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力量,也是富民强村的重要抓手,苏州市自2001年开始启动“三大合作”改革,经过18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苏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导力量,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的主要形式和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合作社类型多样,覆盖广阔,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18年6月,全市各类农民合作社共有3833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339家,社区股份合作社1309家,土地股份合作社551家,劳务合作社376家,富民合作社258家。联合发展载体164家,家庭农场386家。到2018年6月苏州市共有示范合作社259家,其中:国家级22家,省级95家,苏州星级合作社240家,目前又有5家国家级示范社正在申报审核中,省级示范社正在申报中。
1.农民专业合作社:2005年3月12日,苏州市吴中区西山衙甪里碧螺春茶叶股份合作社成立,获得了由吴中区工商局颁发的全国首张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截至2018年6月,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339家,拥有成员14.2万人,经营土地面积44.96万亩,其中:种植业675家、林业78家、畜牧业47家、渔业153家、服务业290家、其他类型96家。
2.社区股份合作社:2001年8月26日,吴中区木渎镇金星村成立了苏州市第一家社区股份合作社,标志着苏州农村“三大合作”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截至2018年6月,全市共有社区股份合作社1309家,已基本覆盖苏州市全部村和涉农社区,惠及122万农户,净资产达到467亿元,通过权属“上证”,让老百姓吃上了实实在在的“定心丸”。
3.土地股份合作社:2006年3月27日,吴中区横泾街道上林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成为全国第一个以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折算注册资本进行工商登记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截至2018年6月,全市共有土地股份合作社551家,拥有成员109万人,入股土地面积104.46万亩。(www.daowen.com)
4.劳务合作社:为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和大龄农民的就业问题,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自2011年起我市积极引导和鼓励各村发展劳务合作社,截至2018年6月,全市共有劳务合作社376家,入社成员1.7万人,为成员提供物业管理、绿化保洁、家政服务等岗位1.1万个,2017年全市劳务合作社经营总收入2.96亿元,成员通过合作社获取的劳务收入1500万元。
5.富民合作社: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入股,平均或基本平均持股,通过建设标准厂房、商业用房等取得出租收入的投资性置业股份合作社。2001年7月,昆山市陆家镇成立了首家富民合作社,截至2018年6月,全市共有富民合作社258家,拥有入社成员6.13万,股金总额71.5亿元,其中农户个人股金56.6亿元,至2017年末已建富民载体项目319个,物业用房总面积375万平方米,资产总额120.8亿元,当年股金分配4.2亿元。
2001年,苏州市开展以农村集体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民承包土地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民生产经营(投资)方式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三大合作”改革,先后出台了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商登记、税收奖励、财政扶持等一系列政策意见,促进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苏州市各类农民合作社遵循“政府为引导、市场为引领”的原则,积极践行发展新理念,坚持因地制宜,一社一策,形成了以产业为支撑、休闲观光为补充、品牌经营为手段的合作社发展新格局。一是创新了现代农业经营机制,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苏州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已达91%,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升了农业竞争力。二是创新了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农民不仅可以通过土地、资金入股各类合作社,每年获得股金分红,增加财产性收入,还可以直接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获取工资性收入。2017年全市各类合作社年分红金额38亿元以上,户均接近3200元。三是创新了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尤其是社区股份合作社,通过股份量化使农民直接参与管理,调动了广大农民关心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确保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2017年,苏州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达1840亿元,村均年稳定性达到815万元。四是创新了基层民主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合作社“三会”组织,健全“三会”制度,并辅之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开辟了农村民主管理的新途径,有效提升了农村基层民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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