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鲁首先提出了增长极的思想,开创了增长极理论,而布代维尔将增长极进一步延伸与完善。佩鲁重视对抽象的经济空间的研究,在佩鲁看来,增长极是一定时期内在经济空间中起支配和推动作用的一个或一组推进型经济部门,它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增长潜力,并通过外部经济及产业间关联的乘数扩张效应,推动其他产业的增长和周边区域的发展。因此,佩鲁所讨论的增长极实际上是与推进型产业(主导产业)相联系的,强调推进型企业或产业的作用,但过于抽象,忽视了增长极的负面影响;而布代维尔重视对经济区域的研究,强调增长极的地理区位属性,在检查区域环境时,将增长极与现有的城市体系紧密结合,认为增长极实际上是经济活动在地理上集聚的极,指出“增长极是在城市区域配置不断扩大的工业综合体,并在其影响范围内引导经济活动的进一步发展”[12],将增长极从经济空间拓展到了地理空间。增长极两种界定的区别,从本质来说在于认定的推进性单位存在差异。按照推进型单位的不同,增长极主要可分为两类。
1.产业增长极
将推进型产业或同一产业的一组企业作为增长极,实际上是从经济意义上对其进行定义。推进型产业一般具有四个特点:第一,规模大、规模经济效益明显,这使得厂商的投资成本相对较低,同时由于企业的集中,生产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也会降低,在这样的条件下,厂商具有市场优势,某些特定厂商较易发展成为龙头企业,从而进一步推进产业的集中,使得推进效应更加集中和明显。第二,增长快速、发展潜力大,此产业具有较高的增长率,其产品符合经济性和社会需求,拥有广阔的市场。第三,技术先进,创新能力强,相比于其他产业,推进型产业在技术发展上更具优势,并且创新的空间较为广阔,使得此产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第四,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推进型产业的快速发展会产生强大的需求,产业间的关联效应会带动较多相关产业的发展。分析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世界产业发展格局,电子信息产业便是极具代表性的推进型产业。
2.区域增长极(www.daowen.com)
将具有高创新能力、高增长率的中心区位作为增长极,实际上是从地理意义上对其进行定义,也可以称为城市增长极。作为增长极的空间单元,核心是既要通过资源优先配置的原则,将特定的地理区位作为增长中心,促进其经济迅速成长,又要使该地理区位的发展能够有效带动整个区域的共同发展。这些城市或城市群具有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生产要素在此中心区位上集聚,自身得到迅速发展,同时通过生产要素的流动,使得城市中心的发展成果“外溢”,对周围腹地的经济增长产生推动作用,例如增加就业机会、提高边际劳动生产率和消费水平、推动技术进步等,使周围区域也能分享中心区位发展带来的收益。
事实上,增长极的产业内涵和区域内涵并不矛盾,因为产业增长极不可能脱离地理空间而存在,而区域增长极也必须以相关产业作为发展的支撑。只要赋予经济单位一定的区位含义,经济流在经济空间和地理空间上的移动就会互为投影。所以,本书所讨论的增长极,既包含产业内涵,也包含区域内涵,指在一个中心区位上,存在某种推进型产业,形成产业集聚,本产业迅速发展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所在区位经济的普遍增长,中心区位的周边区域也受到了相应的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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