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表4.4可见,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呈现如下格局特征。嵌套型结构是指一国既与某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某些成员国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又参与了这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面对多种结构体系的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共存的现状,共同治理问题成为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亟须解决的艰巨任务。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

当今世界经济复苏形势依然脆弱,全球增长动能不足,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全球贸易增速已连续多年低于世界经济增速。而亚太是全球最具活力和增长潜力的地区之一,全世界将目光投向亚太,期待亚太引领全球新一轮增长。近年来,亚太各国对区域经济合作的冷漠态度也已然消失,正在努力进行区域内和跨区域的FTA/EPA(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网络建设。1997年之前亚洲主要国家和地区的FTA/EPA网络只有东盟内部国家间签订了FTA协议,此后,随着亚太区域生产网络的深化和各国之间依赖程度的提高,亚太自由贸易协定快速增长,到2015年几乎每两个亚太国家间都在建设FTA/EPA,各国之间也建立了广泛的跨区域联系。[1]当前亚太地区已形成了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如表4.4所示[2]

表4.4 亚太地区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图

续表

注:☆表示两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处于谈判中,○表示两国已签订并实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黑色虚线边框表示谈判中的自由贸易协定,黑色边框表示已签署并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
资料来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FTAs/RTAs数据库(http://rtais.wto.org/UI/PublicAllRTAList.aspx)和亚洲开发银行FTAs/RTAs数据库(https://aric.adb.org/fta-country)整理而成。

由表4.4可见,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呈现如下格局特征。(www.daowen.com)

第一,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网络主要集中在太平洋沿岸。从地理分布上看,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网络主要分布在两大区域,第一大区域是在太平洋西岸,在这里聚集着以东盟为中心的3个“10 + 1”,以及中国、日本和韩国各自与区域内其他国家签署的双边FTA,其中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已经签署,中日韩三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在商谈之中。太平洋东岸聚集着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3],以及美国、智利等美洲国家签署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所以这里是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网络集中的第二大区域。此外,还有少量的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如澳大利、新西兰、智利和秘鲁等国家与其他亚太经济体之间签订的多边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第二,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网络的结构复杂多样。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网络呈现出轮辐型、嵌套型与交叠型等结构体系。轮辐型结构,即“轮轴—辐条”型,在这种结构关系中,往往存在一个核心国和多个末端成员国,核心国与末端成员国签订多个自由贸易协定,而末端成员国之间没有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如亚太地区的核心国有新加坡、韩国和日本等,他们与许多亚太国家间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嵌套型结构是指一国既与某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某些成员国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又参与了这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中国与东盟签订了FTA,同时中国与东盟成员国泰国等国家也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而交叠型结构是指轮辐型与嵌套型结构重叠,它也同时具备这两者的特点,如东盟国家与中国、日本、韩国三国分别签订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等。面对多种结构体系的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共存的现状,共同治理问题成为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亟须解决的艰巨任务。如轮辐型结构使得末端国家受到原产地规则等限制,其所得利益显著低于核心国家;而处于交叠型和嵌套型结构中的成员国在进行自由贸易时会同时面临多个不同自由贸易协定的选择,比较不同协定的优惠细则,因此极有可能导致贸易效率下降,影响协定的利用率[4]

第三,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未来发展方向是亚太自贸区。2016年11月,《利马宣言》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通过,宣言中提到APEC各成员将致力于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可见,在中国的推动下亚太自贸区终于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美国退出TPP之后,RCEP是亚太地区最重要的自贸谈判之一,它也是实现亚太自贸区的重要路径。亚太各经济体不断追求生产网络空间布局,以及产业国际间梯度转移的经济链接利益,追求区域经济合作的多元化,但多元化的区域经济合作形式导致自贸协定实施效率降低,而只有建立亚太地区统一的亚太自贸区,才能提高经济合作的效率,克服这种“意大利面碗”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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