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政策存在的问题复杂多样,贷款渠道单一的问题最为严重
考察贷款政策存在的问题情况,如表1-2-28所示:认为“贷款渠道单一”的农户有10个,占比为37.04%;认为“贷款金额小”的农户有8个,占比近三成;另有3个农户认为“贷款手续繁琐”,占比为11.11%;认为“贷款利息高”“贷款需要资产抵押”的农户占比均为7.41%。由此说明,贷款政策存在的问题复杂多样,其中贷款渠道单一的问题最为严重,贷款金额小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表1-2-28 农户认为贷款政策存在的问题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16;缺失值:4
备注:该题为多选题,故选项样本合计不等于有效样本数
2.近九成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大
考察信贷政策对农户的脱贫作用大小情况,如表1-2-29所示:在16个有效样本中,有8个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较大,占比最高,为50.00%;有6个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很大,占比为37.50%,两者之和为87.50%;只有2个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的作用一般。综上所知,近九成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大。
表1-2-29 信贷政策对农户的脱贫作用分析 (单位:个、%)
有效样本:16;缺失值:4
3.海东市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大的占比相对较低
考察不同地区信贷政策对农户的脱贫作用的影响,如表1-2-30所示:西宁市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分别为62.50%和37.50%,两者之和为100%;海东市农户在信贷政策“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中的占比分别为16.67%和50.00%,两者之和为66.67%,不足七成;海西自治州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较大”的占比高达100%。由上可知,海东市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大的占比相对较低。
表1-2-30 不同市信贷政策对农户的脱贫作用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16;缺失值:4;P=0.118
4.国家扶贫贴息贷款对农户的脱贫作用最大
考察不同贷款渠道的信贷对农户的脱贫作用影响,如表1-2-31所示:通过“银行及信用社一般商业贷款”渠道贷款的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较大”的占比为66.67%;通过“国家扶贫贴息贷款” 渠道贷款的农户认为信贷政策“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分别为33.33%和66.67%,两者之和为100%;以“小额信贷”渠道贷款的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所占的比重分别是44.45%和44.44%,两者之和为88.89%。由此可见,国家扶贫贴息贷款对农户脱贫作用大的占比最高。
表1-2-31 不同贷款渠道下的信贷政策对农户脱贫作用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16;缺失值:4;P=0.577
5.贷款用于基本农业建设的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最大
考察不同贷款用途下信贷政策对农户脱贫作用情况,如表1-2-32所示:在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很大”的农户中,将贷款用于“基本农业建设”的农户占比最高,为57.14%;其次是贷款用于“种植业”“农产品加工”和“其他生产行业”的农户占比,三者认为信贷政策对农户脱贫“作用很大”的占比均为50.00%;将贷款用于“养殖业”的农户认为其对脱贫“作用很大”的比重也有37.50%。由此得知,将贷款用于基本农业建设的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最大。
表1-2-32 不同贷款用途下信贷政策对农户脱贫作用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16;缺失值:4
备注:该题为多选题,故选项样本合计不等于有效样本数
6.无须支付贷款利息的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更大
考察不同贷款利息支付情况下的信贷政策对农户的脱贫作用影响,如表1-2-33所示:需要支付贷款利息的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分别为38.47%和46.15%,两者之和为84.62%;贷款无须支付利息的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很大”的占比为33.33%,认为“作用较大”的占比为66.67%,两者之和高达100%。综上可知,贷款无须支付利息的农户认为信贷政策对其脱贫作用更大。
表1-2-33 不同贷款利息支付情况下的信贷政策对农户的脱贫作用影响 (单位:个、%)
有效样本:16;缺失值:4;P=0.710
7.七成以上农户认为易地搬迁、拆旧建新或房屋改善的脱贫作用大
考察易地扶贫搬迁和房屋改造项目对农户脱贫作用情况,农户认为易地搬迁、拆旧建新或房屋改善的脱贫“作用较大”的占比最高,为47.78%,其次为“作用很大”的占比,为 28.89%,即农户认为易地搬迁、拆旧建新或房屋改善的脱贫作用大的占比达到76.67%;而农户认为易地搬迁、拆旧建新或房屋改善的脱贫“作用一般”和“作用较小”的占比分别为22.22%和1.11%(见表1-2-34)。由此可见,七成以上农户认为易地搬迁、拆旧建新或房屋改善的脱贫作用大。
表1-2-34 易地扶贫搬迁和房屋改造项目对农户脱贫的作用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90;缺失值:3
8. 易地搬迁、拆旧建新或房屋改善对西宁市农户的脱贫作用更大
分析青海省不同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和房屋改造项目对农户脱贫作用情况,西宁市、海东市农户认为易地搬迁、拆旧建新或房屋改善的脱贫“作用很大”的占比分别为40.43%和18.92%,而海南自治州、海西自治州和海北自治州这一占比均为0(见表1-2-35)。因此,易地搬迁、拆旧建新或房屋改善对西宁市农户的脱贫作用更大。
