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承载着能量,主要是指水的动能、势能和压力能,是一种较为经济与清洁的能源。水的循环主要是依靠太阳能,使江河湖海中的水蒸发成水蒸气后又通过降雨或降水的形式返回到江河湖海。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对水能的利用比较普遍,发达国家对水能资源开发程度总体较高,如瑞士、法国、意大利开发程度均已达到80%。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的水电开发程度只有37%,水能的开发之路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提升空间十分大。全球主要国家水电开发程度如图1-7所示。
图1-7 全球主要国家水电开发程度
水电资源最突出的特点是无污染、可再生,我国的水电开发对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利用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改善能源消费结构,缓解煤炭、石油等化石资源消耗造成的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水资源将被置于世界能源发展战略的优先地位。
在清洁能源刚开始发展时,水能就显示出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最早被开发并研究的。现在水能在我国的主要作用是发展发电技术并使其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这些水电站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我国的水能资源异常丰富,技术与经济的可开发量以及已建和在建开发量均处于世界第一的位置,水力资源是我国能源资源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而我国水能资源分布有如下特点:一是分布不均匀。我国西南地区的水能资源丰富,占全国水能资源的66.7%,而东部的水能资源不到5%。二是江、河的来水量变化大。受自然现象的影响,其年内与年际的发电量变化大。三是中小型水电站分布广泛。根据当地需求抑或是政府的要求,一些河流建立的诸多水电站主要分布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据统计,中国2017年12月水力发电量为735.9 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4%;2017年1—12月累计水力发电量为10 818.8 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3.4%,如表1-4所示。我国水电资源分配不均的状况与其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匹配,从河流的角度来看,水电资源主要集中在长江和黄河的中上游、雅鲁藏布江的中下游、珠江的上游、澜沧江的上游、怒江的上游和黑龙江的上游。这7 条河流可开发的大中型水电资源都超过千万千瓦,这个数量大约可达全国大中型水电资源总和的90%。全国范围内大约有18 条河流的大中型水电可超过100 万千瓦,其水电资源占全国大中型资源的97%。
表1-4 2017年1—12月全国水力发电量产量部分省市统计 单位:亿千瓦时
续表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www.daowen.com)
从行政区域划分的角度来看,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西部地区,水电资源相对比较丰富。西南和西北的省、市、自治区,包括四川省、云南省、贵阳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都是全国水电发电量较高的省市。而经济相对发达、人口相对密集的东部沿海省市,如山东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其发电量则不尽如人意。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经济正走向快车道,相应的电力需求与消耗增加,电力负荷迅速增长。目前,东部沿海地区11 个省市的用电量占全国总用电量的51%,而这种情况会持续一段时间,很难在短时间内逆转。为达到东部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将进一步加快西部地区的水电开发并将“西电东送”的部署加速开展并落实。
江、河来水量变化大。中国是世界上受季风影响最鲜明的国家之一,冬季主要受西伯利亚北部和蒙古高原干冷气流的控制,干旱、缺水。夏季受太平洋和印度洋上空的温暖潮湿气流控制,热且多雨。受季风影响,年降水量和降水时间高度集中,雨季2 ~4 个月的降水量可达到全年的60%~80%。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要求我们不得不考虑水电规划和建设中的水量调度问题,充分发挥水电供应的质量,确保系统的整体效益。[14]
根据能源局在2016年12月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可知,我国预计到2020年的装机容量目标为2 000 吉瓦左右,这其中常规水电规模达到340 吉瓦,大型抽水蓄能电站规模达到40吉瓦。[15]据统计,在“十二五”计划结束时,长江上游、黄河上游和乌江等7 个水电基地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到2020年年底,将继续推进这7 个水电基地的建设并逐步完善配套的水电输出渠道,向资源稀缺的地区输送电力。
水电开发直接解决了边远地区电力短缺的难题。小水电站支撑着全国大约一半地区的电力。小水电相对便宜,这就促进了农村和农副产品的发展,从而推动了农村经济有序的发展。小水电的开发对农业灌溉和防洪也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也为人们提供了就业机会,在一定意义上带来了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
由于建设小水电站本身就有诸多优势,并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因此国家一直鼓励当地人自筹资金、自我建设、自我管理。在财政和税收方面,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适当地减免,并用来筹集电力,所有的利润都用于小水电的建设和改造。国家能源管理局于2017年9月发布的《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明确规定,如果销售水电的水电站单个项目装机容量达到5 万千瓦及以上,则按13%征收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超过100 万千瓦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此前的政策对大型水电企业来说增值税退税金额较大,2016年占到水电企业税前利润的6%~11%。[16]此次征求意见稿对此后的水力发电站的建设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小水电站的密集建设对于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的恶性影响,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的无序开发,短时间内会造成树木砍伐数量增大,河流内生物种类减少;从长远的角度来分析,这一负面影响不仅影响河流的流量,而且对河流生态链乃至周边的生态环境都会带来不可预计的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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