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开放新形势下,我国外贸必须谋求创新发展道路。
首先要重视投资带动贸易,特别是结合“一带一路”沿线的对外直接投资,打造以中国为核心的区域价值链或全球价值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带着自有技术和自主品牌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设厂,由此带动相关中间品或零部件的进出口,形成我国外贸新动力。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贸易持续多年的增长主要依靠加工贸易发展,而加工贸易的背后,是中国承接了国际产业转移。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欧美国家日益重视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发展,加上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加工贸易在我国外贸发展中的作用逐步降低,未来我国要实现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应更多地重视通过对外直接投资(ODI),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生产布局带动贸易发展,而不是像以往那样更多地依靠外资流入(FDI)并从事加工贸易来保持外贸增长。
其次要重视进口贸易,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过去我国发展对外贸易,长期存在“重出口、轻进口”现象。在欧美国家经济下行、外需疲软的情况下,推动我国外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进口的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增加,国内消费者对于海外商品的消费需求日益增长,市场潜力巨大。据测算,2014年我国居民出境旅游支出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今后我国如果进一步调降进口品关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努力,降低贸易壁垒,增加贸易便利化措施,那么相当一部分“一带一路”特色的海外消费就有可能转向国内进口品市场,并由此带动外贸增长。(www.daowen.com)
再次,要挖掘“一带一路”优势,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我国服务贸易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长期处于逆差状态,服务贸易出口并不理想。在实践中,企业对国家服务贸易出口促进政策并不完全了解,加之有些专项资金门槛较高、申请程序复杂,导致服务贸易出口促进措施的实际执行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外贸由于长期发展重心放在货物贸易上,所以相关监管制度、监管程序具有显著的货物贸易管理特征,用货物贸易监管模式管理服务贸易,成为阻碍服务贸易出口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此,我国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应及时调整、创新服务贸易监管模式,大力挖掘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服务贸易市场,尽快突破服务贸易发展“瓶颈”,使之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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