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型农业可促进城镇化发展,通过农业产业化并与其他产业结合的方式有效解决我国三农问题,但是其发展却面临着诸多难题,建立安全、高效、稳定的投融资体系是基本前提,政府在整个体系构建中起着“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下,国家投融资机制会得到优化和保证。
美国政府颁布过《联邦农业信贷法》《农业信贷法》《生态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等一系列的法律,促进了政府和私人机构共同组成强大的金融体系来支持和保障都市型农业的发展,给都市型农业提供了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日本作为都市农业发展最早最成熟的国家,政府不仅立了很多法律和政策来建立投融资体系,还出台了扶持政策来维护投融资体系,如《农业合作法》《农业协同组合法》《农业保险法》。都市型农业发展好的国家必然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虽然我国的《农业法》规定了农业的资金支持,但是并不能满足都市型农业投融资的要求,因为仅仅有农业投资和补贴是不够的,都市型农业的投资主体需要扩大,投融资风险需要避免,我国可以制定《农业投资法》《农业投资政府补贴法》《外商投资农业法》《农业担保法》等对农业投资进行具体的规定,进而促进都市型农业的发展。
目前,苏州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的金融支持体系呈现出信贷市场、资本市场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多元化格局。苏州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行会组织为代表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共同构成的农村金融二元结构遭遇发展瓶颈。苏州利用城乡一体化改革国家级试点区的发展机遇,扣住信贷、资本两个市场,辅以财政支持,全方位加大现代农业金融支持力度。
2.加强组织领导
首先,要提升思想认识。当前,重要的是要更加深入、准确、全面地认识农业的作用和功能。要彻底破除因为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而无足轻重的肤浅认识,牢固确立农业仍旧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的思想;彻底破除城市化就是发展城市和消灭农村而忽视农业的片面认识,全面确立农业是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经济承载能力的重要基础的观念;彻底破除传统生产型农业的狭隘认识,重新确立农业是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重要保障的全新理念。充分认识农业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门,是体现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建设现代城市农业是实现城市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其次,要科学搞好规划。要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在推进城市化进程,努力协调好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的关系,依据新的农业定位,充分利用农业区划研究的新成果,重新整理和评估我市的农业资源及潜力,把发展现代城市农业纳入各级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通盘考虑,使农业专业规划与其他大规划相衔接、相配套。并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和固定下来,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再次,市、县(市、区)两级都要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协调有序地进行。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现代农业发展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农办、发改、农委、科技、财政、国土、规划、环保、水利、金融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在思路、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3.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
加大政府对发展都市型农业、建设都市型农业项目的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按照“四化同步”的总目标,加大惠农强农支持力度,财政支出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一是市、县(市、区)两级要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和资金池随财政收入不断增长的机制。要明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职能主体,优化投资结构,把资金重点投向农业科技、产品研发、品牌农业、外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培训教育、动植物疫病监测和防治、农田基础设施等方面。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农业投入机制,促进农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更多地吸引外资、民资和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开发农业、发展农业。充分利用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传统的银行信贷融资渠道,同时优化其他商业银行对农业的投融资体系,提供更多更好的优惠政策吸引海外资本、民间储蓄,通过各种不同的参与方式投资于都市型农业项目的开发,促进农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是要鼓励农业担保、农业保险、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业务,拓展投融资渠道。要积极探索建立都市型农业项目开发风险机制,吸收民间资本投资都市型农业风险基金,提高农业企业抗风险能力。四是积极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利用证券化市场来为项目发展筹备资金,增强农业资金的“造血”功能。五是对各类金融机构和市场实现分层分类管理,整顿规范农村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4.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激励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合作农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优先选择本地中青年培育为重点,以培养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等新型职业农民为主线,以开展涉农类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为主要形式,加快培育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层次分明、技能领先实用、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规范引导专业合作社发展。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简化手续、优化服务,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社、依章办事、规范发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再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大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收优惠力度,鼓励大型涉农企业朝着农业全产业链转型或上市。加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精深加工,主要农产品精深加工比例达到50%以上。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合理配置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便民平价菜店、农产品连锁销售网点,创新“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产销对接模式。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办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上营销、配送、直供等新型营销方式,提升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的比例。
鼓励发展合作、家庭农场。通过生产合作、流通合作、资产合作等途径发展合作农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建立收益权与决策权相结合的治理机制以及外部股权交易制度,以“产、供、销”一体化模式,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耕地质量和产出效益。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大户、职业农民、市场经纪人等兴办家庭农场。组织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和奖补,实施智能家庭农场主培训行动。
5.突出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体系
苏州都市现代农业科技的发展应该在遵循国际科技发展规律,借鉴国际经验,重点发展能提升都市农业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以及促进都市农业多功能发挥的科技。(www.daowen.com)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技术。生态农业的实质是把生态环境效益列入目标,采用节约资源、构建循环、保护环境等措施,使农业生产步入生态文明的一种实践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构建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就是建设生态农业的文明,使生态农业技术与生态农业复合模式研究得到相应的发展。破解目前农业生态效率不高、竞争力不强、生态不可持续的问题主要在于土地、水等农业资源的利用方式上,因此,苏州都市农业科技的突破首先要从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的治理、修复、提升、利用入手。加强生态环境友好型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与突破,以及生态农业模式的标准化与产业化技术的研究与突破。现有的生态农业模式大多集中在农户或农场,往往追求“小而全”,这不适应当前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的需求。因此,今后要加强生态农业产业化模式与产业链构建以及关键接口技术的集成研究。
