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土地托管模式:探讨托管、全程式与经营性托管方案的优劣势

土地托管模式:探讨托管、全程式与经营性托管方案的优劣势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土地托管模式在河南南阳、焦作、驻马店以及山东临沂等地迅速发展。在河南邓州市,2013年有285家合作社共托管土地130多万亩,占邓州总耕地面积的55%。二是全程式托管,即农户与合作社签订协议,将一季耕地交由合作社托管。三是经营性托管,即农户将土地委托合作社全权管理,种植计划、生产管理由合作社负责,合作社按耕地面积向农户支付一定的粮食或现金。

土地托管模式:探讨托管、全程式与经营性托管方案的优劣势

土地托管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与一般的土地流转不同的是,土地托管的主体通常是合作社,而且土地托管往往只在农业生产的某些环节实施托管,而不是土地使用权的全面转移。近年来,土地托管模式在河南南阳、焦作、驻马店以及山东临沂等地迅速发展。在河南邓州市,2013年有285家合作社共托管土地130多万亩,占邓州总耕地面积的55%。

土地托管有多种方式。一是环节式托管,即合作社承担从耕种到收获单个环节或多个环节的服务。农民根据自家的机械劳力等情况,按照实际需要,自愿选择项目,由合作社为其提供服务。服务结束后,农户验收作业质量,合作社和农民按实际作业项目结算服务费用。二是全程式托管,即农户与合作社签订协议,将一季耕地交由合作社托管。这种模式下,生产决策由农户决定,耕、种、收、植保等生产环节和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由合作社承担。农户得到粮食后,合作社按各环节的用工以及种子、化肥、农药、机械作业等费用,向农户收取成本和服务费用。三是经营性托管,即农户将土地委托合作社全权管理,种植计划、生产管理由合作社负责,合作社按耕地面积向农户支付一定的粮食或现金。这种托管方式与全程托管的最大区别在于,在经营性托管模式中合作社具备了生产决策权。(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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