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规模的管道建设推动了天然气市场的发展
城市管道给天然气的使用提供了一个比较安全的环境,同时给市民提供了较为实效的城市燃气使用方式,给我国带来一定的环境、社会与经济效益。我国常规天然气主要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而天然气的消费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和南部沿海城市,因此,管道运输成为一种客观需求。从20 世纪90年代初开始,随着鄂尔多斯天然气资源的重大发现,政府决定兴建首个大型跨区域管道,1997年建成陕京一线,管道长达868 千米,每年输气能力为3.6 亿立方米;2004年建设西气东输一线,主要干线长达4 200 千米,西起新疆塔里木油田轮南油气田,东抵上海,容量12 亿立方米,在加压情况下达到17 亿立方米;2005年鄂尔多斯第二个具有12 亿立方米能力的陕京二线完成。截至2008年年底,管网总长达到31 000千米。西气东输二线管道西起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南至广州,东达上海,干线全长4 895 千米,加上若干条支线,管道总长度超过9 102千米。该线与中亚管道相连,将满足日益增长的沿海两大经济区的需求。同时,总容量达到2.5 亿立方米的河南平顶山储气库、湖北云应盐穴储气库和江西南昌麻丘水层储气库已沿着西气东输二线主干线建成,总投资约为1 420亿元。另外,中石化正修建从四川到长三角和珠三角的管道:川气东输延伸管道和川南管道。政府大规模的管道建设助推了天然气基础设施的施工。
管道的建设为天然气的运输带来便利,推动了天然气产业的发展,但存在的问题是各个地区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虽然我国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关城市管道燃气的扶持政策,但从总体而言,对于城市管道燃气的资金投入尚且不够,而且没有设立城市管道燃气的专项资金,通常采取政策引导的方式。燃气管道在前期建设过程中所要的资金数额较大,一般中小企业无法承担这种大型的资金投入压力。
2.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
价格是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调整供需关系的有效手段。在垄断市场中,采用固定价格制度成了一种必然。具体来说,我国天然气中上游价格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制定,下游售价则由地方发改委制定。这就使我国天然气的价格不能随着经济市场指数的变化而变化。当然,在如今我国经济、市场平稳发展的大环境下,这种由发改委定价的机制操作起来比较简单,也是可取的。现阶段我国天然气定价主要采用成本加成的方法。成本加成是指出厂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来构成天然气的成本价。政府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控制剩余价值,稳定国民经济,使全国天然气有一个长期合理并且稳定的出厂价格。但该方法往往只适于处于天然气业发展初期阶段的国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行业的进步,价格的行政化使价值规律对市场的影响调节作用被严重限制,灵活性的缺乏使价格难以反映市场的实际供求状况,这在某种程度上对企业生产转型的积极性产生了制约,也不利于发挥市场消费的引导作用。(www.daowen.com)
3.重组愈演愈烈,但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
我国天然气行业从最初的提升战略布局的角度进行“跑马圈地”,到关注各方利益,发展优势项目的“群雄逐鹿”状态,最终形成大型国有、外资(港资)、民营“三分天下”的局面。根据中国企业并购的三次浪潮,国内天然气行业真正意义上的并购在第三次并购浪潮开始之后,中石油、中石化的国内天然气业务在2000年之后开始海外上市,在国内进行布局,2005年起开始整合,发展历史较短。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鼓励下,民营企业已经多渠道介入新疆、大庆、吉林等油田的油气开发业务,并开始获得大型油气管网支线管道的建设和经营权。2012年开始,众多非燃气行业企业开始进入天然气下游市场的开发,如莱茵置地、胜利股份等企业。一方面,行业新入者对原有中小型天然气企业进行并购,以拓展新的市场;另一方面,由于行业新入者在发展过程中并不理想,其市场也在被其他天然气企业并购。
天然气产业比石油产业更为特殊,具有由运输网络性所带来的自然垄断现象。而在传统的认识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产行业属于竞争性领域,在竞争性领域政府应减少干预和介入,支持企业间的竞争。但在运输和供应上,天然气却具有公用事业性质,这就需要发挥政府的调节和管控作用。可是,天然气行业却没有明确的产业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政策的不明确,导致难以确定与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密切相关的一些问题,如未来天然气公司的组织形式、市场进入的要求和国有股的占比等。就像著名经济学家植草益所说:“在产业政策、产业组织政策、直接干预政策都不明确的情况下,讨论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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