推进种质资源的提档升级。推进种子种苗工程,强化种质创新,积极引进新品种,加大良种更新推广力度,对主持和参与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省级以上良种权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大力开展原产地保护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培育,加大地方名特优品种的提纯复壮和开发利用,从根本上提高苏州农业的竞争力和农业效益,以本地资源为依托,围绕地方特色,做强做精主导产业。制定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条例及管理细则,从立法层面加大对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力度。建立地方优质种质资源保存圃(场),设立专项保护资金,重点保护苏州太湖猪、太湖鹅、阳澄湖太湖大闸蟹、湖羊等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珍稀濒危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确保地方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评价及新品种选育工作顺利进行,更好地发挥地方特色农产品优势,提高农业种质资源的科技创新竞争力。
加强都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优质稻米、高效园艺、生态渔业、规模畜牧”等四大产业链进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布局研究。遴选若干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家团队。面向全国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进行招标,确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首席专家单位,由首席专家分别组建建设团队,对产业技术体系进行全面建设。每个产业链的技术体系按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示范基地三个层级设置,针对从产地到餐桌各环节所需解决的问题,进行定向、定岗、定人。确立产业技术团队攻关目标,突破主导产业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推进智慧农业融入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农业、人工智能农业,积极推动5G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加快“机器换人”步伐,促进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推进“智慧农业”国家级试点建设,着力构建智慧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管理服务体系、决策应用体系和“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加快国土、气象、农业、环保等部门的资源共享和整合研究,建立农业大数据,引导各研究机构、信息化装备生产企业开发符合苏州智慧农业需要的各类硬件和软件,在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农业生产过程中对光、水、温、肥等条件的需求数据模型,为计算机智能控制提供数据支持,用现代信息技术产品装备农业生产、经营者、管理者。
创新农业科技推广运行机制。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在稳定政府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提高服务农户成效的同时,不断探索市场化服务机制,大力发展社会化农技服务主体,重点培育和发挥龙头企业、为农服务中介组织、专业大户等市场化经营主体的作用,形成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经营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相得益彰的多元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通农业科技服务农户的“最后一千米”。
6.提供人才保障
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引进农业高新技术人才。与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当条件成熟时,在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建立博士后流动站或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与国外农业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人才、技术和资金,共同开发项目,提高苏州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采取优惠政策引进农业院校毕业生,安置到农业企业、农业推广部门、基地和园区工作。加强继续教育工作,调整专业队伍知识、技术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培养生产、科研、经营复合型人才。
以色列、荷兰、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正是依靠科学技术,使农业成为技术含量很高、国际竞争力很强的产业。因此,科教兴农,切实提高农村人口尤其是农民的思想、文化、科技素质,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围绕人才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养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技能型农村实用人才,启动高端农业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建立健全评价、激励、服务体系,激发农村实用人才创业致富活力。建立镇村人才流动机制,推进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工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完善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大力实施现代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程。继续加大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负责人、带头人、种养能手、骨干人员和社会化组织人员的培训,开展现代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培养和建设一支有知识、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新型农民队伍,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7.深化体制改革
改革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提高科研开发效率。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制度和经费投入方式,农业科技项目立项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专家咨询制度,重大项目实行课题招投标制,择优给予支持。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和集成实施,提高科技计划工作的组织程度。建立和完善以课题为主渠道的拨款机制,积极推行课题制。
对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农业科研机构要改制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对从事种子(种苗)、农药(除草剂)、肥料、兽用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和农产品加工等开发性机构转制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的,各级政府在政策、资金(尤其是启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转制后的农业科技机构或新组建的农业科技企业,仍可通过竞争的方式承担政府、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委托的科技任务。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领办、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和示范园区,此类农业科技人员可与原单位签订合同,在三年内保持原身份、职级、基本工资、福利待遇和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渠道不变,工龄连续计算。三年期满后愿回原单位的,原单位必须接收并安排;对自愿辞职的,由原单位按照本人三年的基本工资加工龄补贴(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基本工资)一次性发给退职金。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代农业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级评价各地都市型现代农业现代化进程和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发布评价结果,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健康持续发展。要强化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建立动态规划评估体系,健全督查督办和奖惩激励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强化问责制度,确保都市型现代农业重点领域发展、重大项目推进等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长效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将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列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农村重点工作的考核内容,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和党政干部农业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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