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比较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比较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RCEP和TPP/CPTPP都宣称要建立现代的、高质量的和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但两者差异显著。表6.3TPP、CPTPP与RCEP的比较资料来源:根据日经中文网和相关资料整理。RCEP的主导力量是东盟,即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而TPP/CPTPP是由发达经济体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两者相比,显然TPP/CPTPP的主导力量强于RCEP,因此限于东盟实力及其大国平衡战略的限制,使得RCEP的推进缓慢。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比较

经过多年博弈和演进,在通向亚太地区广域一体化的路径上客观上形成了以东盟为主导的亚洲机制和以美国(或日本)为主导的亚太机制等两条主要路径。RCEP和TPP/CPTPP都宣称要建立现代的、高质量的和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但两者差异显著(见表6.3)。

表6.3 TPP、CPTPP与RCEP的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日经中文网和相关资料整理。

第一,主导力量不同。RCEP的主导力量是东盟,即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而TPP/CPTPP是由发达经济体主导(美国未退出前实际上以美国为主导,美国退出后以日本为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两者相比,显然TPP/CPTPP的主导力量强于RCEP,因此限于东盟实力及其大国平衡战略的限制,使得RCEP的推进缓慢。(www.daowen.com)

第二,谈判深度和灵活性不同。RCEP的谈判目前主要集中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竞争政策、知识产权、经济技术合作、争端解决机制等15个领域,而TPP/CPTPP的谈判内容不仅涵盖以上方面,还包括国有企业、环境标准、劳工标准、金融改革等,其谈判内容已从“边境外”拓展到“边境内”,谈判的深度明显高于前者。另一方面,RCEP的谈判机制更加灵活、务实,各成员国意在现有“10 + 1”的基础上深化谈判内容;而TP/CPTPP的高端内容对于发展中成员国来说谈判代价很大,其谈判标准更多地体现了发达国家的要求。

第三,目标不同。RCEP谈判的目的在于整合和升级以前多个以东盟为中心的“10 + 1”自由贸易协定,以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促进区域内经济发展。而TPP/CPTPP以发达国家为主导,其目标在于制定全新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并希望最终取代WTO的规则,实现发达国家利益最大化,发展中国家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将处于被动接受的限制。

第四,谈判的障碍不同。TPP/CPTPP谈判的难度主要体现在协议内容的高标准上,尤其对于参与谈判的发展中成员国如越南、马来西亚等国面临着市场开放等许多挑战。RCEP虽然谈判机制较灵活,但也面临重重障碍:一是各成员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导致各国对谈判内容的要求不同,如印度在投资等方面很难放开市场,越南等国家对农业的开放度较低等等;二是各成员国之间的政治关系复杂,各国之间的政治关系导致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进展缓慢,如RECP中中日韩三国间因历史问题、萨德问题导致政治关系恶化,影响了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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