模从1993年不到10%,到2007年增长至46.6%,这个数字几乎达到“能源安全警戒线”的一半。专家认为,石油的对外依赖到2020年甚至可能超过75%,这对经济增长和国家安全严重不利。另外,就是能源效率较低。2005年,中国每万元GDP 的能源消耗量是世界平均消耗量的3 倍,甚至是一些发达国家的五六倍。能源利用的低效率不但造成巨大浪费,还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如温室气体排放、地质结构变化以及能源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因此,“十一五”期间我国调整了能源战略,确立了“以可持续的能源发展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7]。
为了缓解国内能源和环境压力,我国制定了“节约优先,以效率为基础”的能源安全战略。2005年,在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上,胡锦涛强调:“若不能处理好能源和环境问题,不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难以实现,而且人类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也会受到严重影响。”这也展现出我国在面对全球气候变化时的担当。在《京都议定书》正式实施后,我国逐渐开始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并逐步完善,努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把温室气体排放量降到最低。政府还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量到2010年时比五年前减少约20%,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总规模将减少10%。2008年胡锦涛明确指出:“中国努力形成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消费模式。”(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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