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关系的现存问题与发展前景
从现状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关系存在四个问题:一是贸易规模偏小,2014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仅占中国总出口的27.20%、总进口的24.69%;二是贸易结构单一且层次偏低,中国主要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劳动密集型制成品,同时进口能源;三是贸易的地区分布相对局限,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贸易高度集中于东南亚和西亚中东地区,其他如南亚、中东欧等,贸易额都非常小;四是贸易未能形成价值链上下游的供应关系,与生产或企业投资联系不大,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影响。
然而应该看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与中国经济增长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具有共同发展的趋势。各国之间经济增长、出口和进口贸易影响力弹性较强,相互作用较为明显。[13] 因此,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强调互利共赢,强调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命运共同体”。
有学者测算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竞争性指数和互补性指数,发现中国与中欧国家、南欧国家和东南亚国家的竞争性强、互补性也强,与北欧国家的竞争性弱但互补性强,与中亚国家和西亚国家的竞争性和互补性都不强,与非洲国家的竞争性弱但互补性也在降低。[14]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南欧国家和中欧国家多以出口推动经济发展,他们的出口结构比较相似,大都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竞争性较强。但在这些国家的进出口结构中,他们在机械及运输设备、非食用原料、矿物燃料、润滑油及相关原料上存在较强的互补性,而且这些商品在这些国家的进出口总额中占有较大份额,因此整体上看,中国与这些国家的互补性也很强。中国与非洲地区的贸易竞争性指数处于下降状态,从2005年的0.615 6下降到2014年的0.160 3,双方经济的竞争性较弱,出口结构差别较大。双方进出口结构的侧重点不同,因而互补性在下降,但仍然具有很大的合作空间。
显示性比较优势(RCA)指数表明,中亚、西亚中东地区在能矿产品上具有较强的出口优势,南亚地区在纺织服装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上具有较高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东南亚国家出口结构相对均衡,植物产品、食品饮料、木制品、塑料橡胶及机械设备等行业均具有一定的出口比较优势。[15]这与中国正在进行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构成了互补,有助于中国借助外力推动转型升级的实现。
通过测算中国出口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HM指数可以发现:中国出口对东南亚11 国的依赖程度较高,其次是西亚中东19国,而且中国出口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依赖程度正在加深。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对中国的依赖程度大于中国出口对其依赖程度,呈现非对称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中国出口的依赖程度除蒙俄之外都有所加深,特别是东南亚11 国、西亚中东19国和南亚8国。[16]
总体而言,“一带一路”可以带动中国和沿线国家共同谋求经济发展,双方在贸易上具有相对较高的依存度及较强的互补性,存在进一步拓展贸易的巨大潜力和空间。
2.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FTA的挑战和机遇
中国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区域经济合作建设,期望加快与沿线国家的FTA谈判进程,但目前仍面临诸多挑战。
(1)数量少,地区分布不均衡
从数量上看,目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签订的FTA仅有4个,算上正在谈判的和正在研究的也只有十余个,总体数量偏少。我们知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60多个,有许多国家与中国的经贸联系紧密或资源互补,因此,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建设FTA前景广阔,具有很大的开发空间。(www.daowen.com)
从地域分布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的FTA主要集中在中国周边,涉及东亚地区的东盟、新加坡、韩国,南亚地区的巴基斯坦、印度、斯里兰卡、尼泊尔、马尔代夫,西亚北非地区的海合会,独联体地区的摩尔瓦多、格鲁吉亚。相比之下,中国FTA尚未辐射到中亚、中东欧地区,中国与这些地区的经济体的FTA建设尚未开启。
(2)深度一体化水平低
目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签订的4个FTA主要包含了“第一代”贸易政策即“WTO + ”贸易政策[17],中国—东盟FTA包含7项,中国—新加坡FTA包含11项,中国—巴基斯坦FTA包含9项,中国—韩国FTA包含13项。而这4个FTA只涉及少数“第二代”贸易政策,即“WTO - X”贸易政策[18],分别包含7项、3项、1项、10项。使用HMS方法评估这4个FTA的实际执行率[19],结果显示,4个FTA所涉及的“WTO + ”贸易政策下项目中具有实际约束力项目的平均执行率约达73%,这说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的区域经济合作在朝纵深方向发展。4个FTA所涉及的“WTO - X”贸易政策下项目中具有实际约束力项目的执行率较低,平均执行率仅为38%。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WTO - X”贸易政策下项目对中国而言标准较高,执行难度较大。因此,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已签订的FTA在WTO框架内的合作较深,而在WTO框架之外的第二代贸易政策下的合作需要进一步深化。
(3)合作的潜在风险较高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推进FTA建设受安全、政治、经济等方面风险的影响。就安全风险而言,传统安全风险和非传统安全风险并存,前者包括战争、武装冲突等,后者包括恐怖主义、疾病传播、跨国犯罪等。中国推进与地处“战略不稳定弧”的中东、中亚、南亚地区国家的FTA建设所面临的这类风险较高[20]。
就政治风险而言,FTA商签国的国内政局稳定性会影响到中国推进与其FTA建设进程。一些国家内部的政府换届、民族矛盾、教派冲突等都会影响到其政局稳定,进而牵涉到FTA建设。比如,一些国家政府换届影响到“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继续进行,2011年缅甸改革派新政府执政后叫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密松水电站大坝项目;中亚地区国家对外商投资的抗议行为有可能影响到政府对外商投资的态度,导致政府决策过程中民族主义情绪增加;中南半岛部分国家近年来维持政局稳定的难度加大。叙利亚、伊拉克、也门等西亚北非国家内乱与外患并存,并且深受伊斯兰教派斗争和域外大国等因素干扰。此外,中国与少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历史积怨以及美国等大国的干扰都影响着中国与这类国家的FTA进程的推进。
就经济风险而言,“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既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经济体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也有经济发展水平较落后的经济体如缅甸、阿富汗、格鲁吉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与中国经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部分国家关税水平过高,如中亚的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分别为10%、9.8%、8.6%、14.8%、10%[21]。且后三个国家尚未加入WTO,对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态度较为谨慎。此外,南亚印度等国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措施用来保护本国的产业。此外,“一带一路”沿线一些经济体的货币汇率波动、经济萧条、物价不稳定等也是推进FTA建设的影响因素。
尽管面临上述问题,“一带一路”沿线毕竟幅员辽阔,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沿线经济合作深藏潜力,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在中国实施和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201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第一个关于自贸区建设的战略性、综合性文件——《关于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从顶层设计了未来自贸区建设,明确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这是中国首个关于自贸区建设的战略性、综合性文件。该文件明确提出中国今后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的思路: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从中长期看,中国拟建成包括周边国家和地区,涵盖“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辐射五大洲重要国家的全球FTA网络,实现大部分对外贸易和双向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22]。
因此,围绕“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建立丝绸之路自贸区网络是中国自贸区战略的中长期目标。“一带一路”建设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23]。《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将结合周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商建自由贸易区,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将“一带一路”打造成畅通之路、商贸之路、开放之路。[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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