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小城镇是提高中国城镇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小城镇是农村之首、城市之尾,既便于接受大中小城市的经济辐射,又便于向广大农村扩散。中国有1600多个县城,还有1万多个建制镇,加快这些城镇的建设,对于带动中国广大地区的经济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意义和作用极大。从发展的趋势看,必然会有相当一批经济发展较快、自然生态条件较好的小城镇发展为中小城市,甚至发展为大城市。这既是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目前中国的城镇建设还面临“城镇布局不合理,建制镇规模普遍较小;建制镇的地位不明确、功能不完善,建制镇的建设资金没有法定来源”等困境,导致资金严重不足,乡镇数量多、规模小、功能弱,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重复建设,利用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应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职能、优化功能,努力把中心城镇发展成为特色明显、功能较强的新型城镇。
从小城镇的发展历程看,以下四个方面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
选准一个产业、搞活一方经济,在不少经济发达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小城镇建设的基础。同时,由于小城镇发挥了凝聚效应,又带动了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一些成功的小城镇建设经验表明,这是推进小城镇发展的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
各地在发展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可充分依靠农民群众的力量和政策的吸引,发挥当地的各种优势,广辟资金渠道,探索多种形式集资建设小城镇的经验,如“谁建谁有,谁管理谁受益”的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农民进镇投资。综合开发就是根据小城镇规划,对基础设施、生产和公用设施、居民住宅等,从征地、拆迁到设计、施工进行统一组织实施。可采取多种形式,如成立专业开发机构进行成片开发等。(www.daowen.com)
科学的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的首要环节,要改变小城镇建设中盲目建设、无序发展、乱搭滥建的状况,促使其健康有序发展。规划要有科学性和超前性,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要确定适度规模,要根据城镇的发展潜力和趋势,合理确定面积、人口和经济容量等。小城镇内部的工业、商业、旅游、文化、住宅等既要进行功能分区,统筹安排,还要注意节约用地和保护环境。
小城镇的发展不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要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既不能超前,也不能滞后。小城镇的基础是非农产业,而非农产业的发展要有一个渐进过程。因此,小城镇的建设也要有一个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定要避免不顾客观条件,脱离非农产业发展实际,突击发展小城镇的操之过急的做法,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攀比”“只重数量,不顾质量”“不切实际,贪大求快”的做法。要从本地区的客观情况出发,量力而行,尽可能利用和改造现有小城镇,分层次地进行小城镇建设。
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节约用地、体现特色的要求,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大城市周边的重点镇,要加强与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与功能配套,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小城镇,要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培育成为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交通枢纽等专业特色镇。远离中心城市的小城镇和林场、农场等,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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