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东盟主导的亚太经济一体化路径

东盟主导的亚太经济一体化路径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4.8东盟在亚太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情况续表资料来源:东盟秘书处。东南亚国家通过联合起来,积沙成塔,运用外交政策,巧妙地与大国保持平等关系,并成为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中心。中国作为迅速崛起的地区大国,从自身条件、地区形势、力量博弈等方面考虑,认为支持东盟主导东亚一体化进程是目前唯一理性的选择。可见,东盟在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各个阶段都在谋求主导权,维护自身利益最大化。

东盟主导的亚太经济一体化路径

东南亚自由贸易联盟简称东盟,它成立于1967年,1992年提出建立自由贸易区,2015年底东盟共同体成立。东盟是一个由中小国家组成的区域合作组织,积极推进一体化进程,坚持大国平衡战略,通过从“10 + 1”到RCEP,使自己成功地成为亚太各方利益的交汇点和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导力量(见表4.8)。

表4.8 东盟在亚太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情况

续表

资料来源:东盟秘书处。

近些年来,东盟建成了包括所有周边主要国家在内的FTA/EPA网络,相继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主要大国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见表 4.8),实现了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周边布局,在亚洲区域合作中的话语权不断增强,中心地位日益突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力和作用。

2001年11月,东盟与中国提出要建立FTA,2002年11月双方达成《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3年又启动“早期收获”计划,提前降低部分农产品关税。2004年双方签订了《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和《货物贸易协议》,2007年签订了《服务贸易协议》,第一批服务贸易领域开放,2009年8月签订了《投资协议》。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

由于担心削弱在东南亚的地位,在中国与东盟提出建立FTA后,区域内主要国家日本、韩国、印度,甚至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先后向东盟抛出橄榄枝,表达了签署自贸协定的愿望。具体进程如下:

日本:2003年10月东盟与日本达成《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措施以及时间表,2008年4月签订《东盟—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协议》(CEPA)。

韩国:韩国与东盟的FTA谈判起步晚于中国和日本,直到2005年12月东盟与韩国才达成《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该框架下的《争端解决机制》,2006年签订了《货物贸易协议》,2007年签订了《服务贸易协议》。直到2009年6月,东盟与韩国才签订了《投资协议》和《关于泰国加入服务贸易协议的议定书》以及《关于泰国加入货物贸易协议的议定书》[19]。与中国—东盟FTA相似,韩国与东盟自贸区的谈判也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方式,从《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再到《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以及《投资协议》,尤其是在《货物贸易协议》的方式上同中国—东盟自贸区较为相似,如敏感产品的设定、对于东盟6个老成员国和东盟4个新成员国的区别对待等。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2004年在《东盟—澳新纪念峰会上领导人的联合声明》中,东盟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首次提出要建立FTA,经历了长达5年的谈判过程,到2009年2月才签订了《建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协定》。东盟与澳新签订的FTA是一揽子协议,也是东盟迄今为止签订的最为广泛的FTA协议,包括货物贸易、投资、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商务人员的短期流动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印度:印度与东盟国家有着传统的政治宗教文化联系,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印度推行“东进”政策以来,东盟与印度的经贸合作开始快速发展,2003年东盟与印度就达成了《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建立FTA。但由于在棕榈油和纺织业等方面不能达成一致,经历了6年多的磋商和谈判,双方直到2009年8月才达成了《货物贸易协议》《对全面经济合作框架的修订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和《对货物贸易协议条款4的谅解》等相关协议。

东盟地处东南亚,是连通亚洲、大洋洲、欧洲的重要海上咽喉之地,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资源和人口优势。东南亚国家通过联合起来,积沙成塔,运用外交政策,巧妙地与大国保持平等关系,并成为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中心。无论是从自然优势、国际影响力还是从经济分量上来看,东盟都具备了成为亚太区域合作中心的基本条件。中国作为迅速崛起的地区大国,从自身条件、地区形势、力量博弈等方面考虑,认为支持东盟主导东亚一体化进程是目前唯一理性的选择。5 个“10 + 1”的达成也进一步稳定了东盟在亚太区域合作中的主导地位。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TPP的出现严重冲击了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现有格局,也极大地威胁了东盟的主导权,于是东盟主动提出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整合和优化东盟已经签订的5个“10 + 1”协定资源,改变无序竞争、规则过多的现状,努力构建一个高水平的自贸区。于是建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的概念和草案于2011年2月的东盟第18次经济部长会议第一次提出;2011年8月在“10 + 6”经济部长会议上,中日两国建议加快地区FTA的谈判进程,搁置之前的 + 3或 + 6的伙伴国问题,打破谈判胶着状态,并组建货物、服务和投资三个谈判工作组。2011年11月在东盟峰会上,东盟采纳中日两国建议,正式提出组建广域的一体化组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可见,东盟在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各个阶段都在谋求主导权,维护自身利益最大化。

【注释】

[1]张晓静. 中国周边FTA的网络构建及其启示[J].亚太经济,2008(7).

[2]DEN M C. Paths Ahead for East Asian and Asia-Pacific Regionalism [J]. International Affairs, 2013, 89(4): 963 - 985.

[3]2018年底,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领导人签署了取代NAFTA的美国—墨西哥—加拿大贸易协议(USMCA),但该协议生效还需要等待各成员国的审议和批准。(www.daowen.com)

[4]HAMANAKA S. Institutional parameters of a region-wide economic agreement in asia:examination of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nd ASEAN + FTA approaches [R]. ADB Working Paper Series on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2010, 67.

[5]张蕴岭. 世界区域化的发展与模式[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13.

[6]方笑君,孙宇. 新时期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分析[J].国际商务,2012(4).

[7]1989年APEC成立时共有12个成员,包括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韩国、文莱、印度尼西亚、日本、新西兰、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1991年中国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加入APEC;1993年墨西哥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加入;1994年智利加入,1998年秘鲁、越南和俄罗斯加入,此后,APEC 暂停接受新成员,一共包括21个国家和地区。此外,还有3个观察员,分别是东盟秘书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和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处。

[8]宫占奎. 亚太经济发展报告2003[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130.

[9]全毅.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与CAFTA建设方略[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11.

[10]张振江.《美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及其影响[J].东南亚研究,2004(5):45 - 49.

[11]DEBORAH K E.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rade negotiations:some outstanding issues for the final stretch. Asian J. WTO & Int'I Health L & Pol’y , 2013(8): 377.

[12]澳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战略含义. http://news.cri.cn/gb/321/2004/02/12/144 @ 65930.htm.

[13]根据“贸易促进授权”的规定,国会需在正式签订贸易协定前三个月获得政府递交的协议文本。

[14]美国贸易代表署. 美韩自贸协定最终文本. https://ustr.gov/trade-agreements/free-trade-agreements/korus-fta.

[15]商务部FTA咨询网. 美国际贸易委员支持美韩自贸协定. http://chinawto.mofcom.gov.cn/aarticle/e/r/200709/ 20070905122179.htm1.

[16]美韩FTA正式生效意义重大.[2012 - 4 - 4].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i/jyjl/1/201204/ 20120408049697. htm1.

[17]中国商务部网络. 韩美FTA修订案让美国车摆脱韩国规制.[2018 - 4 - 13].http://www.mofcom. gov.cn/article/i/jyjl/j/201804/20180402731857.shtml.

[18]刘昌黎. 日本FTAEPA的新进展、问题及其对策[J].日本学刊,2009(4):58 - 70.

[19]泰国因为其想扩大出口的稻米等农产品被韩国指定为高度敏感产品,因此在之前的协议中并未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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