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光学设备、电子和运输设备和商业服务三个行业在各自经济体的中间品贸易额中所占比重为权重,将在三个行业的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进行加权平均,再用此平均数粗略代表各经济体对TPP、RCEP和FTAAP三大区域合作组织的总体参与度,来判定各经济体在亚太区域生产网络中的参与程度和影响度,详情见图6.2。
图6.2 亚太经济体对三大区域合作组织的参与度指数
数据来源:根据OECD - WTO的TiVA数据库计算所得。
通过分析上图中主要亚太经济体参与度指数,可以发现:参与TPP程度最低的三个经济体有墨西哥、越南和柬埔寨,最高的五个经济体有文莱、韩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地区和俄罗斯;参与RCEP程度最低的三个经济体有新西兰、菲律宾和中国香港,最高的五个经济体有墨西哥、文莱、俄罗斯、中国和加拿大;参与FTAAP程度最低的三个经济体有日本、菲律宾和墨西哥,最高的五个经济体有文莱、俄罗斯、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和印度。而区域内贸易大国如美国、中国和日本在这三大区域组织的参与程度并不显著,如三国对TPP参与度指数分列第15位、第14位和第13位;对RCEP参与度指数分列第10位、第4位和第15位;对FTAAP参与度指数分列第6位、第11位和第19位。
对TPP的参与度指数高于RCEP的有文莱、中国香港、韩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智利、新加坡和中国台湾地区等8个经济体;对RCEP的参与度指数高于TPP的有俄罗斯、中国、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美国、越南、新西兰、印度、加拿大、日本、菲律宾和墨西哥等13个经济体。通过对比分析可知,TPP成员中的非RCEP成员如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等对RCEP的参与度指数高于TPP;而RCEP成员中的非TPP成员如韩国和文莱等对TPP的参与度指数高于RCEP。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首先,TPP、RCEP和FTAAP各个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对本区域生产网络的参与程度较高,说明这些成员国与区域经济体整体之间以及处于同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中的其他成员国之间经贸往来密切,因此这些成员国之间更容易在天然的经济联系基础上达成共同的区域贸易协定,谈判的难度也相对较低,因此这些成员国之间已经具备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谈判的经济基础。其次,对于那些已经参与到某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谈判中的经济体,但由于与其他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较少,或者说尚未嵌入到该区域的生产网络中,从而很难与其他成员国形成共同的利益诉求,真正融入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中来,因此除非由政治力量推动,否则推进彼此间的经济合作难度较大。此外,还有一类经济体,虽然并未参加这三大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谈判中来,但从经济角度看,这类经济体与其他成员之间贸易关系紧密、经济关系性强,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的“事实一体化”。如果将这种事实上的一体化发展成为“制度上一体化”,必将会对区域内各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增加各国人民的福利效应。
由于亚太国家处于同一个区域价值链和区域生产网络中,所以从国际生产网络和全球价值链角度考虑,亚太经济体应该建立起相应区域贸易安排。因此,为了顺利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谈判,在选择区域经济一体化谈判的伙伴时,我们应选择与自身有密切的经贸联系的国家,并按照各经济体参与区域生产网络的程度来逐步推进谈判,努力将同处于一个生产网络或区域价值链的各经济体联合起来,制定区域贸易安排,形成合理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和方向。但是,由于各国政治诉求不同、地缘冲突不断,使得亚太自贸区的实际推进有很大的难度。
【注释】
[1]详见《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声明》(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nnouncement),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 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09/december/trans-pacific-partnership-announcement.
[2]刘中伟,沈家文.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研究前沿与架构[J].当代亚太,2012(1).(www.daowen.com)
[3]卢孔标,王守贞,丁攀.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主要分歧与前景分析[J].东南亚研究,2012(5):72.
[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基于“东盟 ++ ”的模式,可以看作是中国支持的基于东盟 + 3模式(ASEAN + 3)的东亚自由贸易协议(EAFTA)以及日本支持的基于东盟 + 6(ASEAN + 6)的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CEPEA)的一种妥协。参见,Sanchita Basu Das. Asia’s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East Asia Forum,27 August 2012.
[5]驱动经济一体化 促进包容性发展[N].国际商报,2017 - 11 - 16(A3).
[6]刘昌黎. 亚太自由贸易区的提出、新动向与前景[J].国际贸易,2010(9).
[7]人民网.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附件——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2014 - 11 - 12].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4/1112/c1004-26007964.html.
[8]因为CPTPP脱胎于TPP,所以以下将二者进行一并分析。
[9]KOOPMAN R,POWERS W,WANG Z,et al. Give credit to where credit is due:tracing value added in global production[R].NBER Working Paper No. 16426,2010.
[10]乔小勇,王耕,李泽怡.中国制造业、服务业及其细分行业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价值增值获取能力研究:基于“地位—参与度—显性比较优势”视角[J].国际贸易问题,2017(3).
[11]APEC Policy Support Unit. Evaluation of value chain connectedness in the apec region[R].APEC Policy Support Unit,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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