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外出务工的原经营主体对土地利用的态度及其影响
长期外出务工的原经营主体中,永久性脱离土地的农民,有的虽然已经转变为市民,但根据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转非的农民依然保留土地承包权。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中,有的虽然户籍仍然在农村,但是他们已经在城市购房,长期居住在城市,这部分人实际上已经基本脱离了农村,不再经营土地,土地对他们来说已经无关紧要,可以称得上是新的城镇居民。他们一般会将自己在农村中的土地通过非正式的渠道流转给其他人耕种,也有一部分人将自己的土地直接撂荒。因为农业所带来的微薄收入远远比不上他们在城市打工的收入,所以,他们对土地的感情不深,也不会重视土地。另一方面,这一群体中的大部分人虽然不再重视土地,但他们为了自己进城后永远的“乡愁”,不会将土地卖掉,而是希望永久占有土地。
长期外出务工的原经营主体中,有一部分虽然暂时性离开家乡,举家进城务工或者经商,收入来源也暂时摆脱对农业收入的依赖,但由于知识层次较低,他们在城市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劳动,收入来源不稳定,不可能购买城市昂贵的住房,但有可能因为一次生意失败或者生了大病,耗尽多年的积蓄。在这个时候,他们可能会考虑重新返回农村生活,土地是他们的后备资源。还有一部分农民,随着年龄的增大,在外漂泊多年之后,想念农村稳定的生活,重新回到农村经营自己的土地。因此,他们更加珍惜自己的土地,只要还在拥有土地承包权,他们就可以很快地重新适应农村的生产和生活。
(二)短期外出务工的经营主体对土地利用的态度及其影响
家庭里的年轻男子或夫妻共同外出打工,耕种土地主要由留守妇女或老人完成,短期外出务工人员一般是农忙季节回家种地,农闲时节进城打工,这样他们可以利用农闲的时间获得务工收入,也能通过农业生产获得农业收入。通过农业收入保障基本生活,通过打工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所以,从总体上看,短期外出务工的经营主体并没有完全离开农业生产,对土地的重视程度相对较高,他们会珍惜土地、关爱土地。他们非但不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反而会考虑从其他农户手里流入小部分的土地。由于这一群体的基本生活依赖于土地,所以他们会精心管理土地,努力提高土地质量。
(三)在乡兼业的经营主体对土地利用的态度及其影响
在乡兼业的经营主体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非农业收入。有的通过自身的专长开展手工业获得收入,有些参与农村基层管理获得收入。他们基本不依赖土地获得收入。虽然国家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有了明显提高,但这类人群仍然能够通过自身的特殊技艺,获取比农业收入更高、更稳定的收入,农业收入在他们的收入中占比较小,即使没有农业收入,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所以,尽管他们的家庭可能仍然耕种着自家的土地,也只是粗放经营,只是不想撂荒土地而已,他们的生活不会依赖土地。在乡兼业的经营主体中,掌握特殊技能的,一般都是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比较聪明、相对年轻的人群。因此,这一群体并不会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土地的经营之中,他们不会过多地考虑如何开发利用好土地。(www.daowen.com)
(四)以农为主的经营主体对土地利用的态度及其影响
以农为主的经营主体以农业收入为主,对土地十分重视。他们当中也存在一些兼业农民,但他们对土地有着高度的依赖,主要收入来源依然是农业。当然,他们中也有极少一部分人在农闲时间偶尔地经营一些副业或者打短工,但时间都不长,收入也不多。大部分以农为主的土地经营者倾向于获得更多农业收入,所以,他们会从外出务工的亲戚朋友那里流入土地,开展小规模的土地经营。由于他们的土地经营具有一定规模,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他们就比较关心国家的土地和农业政策,也会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从中获取更多的农业信息。然而,近年来,随着土地的“三权分置”和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推动了土地的大规模流转,离土农户更倾向于将土地流转给租金较高的资本大户,以农为主的经营主体能够租到的土地越来越少,经营规模不断缩小,他们只能通过精细耕作和加强管理来提高粮食产量,获得更高收入。特别是以农为主的贫困户,他们只有很少的耕地,又没有充足的资金流入土地,靠自己现有的土地进行农业生产,仅能获得维持温饱的农业收入。他们十分重视和依赖土地,他们会精心呵护自己的土地,但又由于缺乏资金投入,无力改善耕地质量。
(五)“新农人”经营主体对土地利用的态度及其影响
“新农人”做农业有三种境界,一种是企业家,关注价格;一种是产业家,关注价值;还有一种是理想家,关注生态环境和土地本身。无论是哪种境界,他们对农业这一古老产业的探索和突破,对传统个体农业经营方式的组织和融合,对传统乡村生活和农田土地的信赖和认可,都源自对脚下土地的敬畏,对自然造化的信仰。他们认识到,近30年来,人们对土地不够友好,几乎导致了乡村的消失。我们的土地,“吃”得太杂,太多,消耗太大,负担太重。种子、农药(包括对土地不友好的有害物高残留农药)、农药袋、化肥(包括对土地不友好的化学肥料)、化肥袋、农膜、搭架用的纤维绳、棚膜、滴灌损毁的零部件,残留的蔬菜植株体(基本都是带病、带菌、带虫害的)等,都对农田土地产生了负面影响。老辈人喜欢讲“种地须养土”。但现实是,庄家一茬接一茬,前茬还没下田,后茬苗子已经育好。前赴后继的庄家不断攫取土壤中的营养,不知不觉中绝大多数耕地有机质含量降低了,土壤变得偏酸性了、土壤沙化严重了,导致土壤给养输氧渗水能力大大下降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作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对策之一被提出。“新农人”相信“有机”是对土地的供养和回馈,他们格外珍惜土地,坚守“与天盟、与地盟”的原则,他们悉心呵护着土地,血液里流淌的是对土地的守护精神。“新农人”对土地利用的认识及态度,让人们重拾人与土地的亲密感。
乌蒙山区山高谷深、气候冷凉、耕地细碎且坡地占比较大,土地产出率较低,同时,人口众多、劳动力素质相对低下。乌蒙山区人地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一些变化,不同时期人们对土地的感情也有所不同,但总体表现为矛盾突出。为了满足众多人口的生活,土地被过度开发。然而,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大量年轻人离开土地外出务工,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下的问题更加凸显。人们对土地的感情逐渐淡化,使得越来越多的耕地撂荒,耕地质量迅速下降。2017年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中,产业兴旺是基础。要使农村产业兴旺,必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起良好的“人—地—生态环境”关系,使人与自然和谐生存,这样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乌蒙山区实施乡村振兴规划,要从人、地、钱三个方面施策,在分析不同经营主体及其对土地的感情的基础上,找到影响人地关系的因素。采取一系列土地扶贫措施,改善乌蒙山区人地关系,吸引更多人才下乡,为乡村振兴提供人、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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