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和平与发展成为新时期的主题,我国的能源政策也做出一些改变。改革开放后,在对国际形势新的判断下,我国政府深刻领悟到能源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基础性功能。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并且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能源政策建设的一个目标。在此基础上加快完善能源价格体系,对能源产业的管理体制进行逐步调整,进一步建设能源市场等;实现能源生产布局由原来的“均衡”向“倾斜”过渡,在西部开发了一些规模比较大的能源生产基地,如内蒙古、新疆等地。这一时期的能源政策是“开发与节 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这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6 个五年计划”的内容。
随着科技的发展与经济的进步,在1994年以后,我国的能源发展政策由原来的以数量为重,逐步变为更加重视整体效益的高低和供应能力的强弱。注重能源结构转型与优化,进一步开放了石油进出口贸易。自1998年以后,我国政府对中西部地区的能源问题和能源建设予以重点支持,提出了“适应当地条件,多种互补,综合利用和效率”的能源发展主张,促进区域新能源产业进步(王衍行,汪海波,樊柳言,2012)。中国在这一时期还加强了能源法制建设工作,颁布了许多与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至此,能源工作已慢慢变得合法化和标准化。经过20 多年的努力,到“十五”(2005)末期,我国能源产量大大提升,是改革开放初期的3.7 倍,为22.5 亿吨标准煤,由此发展成一个新的能源结构,即以煤炭为主,石油、电力、天然气等新能源相辅相成。虽然国内能源需求量日益提高,但基本满足需求。而且由于石油和天然气等新能源的消耗量不断增长,因此我国已发展成为石油消费和进口大国。(www.daowen.com)
我国从改革开放时期一直到“十五”末期,能源政策主要着力于对能源消费结构和供应结构的改革与完善,促进能源供应多样化,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保护全球能源安全。由于人口众多,能源消费量巨大,考虑到现实国情,我国实施多元互补的能源发展战略,这是明智的。我国的煤炭资源相对丰富,而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相对稀缺,分别占世界总储量的2.6%和5.5%。石油和天然气等能源的稀缺使能源消费在当前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以煤炭为主。我国开始意识到国内能源生产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能源消费,与世界其他国家加强了能源贸易,在技术方面开展了更广泛的交流,并且更加注重对能源的开发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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