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权分置”使得土地产权关系更加明确,能够更好地维护参与生产的各主体的权益,极大地激活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活力,使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开发利用。“三权分置”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使得土地能够平稳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他们承包的土地不得不流转出去。为响应国家提出的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号召,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我国进一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将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自此,土地权由原来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两种,改变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三种,并且这三种土地权限被分置。“三权分置”较好地适应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地推进了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使得土地产权关系更加明确,能够更好地维护参与生产的各主体的权益,极大地激活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活力,使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开发利用。“三权分置”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使得土地能够平稳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和全国一道,乌蒙山区积极开展“三权分置”工作,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有效地推进了乌蒙山区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使得原来分散破碎的耕地经营权相对集中,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得以实施。寻甸等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土地入股,农民手里的土地资源变为了资产,农民变为了股东,人们开始从土地资源中获得较好的收益,原来撂荒的一些耕地重新被开发利用,重新燃起了农民对耕地的热情。(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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