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日本引领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

日本引领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一协定将促进亚太地区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增长,加强各成员经济体之间的互利联系。2018年12月30日CPTPP正式生效。CPTPP覆盖4.98亿人口,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3%和全球贸易总量的15%,经济规模仅次于欧盟和美墨加贸易协定,是跨太平洋地区的第一个大型区域贸易协定,为未来的亚太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奠定了基础。

日本引领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

作为亚洲第二大经济体,日本在亚太区域经济政策的转变也影响着其他国家。多年来,日本一直是美国在亚太地区政策的追随者,但自美国退出TPP之后,日本政府在亚太、东亚和欧洲方面积极推进,获得了一系列成功,在国际规则创新中取得了一定程度的主导权和引领地位,将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到了高潮。在亚太地区,日本首先推动11国在美国退出TPP后于2018年3月8日签署了《全面且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亦称TPP 11);其次是在东亚地区,日本投入力度空前加大,开始积极参与到中日韩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谈判中;最后在欧洲,2018年7月18日,日本与欧盟签署了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全球最大的自贸区诞生。目前,日本在亚太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状况如表4.7所示。

表4.7 日本在亚太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概况

续表

资料来源:日本外务省,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Japan,https://www.mofa.go.jp/policy/ economy/fta/index.html.

1. 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

日本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起点或重点就是与东盟的EPA谈判。早在2002年1月,日本和东盟就围绕缔结FTA达成了共识;2003年10月,双方首脑会议发表《日本一东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定》;2005年4月,双方正式开始进行谈判;其间,谈判一度因双方立场的分歧而中断,直到2008年4月14日才正式签署协定。这是日本与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涉及内容相当广泛,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合作。根据协定,双方将在十年内基本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日本将对从东盟进口总额93%的产品、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将对从日本进口总额91%的产品实行零关税,而四个新成员国则稍稍延迟实施自由化措施。

目前,日本主导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区域贸易安排是《全面且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该协定2018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CPTPP脱胎于美国主导的TPP,其成员国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越南等国家。2017年1月,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第二天就宣布退出TPP。日本政府积极游说美国回归TPP,并努力完善TPP。在美国无意重返TPP之后,2017年4月日本明确表达了要推动剩下的11国继续完成协定的谈判工作。2017年11月在越南召开的APEC峰会期间,在日本政府积极主动的协调下,11个国家终于签署了《全面且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即CPTPP。该协定保留了TPP中三分之二的原始文本,尤其是保留了废除关税的约定,冻结了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最TPP的元素”20项条目,被搁置或修订最多的是与美国有关的22 项条款,半数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至此CPTPP,成为亚太地区巨型多边贸易协定(FTA)。

2018年3月8日,日本在美国“退群”后主动挑梁,降低原有协定蓝本的门槛,与其余10个成员国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签订了不包括美国在内的“TPP minus”版,即《全面且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这一协定将促进亚太地区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增长,加强各成员经济体之间的互利联系。2018年12月30日CPTPP正式生效。总的来看,如果美国不退出,TPP12国至2030年可获得每年4 650亿美元的贸易所得,而美国退出后,届时CPTPP即11国每年的收入直线下降至120亿美元。对美国而言,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和彼得森国家贸易研究所估计,TPP可使得美GDP年增加0.15%~0.5%,2032年贸易量则可增加1.0%。

CPTPP覆盖4.98亿人口,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3%和全球贸易总量的15%,经济规模仅次于欧盟和美墨加贸易协定,是跨太平洋地区的第一个大型区域贸易协定,为未来的亚太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奠定了基础。CPTPP协定条款涵盖了货物贸易、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卫生和植物措施、服务贸易、政府采购与竞争政策、原产地规则与贸易救济措施;环保、数据流通、劳工、国有企业等多项内容被第一次写进贸易协定中,所以说CPTPP虽然是TPP的缩减版,但也是一个高标准的区域贸易协定。(www.daowen.com)

2. 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日本在亚太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主要集中在东盟国家,从2002年1月日本与新加坡签订了首个FTA协议之后,先后与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六国分别展开了自由贸易谈判,同时也与东盟整体展开谈判,并先后签署了FTA框架协议。

文莱是原东盟六国中最后与日本商谈自由贸易的国家,直到2005年12月双方才就缔结EPA达成共识。不过,由于没有棘手的农产品问题,双方在2006年6月开始谈判,只经过三次谈判,历时六个月,就在同年12月达成了初步协议,成为日本谈判时间最短的EPA。之后,双方于2007年6月签署协定,2008年7月31日正式生效。根据协定,双方将在十年内实现贸易自由化,日本将对从文莱进口总额99.99%的产品、文莱将对从日本进口总额99.9%的产品实行零关税。

日本和菲律宾从2004年2月开始EPA谈判,当年11月就达成了协议,2006年9月9日正式签署协定。由于菲律宾国内担忧对日贸易自由化会带来不利影响,国会迟迟未能批准协定,直到双方重新修改了部分条款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日菲EPA才于2008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18]

印度尼西亚对与日本进行自由贸易一直持谨慎态度。2003年6月,日印首脑会谈就缔结EPA达成一致。双方于2005年7月开始谈判,2006年11月达成协议,2007年8月签署协定,2008年7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协定,双方将在七年内分阶段削减关税,日本将对从印度尼西亚进口总额93.2%的产品、印度尼西亚将对从日本进口总额89.7%的产品实行零关税。

在东盟四个新成员国中,越南是经济发展最快、最重视对日经济关系的国家。2005年12月,日越首脑会谈就开展EPA共同研究达成共识。双方于2007年1月开始谈判,2008年12月25日签署了协定,2009年7月将正式生效。根据协定,双方将在十年内实现贸易自由化,日本将对从越南进口总额92%的产品、越南将对从日本进口总额88 %的产品实行零关税。

日本—澳大利亚FTA于2015年1月15日生效。协定生效后,澳大利亚立即取消对自日本进口的汽车、家电和电子产品的进口关税。协定生效后7年内,日本进口瓶装葡萄酒关税削减为15%,10年内金枪鱼与大西洋鲜鱼的关税逐步削减为零;15~18 年内日本进口澳大利亚牛肉的关税逐步降低至23.5%或19.5%,稻米作为敏感商品排除在自由化安排之外。澳大利亚成为首个与日本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农产品出口国。协定生效后10年内,日本取消对澳大利亚所有能源和矿产品的进口关税。

2015年日本与蒙古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协定生效后的10年内,蒙古国将取消约96%的日本进口关税。日本则将取消实际进口品种的关税,不从蒙古国进口的大米等品种将维持现有关税。此协定有助于日本从蒙古国获得稳定的煤炭稀有金属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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