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现代农业向更高层次发展是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共同趋势。都市农业是现代农业一种十分特殊的重要类型,随着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迅猛发展,都市农业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都市农业的兴起是现代都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都市农业的发展将推动人与自然和谐、都市与农村和谐的历史进程,促进人类文明和社会的进步。目前,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纷纷提出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目标,开展了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探索与实践,高科技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发展已取得显著成效,都市型现代农业实际上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的一个新兴类型和闪光点,并正在呈现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
苏州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地处长三角经济发达的核心区域,也是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较早,城乡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地区。苏州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具有重大的意义。
1.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是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都市型现代农业是依托都市的辐射,按照都市的需求,运用现代化手段,建设融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农业系统。随着苏州经济由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到向城市经济转型的发展过程中,苏州农业发展定位于都市型现代农业,是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的客观要求,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是苏州农业发展方向的必然选择。
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市农业发展的经验表明,一个国家都市农业的发展,要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国家城市化水平、产业结构、区域布局等因素,提出适合国情区情的都市农业发展模式。按照国际标准,现代农业发展可分为准备阶段、起步阶段、初步实现阶段、基本实现阶段和发达阶段五个阶段。发达阶段是现代农业和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较高的发展阶段。苏州目前处于基本实现阶段,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现代化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一方面,苏州在“常规”现代农业的发展路径上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和提升潜力;另一方面,由于资源和环境的“硬约束”正逐步强化,苏州农业必须实现转型升级。从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阶段演变的特点和发展规律看,走注重生态、经济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注重农业的多功能开发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模式是必然趋势。
2.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是苏州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都市农业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提出来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高度发展条件下对农业的一种新认识,它的发展将有助于对大城市农业的地位、功能方向和目标进行重新思考和定位。近年来,国内一些大城市提出了发展都市农业的构想,尤以北京、上海、深圳为代表,他们率先进行了理论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上的运用,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将城市建设与农业建设结合起来,这对推动农业的发展和解决城市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进入21世纪以来,苏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为导向,坚持“三农”与“三化”(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互动并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整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形成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繁荣和谐的态势。走出了一条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路子。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产业布局基本形成。全市按照《农业产业布局规划》,认真落实“四个百万亩”农业产业规划,基本形成优质水稻、特种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业和规模畜禽等主导产业发展格局。二是农业生产方式取得重大突破。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超过91%。农业园区化发展不断提速,总面积达139万亩,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9.29%,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97%。苏州市成功被农业农村部列入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连续多年在全省处于领先。三是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提升。全市拥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3家。围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等主要领域,加大政策扶持,重点推动创新发展,加快原创性技术与成果应用,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工工艺、设施设备,推进一批高水平、高质量、高科技的项目落地,全面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全市规模型农副产品初精深加工销售收入超过900亿元,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超过6∶1。四是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森林资源总量迅速增长,陆地森林覆盖率达30.2%,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4.5%。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5%。实行垃圾分类,循环农业建设有效开展。(www.daowen.com)
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苏州现代农业初步实现了农业由数量向质量、由生产向生态、由单一向复合的转变。前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对苏州现代农业建设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苏州现代农业取得了“发展水准高、科技含量高、服务水平高、综合效益高”的成效,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全省农业现代化指标测评中,已连续多年位列首位。苏州农业向都市型现代农业转型,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已具有相当的基础。2020年3月,苏州出台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提出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比江苏全省提早8年,比全国提早13年。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是苏州推动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苏州的成功探索,积累的经验对全国其他地方有引领和借鉴作用。
3.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有利于促进城乡深度融合,提升苏州城市化的质量和水平。苏州都市型现代农业立足苏州,与苏州“青山清水,新天堂”的城市总体定位和“文化名城、高新基地、宜居城市、江南水乡”的城市功能定位相契合。面向大上海、长三角,在主动接受上海农业科技、人才、资金等方面的辐射的同时,更加注重瞄准上海和整个长江三角洲地区,这个经济发达、消费需求大、消费能力强的消费大市场,建设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休闲旅游的后花园,把苏州农业创建成为上海等大中城市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消费的大市场。实现苏州农业与长三角经济龙头无缝对接,确立苏州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地位。
苏州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消费观念、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显著变化,亲近大自然、放松心情正在成为人们休闲度假的首选,特色优质安全农产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由此给苏州农业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农业价值不仅体现在经济层面,满足人们“胃”的需求,而且体现在社会层面,其生态服务、生活参与的隐性价值也开始显现,满足人们“肺”“眼”“脑”的需求。这些功能的协调发展,将使都市型现代农业全方位地为城市居民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态文化品位。提升农业功能,强调生产、生态和生活功能的综合开发,突出生态和生活功能;提升发展目标,追求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提升产业关联度,将农业融入二三产业,将二三产业寓于农业之中。
都市型现代农业是经济社会发展到城乡融合新阶段的产物,在这一农业形态下,农民不再是弱势群体,农业不再是弱质产业,农民能够获得其他产业的平均利润。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资金生产率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农业劳动者获得高收入的基础和保障。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发展品牌农业、高效农业,提档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发具有一定规模、市场知名度高的品牌产品,提高农业产出水平和经济效益。在规划拆迁、土地流转、合作经营、利益分配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民利益,让广大农民在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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