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是相对于“陆地经济”而提出的,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学者在综合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提出了“海洋经济”这一术语。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海洋经济”增长极的形成需要吸引生产要素及生产部门在某一地理区域的集中,当然集聚可能有其一定的历史原因,但良好的环境条件也是增长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它能够保障推进型产业的稳步成长与不断发展,并促进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综合环境条件包括一个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基础设施环境、政治环境、金融环境、科技教育环境等。资本运行的价值追求就是增值,就是利润的最大化,投资主体到异国他乡投资并开展生产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获得资本的升值和预期的经济利益。而良好的综合环境便于投资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展开,保障了厂商能够稳定地获取更大的利益。所以,具有良好综合环境条件的地方,本身就是要素集聚优势比较明显的地方,其在区域中的竞争力较强,从而也会吸引更多的要素集聚,渐渐地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保障推进型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在本地区能够稳定发展,不断扩大投资、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因此,增长极的培育与开发应格外注意综合环境条件的改善。在地区综合环境的建设中,地方政府承担着主要的责任,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而环境条件具有的动态性和可塑性为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改善综合环境条件提供了可能。
关于海洋经济,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国务院发布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03)》中提到,“海洋经济是指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其相关活动的总和”。美国海洋政策委员会在《美国海洋政策要点与海洋价值评价》中指出,“海洋经济是直接依赖于海洋属性的经济活动,或在生产过程中依赖于海洋作为投入,或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在海面或海底发生的经济活动”。孙吉亭指出海洋经济是“对海洋及其空间范围内的一切海洋资源进行开发和再开发的产业活动或过程”,包括“海洋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环节在内的再生产过程”。[15]各种定义虽然具体表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十分相近。海洋经济本质上就是开发、利用、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及其相关活动的总和。
对于海洋产业的概念,不同学者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界定。《海洋学术语——海洋资源学》(GB/T 19834—2005)中指出,海洋产业是“人类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所形成的生产和服务行业”。殷克东、方胜民认为,“海洋产业是人类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所进行的生产、服务、管理活动”,“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共同组成海洋经济”。他们认为,“根据与海洋的关联程度和重要程度,海洋经济可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核心层、支持层和外围层”。[16]主要的海洋产业属于海洋经济的核心层,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属于海洋经济的支撑层,海洋相关产业则属于海洋经济的外围层。此外,根据产业属性,即经典的海洋三次产业划分法,海洋产业可划分为海洋第一产业、海洋第二产业、海洋第三产业。海洋第一产业包括海水灌溉农业、海底林业、海洋渔业等,海洋第二产业包括水产品加工业、海洋药物工业、海洋化工业、海洋装备制造业、海洋建筑业、海洋电力业等,海洋第三产业包括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金融业、滨海旅游业及其他服务业。(www.daowen.com)
需要指出的是,海洋经济实质上是经济中直接或间接涉及海洋的部分,海洋产业也类似。海洋经济是经济的一部分,在某些地方还可能是经济比重较大甚至占主导地位的一部分。这里的关键点在于海洋,因为并不是所有地区都邻近海洋,所以海洋经济发展的区位性更加凸显。例如,我国舟山海洋产业发展的目标就是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建成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增长极理论作为一种区域发展政策工具,强调区域的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并且是由增长极带动的,即由一个地区的增长引发其他地区增长的方式进行。这个过程的关键在于要素资源在某一空间范围内实现集聚,并能够在这个不平衡发展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协调与重组。如果它们能够合理、有机地组合在一起,不仅能够促进产业发展,也能够推动此空间范围及周边地区经济的普遍增长。根据增长极理论,增长极的形成具有一系列的条件或影响因素,笔者认为形成增长极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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