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区域已有的经济合作形式是多层次、多方位的自贸协定为主,如以东盟为核心的RCEP和以美国为中心的TPP(其后被日本推动达成的TPP11代替)。而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不仅仅是自贸协定(如中国和格鲁吉亚自贸协定),还包括经济走廊等模式的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主要包括六大经济走廊,即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 - 中亚 - 西亚、中国 - 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六大经济走廊建设。这六大经济走廊是“一带一路”的主要发展路线,以及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生产网络建设的重要框架。
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由中国东部沿海向西延伸,经中国西北地区和中亚、俄罗斯抵达中东欧。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以现代化国际物流体系为依托(如中欧班列、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项目等),拓展能源资源合作空间,重点发展经贸和产能合作,构建畅通高效的区域大市场。
中蒙俄经济走廊。2014年9月11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席中国、俄罗斯、蒙古国三国元首会晤时提出,将“丝绸之路经济带”同“欧亚经济联盟”、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对接,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2015年7月9日,三国有关部门签署了《关于编制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的谅解备忘录》。2016年6月23日,三国元首共同见证签署了《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这是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首个多边合作规划纲要。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规划纲要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由中国西北地区出境,向西经中亚至波斯湾、阿拉伯半岛和地中海沿岸,辐射中亚、西亚和北非有关国家。2014年6月5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上提出构建以能源合作为主轴,以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两翼,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的中阿“1 + 2 + 3”合作格局。2016年G20杭州峰会期间,中哈(哈萨克斯坦)两国元首见证签署了《中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签署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合作文件,与土耳其、伊朗、沙特、卡塔尔、科威特等国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中土双方就开展土耳其东西高铁项目合作取得重要共识,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www.daowen.com)
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以中国西南为起点,连接中国和中南半岛各国,是中国与东盟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的重要载体。2016年5月26日,第九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发布《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倡议书》。中国与老挝、柬埔寨等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启动编制双边合作规划纲要。推进中越陆上基础设施合作,启动澜沧江—湄公河航道二期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开工建设中老铁路,启动中泰铁路,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设立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探索边境经济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中巴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旗舰项目,中巴两国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远景规划的联合编制工作。2015年4月20日,两国领导人出席中巴经济走廊部分重大项目动工仪式,签订了51项合作协议和备忘录,其中近40项涉及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中巴友谊路”——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升级改造二期、中巴经济走廊规模最大的公路基础设施项目——白沙瓦至卡拉奇高速公路顺利开工建设,瓜达尔港自由区起步区加快建设,走廊沿线地区能源电力项目快速上马。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连接东亚、南亚、东南亚三大次区域,沟通太平洋、印度洋两大海域。2013年12月,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中国昆明召开,各方签署了会议纪要和联合研究计划,正式启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政府间合作。2014年12月召开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广泛讨论并展望了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前景、优先次序和发展方向。[4]
作为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新模式,“一带一路”框架下六大国际经济走廊的建设不仅拓展了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和范畴,改变过去以太平洋为中心的区域合作范围,而不断向亚洲内陆延伸,而且通过消除亚太区域内的合作壁垒,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海陆并行和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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