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稻谷交易市场地位与力量对比

稻谷交易市场地位与力量对比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同的市场主体所拥有的市场地位及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力量对比具有较大差距。二是中间收购企业具有较高的“用脚投票”成本,致使其处于不利的市场谈判地位。三是稻谷交易的质量标准由国有收购企业决定。由此可知,稻谷收购市场中,国有稻谷收购企业、稻谷加工企业等稻谷的买房具有较强的市场力量,在市场交易中占据价格优势,稻农只是市场上的价格接收者,稻谷市场交易价格向有利于买方的方向偏离。

稻谷交易市场地位与力量对比

稻谷收购市场主体包括稻谷的买卖双方:卖方即稻谷的生产者,买方主要有国有稻谷收购企业、稻谷收购中间商及稻谷的加工企业。不同的市场主体所拥有的市场地位及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力量对比具有较大差距。

(1)稻谷生产者的市场地位与力量对比

我国稻谷主要是以家庭为主的分散的种植方式,收购市场的卖方通常是单个生产者,在收购市场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生产者面临众多竞争者,其缺乏谈判的地位。收购市场中有众多卖方即生产者,可以说收购市场面临完全竞争的卖方市场,因此生产者只能作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二是生产者在价格谈判过程中缺乏市场判断的科学依据,而处于谈判弱势地位。由于生产者的素质较低,获取信息的能力有限,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生产者对市场供求量及价格相关信息了解较少,通常只了解周边情况,而缺乏对市场判断的科学依据。这种交易信息的缺失通常使生产者处于谈判弱势地位。三是谈判筹码有限,导致其处于弱势地位。即使生产者对收购商提出的收购价格不满意,其行使“用脚投票”的权利也只是暂时性的,由于生产者稻谷储存的空间不足及储存能力有限,而且储存成本较高,因此导致其即使对收购价格不满意最终也不得让利出售。四是我国农村所在区域往往地势复杂,运输条件落后,农民运输成本很高,这就使得农民没有选择交易对象的能力,只能接收收购企业提出的种种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2)中间收购商的市场地位与力量对比

中间收购商通常也叫粮食经济人,其作为参与稻谷收购的主体之一,更多的是扮演收购中介即从农户购买稻谷然后卖给国有收购企业或者稻谷加工企业的角色。其与国有收购企业和稻谷加工企业之间通常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当其面临的是直接收购市场即面临的交易对象是农户时,处于强势市场地位。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对收购价格具有一定的区域控制力,在某一区域范围内中间收购商通常就收购价格等相关方面达成一种默契以免过度竞争而两败俱伤,由此而形成一种区域性买方垄断势力,从而对收购价格具有一定的控制力。二是中间收购商对市场供求及价格相关信息了如指掌,能够使谈判结果倾向于自己,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三是中间收购商的退出成本较低,当其对交易价格不满意时可以放弃收购,即使收不到稻谷,其损失也较小。但当其面临的是间接收购市场即面临的交易对象是国有稻谷收购企业或加工企业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稻谷中间收购企业面临间接收购的完全竞争卖方市场,失去了对价格的控制能力。二是中间收购企业具有较高的“用脚投票”成本,致使其处于不利的市场谈判地位。

(3)国有收购企业的市场地位与力量对比(www.daowen.com)

国有收购企业作为稻谷收购市场的主要买方之一,行使国家稻谷政策性收购的使命,具有资金实力雄厚、规模大、控制范围广的特征,其不管在间接收购市场还是直接收购市场都处于强势地位。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国有收购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只有一家或者为数不多的几家,相对于分散的稻农来说,具有绝对的垄断优势。而且,各区域国有基层收购企业作为国有收购体系的收购网点和分支机构,相互之间不存在严格的竞争关系,因此对稻谷收购价格具有较大的控制力。二是国有收购企业的收购量决定市场的交易量。三是稻谷交易的质量标准由国有收购企业决定。不管是生产者直接出售给收购企业,还是中间商间接出售,都必须严格执行国有粮食企业的质量标准。

(4)加工企业的市场地位与力量对比

稻谷加工企业作为稻谷流入终端消费市场的中转站,其加工能力决定了稻谷收购市场的总需求。加工企业的规模相对集中且越来越集中,根据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的统计,2007年全国规模以上大米加工企业7 698个,年生产能力14 666万吨。其中日加工能力100吨以下的企业6 092个;100~200吨的企业1241个;200~400吨的企业262个;400吨以上的大中型企业103个。近年来大中型企业的生产规模大幅扩大,如2010年中粮正着手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等水稻主产区投建超过10个大米加工基地,使中粮大米加工总产能超过200万吨。在粮食主产区东北丰益国际还将投入7.5亿元建设佳木斯项目的二、三期工程,全部建成后,年稻谷处理能力将达到100万吨。因此当具有相当规模的加工企业面对单个生产者或者中间收购商时,其在收购市场很显然处于强势地位,主要表现为加工企业在收购市场面临的竞争小于生产者和中间收购商面临的竞争,在价格谈判中具有较强的话语权

由此可知,稻谷收购市场中,国有稻谷收购企业、稻谷加工企业等稻谷的买房具有较强的市场力量,在市场交易中占据价格优势,稻农只是市场上的价格接收者,稻谷市场交易价格向有利于买方的方向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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