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迅速开发我国煤炭和矿山资源,恢复燃料和钢铁工业的生产,国家急需大量的矿山开采设备,尤其是空气压缩机等风动工具,这促成了我国空气压缩机制造业的兴起。1949年11月,东北人民政府机械局指示,将东北军区军工部移交的沈阳汽车总厂转向生产空气压缩机和风动工具。1953年该厂为中央直属企业,1954年改名为沈阳空气压缩机厂,1959年正式改名为沈阳气体压缩机厂。1953年,由第一机械工业部第四机器工业管理局接收原属纺织部的614纺织机械厂生产压缩机,后改名为重庆空气压缩机厂,为部属企业。同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指示蚌埠铁工厂专业生产动力用空气压缩机,改名蚌埠空气压缩机厂,是我国压缩机制造业第一家地方国营企业。1958年督办京都市政公所修理厂改名为北京第一通用机械厂。1963年国营沈阳市第一机械厂改名为沈阳压缩机配件厂,1982年改名为沈阳空气压缩机制造厂。
1954年下半年起,国家开始对私营企业进行大规模的合并改组,将有限的力量组织起来,使压缩机制造业的力量进一步得到发展。1956年,自贡空气压缩机厂和浙江衢州煤矿机械厂从事压缩机的专业生产。1960年将元大昌和良华机器厂合并成立上海第二气体压缩机厂,1967年改名为上海第二压缩机厂;另外,劳改系统的太原机器厂改为太原气体压缩机厂,柳州制造厂改为柳州第二空压机厂,也从事了压缩机制造。(www.daowen.com)
这一时期,压缩机的制造只停留在仿制阶段,但形势的发展迫切需要尽快地培养出一大批压缩机设计的专门人才开展自主设计制造。1955年,我国参照苏联的办学经验,在交通大学(上海)筹建成立了压缩机专业,于1956年随校迁至西安市,1960年迁至西安市的学校正式改名为西安交通大学(五年制)。从此,我国开始正规地培养自己的压缩机专门人才,该专业成为我国向压缩机制造业输送、培训人才,进行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基地。1956年,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一机器工业管理局在北京市成立了我国石油化工通用机械行业的第一个部属研究所——通用机械研究所,1958年改名为化工机械研究所;同年6月,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一机器工业管理局成立通用与轻工机械研究所;同年11月,两所合并为化工与通用机械研究所;1959年,又正式改名为通用机械研究所,该所设有流体机械等专业研究组,其中包括压缩机专业。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压缩机制造、教学及科研力量逐步形成和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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