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开始全面部署,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思想开始成熟,逐渐形成了习近平中国新型城镇化思想。使用该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利于强化理论指导功能,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城市化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在处理城乡关系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把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到中国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的高度。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新型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
中共十八大报告全篇提及城镇化多达七次,其中两次出现在显著位置上。第一次出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章节之中,明确把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载体,第二次出现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章节中。从局限“区域协调发展”一隅,到上升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载体,上升至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由此可以看出,城镇化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要求“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23)。中共十八大报告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部分,其核心内容可理解为“一个中心,六个强调”。一个中心,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六个强调,即强调“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协同,工业化和信息化协同”,强调“城乡发展一体化”,强调“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协同创新”,强调“扩大内需和发展实体经济”,强调“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强调“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更清晰地划分了政府和市场的角色,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习近平十分注重中国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强调两者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30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推动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在稳定外需的同时努力扩大内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力度,稳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24)
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县城的城镇化战略是中国最大的内需所在,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历史任务。但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农村”到“城镇”的重要转变。
2013年3月8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我们现在搞城镇化,不能单兵突进,而是要协同作战,做到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要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过快过慢都不行。”2013年7月23日,习近平在湖北省考察工作时指出:“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比如说‘涂脂抹粉’,房子外面刷层白灰,一白遮百丑。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湖南省永州市于2016年开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市启动实施美丽乡村示范村64个,重点环境整治村512个,规划建设精品线路29条。图为永州市零陵区凼底乡的涯次渡村。
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特殊国情,决定了推进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城镇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强调都不为过,但如何推进,即以什么样的方式、确定什么样的目标、以什么样的速度推进却需要慎之又慎,因为中国的城镇化不允许“试错”。2013年10月7日,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指出:“持续进行的新型城镇化,将为数以亿计的中国人从农村走向城市、走向更高水平的生活创造新空间。”
2012年2月,李克强在《求是》杂志上发表文章《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其中引述了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的预言,中国的城镇化和美国的高科技是21世纪带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引擎”。他认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西方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大多在80%,人均收入与中国接近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城镇化率也在60%,而中国的比率则小得多。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超过50%,虽然和之前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历史性变化,但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从这个角度讲,中国的城镇化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意味着大批的人由农民变成市民,其消费习惯、消费需求也会发生变化,内需市场也会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
2013年1月15日,李克强在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考察调研时指出:“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要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子,着力提高内在承载力,不能人为‘造城’,要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融合,让农民工逐步融入城镇。要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提供市场,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李克强强调,中国的改革30多年前发轫于农村,现在我们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推动“新四化”,仍然要靠改革创新。要深化企业、财税、金融、户籍、土地管理制度、价格等改革,释放发展的巨大潜力、源头活力和持久动力,最终使人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得到红利、收到实惠。(25)
2013年3月17日,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我们强调的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现在大约有2.6亿农民工,使他们中有愿望的人逐步融入城市,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要有就业支撑,有服务保障。而且城镇化也不能靠摊大饼,还是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东、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地推进。还要注意防止城市病,不能一边是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连片。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改造一千万户以上各类棚户区,这既是解决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也是降低城镇化的门槛。尤为重要的是,新型城镇化必须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要保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3月27日,李克强考察了素有“欧洲小镇”之称的江阴新桥镇,新型城镇化是考察重点。他强调,以扩大开放释放改革红利,以农业现代化支撑新型城镇化。
2013年11月9日,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广受中外各界关注,被广泛视为邓小平改革开放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转折。全会对今后中国的城镇化发展有全面而深刻的论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口市民化。2014年6月6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包括户籍制度的改革,主要解决落户的问题,确保落户后和市民同城同待遇,还包括居住证制度改革,对没有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要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习近平指出:“推进人的城镇化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总的政策要求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2015年11月10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增强城市宜居性,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要改革完善城市规划,改革规划管理体制。要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落实责任主体。要加强城市安全监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救灾救援队伍。”
新型城镇化要注意选准突破点,明确工作重点,做好规划。2015年2月10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强调:“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涉及面很广,要积极稳妥推进,越是复杂的工作越要抓到点子上,突破一点,带动全局。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农民工市民化,大中小城市有不同要求,要明确工作重点。推进城镇化不是搞成城乡一律化。城乡公共基础设施投资潜力巨大,要加快改革和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2014年2月,习近平在北京考察工作时强调:“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
新型城镇化要注意保护农民的权利。2013年11月28日,习近平在山东省农科院座谈会上强调:“要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创造条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对中央工作部署,要准确领会政策要点和要领,不能随意解读,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城镇化不是土地城镇化,而是人口城镇化,不要拔苗助长,而要水到渠成,不要急于求成,而要积极稳妥。”2014年6月6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搞好基本公共服务,还要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科学的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完善规划体制,通盘考虑城乡发展规划编制,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
2014年9月29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要坚持规模适度,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要让农民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根据各地基础和条件发展,确定合理的耕地经营规模加以引导,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视了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严格的门槛,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准入和监管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2016年2月,习近平对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要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胆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促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
新型城镇化要突出区域协调发展。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优势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化发展,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加快边疆发展,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习近平新型城镇化思想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特征,是新时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学习习近平新型城镇化思想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推动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科学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不断开创城镇化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迎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1)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6—1427页。
(2) 《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页。
(3) 《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61页。(www.daowen.com)
(4) 《毛泽东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4页。
(5) 毛泽东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99页。
(6)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4页。
(7)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7页。
(8) 《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19页。
(9) 郭书田:《毛泽东与中国农业》,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第192页。
(10)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7—78页。
(11)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29页。
(12) 《江泽民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59页。
(13) 《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788页。
(14) 《邓小平年谱》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96页。
(15)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8页。
(16)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6页。
(17) 《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25页。
(18) 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14页。
(19)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页。
(20)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8页。
(21)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3—214页。
(22) 《江泽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46页。
(23)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8日第1版。
(24)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12页。
(25) 《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新华每日电讯》2013年1月16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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