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佛山南海在全国率先启动集体土地股权制改革的探索,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将农民承包的土地以使用权入股,组建起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在土地上“种房子”获得收益,农民则依据股份享受分红。这种做法被称为“南海模式”,并迅速风靡广东珠三角地区,佛山、广州、深圳等地的农村地区相继进行了土地股份制改革,有效推动了当地的工业化进程。这一做法后来演变为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以市场价入股项目,并获得分红收益。具体的操作模式是,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流转,并按最终拍卖价格计算总体收益,入股项目开发,并据此获得项目产权。这一模式,既实现了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与国有用地的同价同权,也保障了社区成员的正当收益,且收益更为增加。伴随着高额分红,利益纠纷如影随形,“外嫁女”、“农转非”等能不能分红等问题引发多方争议。为此,南海从2010年开始探索以户为单位进行“股权固化”改革试点,一方面是解决由于成员权问题导致股权不断变动的弊端,另一方面又希望通过户内流转确保集体成员的土地分红能够相对公平。
南海的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并不具有普遍的推广价值,其适应性取决于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即: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同时,农民拥有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在农业为主的地区并不一定适用。与此同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还存在其他一些问题。一是股份固化实际上剥夺了股份制改革后的新进农村集体成员享有集体资产的权利,从而导致“死人有分红,生人无享受”的现象。二是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实施过程中村委会的权利过大,如果决策过程不够民主,既可能导致股份分配的不公平,也会导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产生信任危机。(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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