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2013年以来通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体系化理论也取得了具有创新意义的标志性成果,具有理论上启示价值。调研组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深化研究。
1.包容性制度理论的深化
“五级书记一起抓”的政治立场及组织力体系建设,可以为党在贫困治理中提供制度安排,使组织力及政治目标相嵌合的规律内生性、合法性得以外化,以彰显逻辑与历史一致性的理论意义。山东省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中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级书记一起抓的制度建设为纲,实现从中央到村庄的联动网状系统建构,成为履责的政治、组织载体。中国的政治体制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激活功能,以其宏观、中观、微观的体制打通的制度内涵,表征出意识形态与组织资源互为依存、彻底贯通的制度逻辑,也从科层制与运动式两种制度互补的成效中,表征出政治定力的极端重要性。
德隆·阿西莫格鲁在《国家为什么会失败》中对吸取型制度有深刻的分析,其理论汲取了戈登·塔洛克的“寻租理论”、奥尔森的“分利集团理论”的合理成分,从而提出“包容性制度”的“中立立场观”,有效地回应了制度作用于减贫的政治立场定位问题。而山东实践则从理论上更进一步,将制度落地的组织力与政治立场定位的关系体现为政治定力的整合,从而将中国的政治制度优势与反贫困关系的理论内涵进行了深层结构的升华。
2.均衡、不均衡的辩证法理论向度的升级(www.daowen.com)
山东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第一书记机制”的创新,摒弃了过去外部资源之间、外部资源与村庄内在基础之间“两张皮”的分裂式扶贫方式,将问题意识前移,再进行针对性较强、几乎无缝对接的平台建设。这一机理将千差万别的村庄差异性与外部资源如何输入的针对性进行了制度化形塑。探索将稳定的外部输入主体与万变的村庄需求两者对接,以人为本、制度支持的可复制的普适规律。同时也为从贫困治理到乡村振兴的通达平台构建,夯实了基础。
这一理论创新的意义在于,可以回应自现代以来,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乡村重建”“乡村营造”“新乡村建设运动”等基于某一个村,全靠内生资源禀赋选择发展模式的门槛过高、难以复制问题,依靠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组织和物质资源,按照普遍脱贫的目标,因地制宜地配置资源,由此撬动内生动力的整合式发展道路。在此,中国故事中包含了深刻且创新性的发展学学理。
3.少数服从多数与民主协商协同发展的体现
山东省以扶贫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机制”作为载体,嵌入村庄的“少数”,去推动村庄治理和基层组织建设,培育和壮大“扶贫理事会”“村民议事会”与村“两委”的融合平台建设,从而激发社会活力、发挥大多数人的主观能动性、参与到减贫行动之中的社会动员机理,可以与“民主协商”制度生成和稳定运行机理相贯通。这样的理论视角,可以丰富村庄治理在减贫实践中如何用政治正确为社会治理奠基的内涵,从而深入探讨基层民主行使方式与人民的民主权利实际获得并有效行使的中国化道路。与此相比,已有的赋权理论仅仅局限于参与式社会工作方法的项目式运用,不免有过于狭窄的理论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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