表1-2-35 不同市易地扶贫搬迁和房屋改造项目对农户脱贫的作用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90;缺失值:3;P=0.048
9. “房屋改造”对农户的脱贫作用最大,“拆旧建新”的脱贫作用最小
分析不同房屋处理方式对农户脱贫作用的影响,房屋处理方式为“房屋改造”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均为50%,即进行“房屋改造”的农户都认为脱贫作用大(“作用很大”及“作用较大”之和,下同);而进行“易地搬迁”和“拆旧建新”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大的占比分别为82.98%和66.67%;认为脱贫作用小的占比分别为17.02%和33.33%(见表1-2-36)。综上可知,农户认为“房屋改造”的脱贫作用最大,“拆旧建新”的脱贫作用最小。
表1-2-36 房屋处理方式对农户脱贫作用大小影响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90;缺失值:3;P=0.236
10. 房屋“集中安置”对农户脱贫作用更大
如表1-2-37所示:易地搬迁形式为“集中安置”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分别为25.58%和58.14%,即易地搬迁形式为“集中安置”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大的占比为83.72%,占比最高;其次是其他安置方式,占比为66.67%;易地搬迁形式为“分散安置”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大的占比最低,占比为0。因此,房屋“集中安置”能够增强牧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而脱贫作用也更大。
表1-2-37 易地搬迁形式对农户脱贫作用大小影响情况 (单位:个、%)
(www.daowen.com)
有效样本:47;缺失值:1;P=0.437
11. 原居住地越不适宜生产生活,农户认为脱贫作用越大
数据显示,原居住地“非常不适宜”“比较不适宜”“一般”和“比较适宜”生产和生活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很大”的占比分别为50%、33.33%、11.76%和20%,大致呈递减趋势(见表1-2-38)。因此,随着原居住地生产生活适宜程度的降低,农户认为的脱贫作用越大。
表1-2-38 原居住地适宜农业和居住程度对农户脱贫的作用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47;缺失值:0;P=0.045
12.愿意参加易地搬迁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更大
考察农户参加易地搬迁的意愿与其对农户脱贫作用的影响情况,愿意参加易地搬迁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分别为25.64%和61.54%,合计达87.18%,不愿搬迁的农户认为自家脱贫“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之和为62.50%,两者相差24.68个百分点。(见表1-2-39)。因此,愿意参加易地搬迁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更大。
表1-2-39 农户参与易地搬迁意愿对其脱贫的作用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47;缺失值:0;P=0.242
13.农户认为搬迁时能够提供满意的住房对其脱贫作用最大
数据显示,在搬迁时获得“提供满意的住房”政策支持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之和为90.91%,其占比最高;其次,获得“提供合理的货币补贴” 这一政策支持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之和为83.33%;而获得“提供完备的基础设施”和“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大的占比分别为81.25%和80%(见表1-2-40)。因此,农户在搬迁时更关注能够提供满意的住房,因而其对农户脱贫作用最大。
表1-2-40 农户搬迁获得的政策支持对其脱贫的作用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44;缺失值:3
备注:该题为多选题,故选项样本合计不等于有效样本数
14. 因“农业生产更方便”而愿意搬迁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最大
考察农户愿意搬迁的原因对其脱贫作用的影响,愿意搬迁是因为“农业生产更方便”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大的占比最高,达100%;其次是因为“看病就医更方便”和“子女上学更方便”而愿意搬迁的农户,其认为脱贫作用大的占比分别为91.30%和90.91%;最后是因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更好”和“更容易找工作”而愿意搬迁的农户,其认为脱贫作用大的占比分别为85.29%和80%(见表1-2-41)。因此,“农业生产更方便”而更愿意搬迁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最大。
表1-2-41 农户愿意搬迁原因与其脱贫作用大小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39;缺失值:0
备注:该题为多选题,故选项样本合计不等于有效样本数
15. 农户自行建设,政府提供一定的补贴对农户的脱贫作用更大
从农户参与扶贫搬迁中住房的解决方式对农户脱贫作用的影响来看,农户更愿意自行建设,而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补贴。如表1-2-42所示:住房为这种解决方式的农户认为其脱贫“作用很大”的占比为60%,而由政府统一建设,农户缴纳一定费用来解决住房问题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很大”的占比仅为23.68%。因此,由农户自行建设,政府提供一定的补贴对农户的脱贫作用更大。
表1-2-42 农户住房解决方式与其脱贫作用大小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43;缺失值:4
16.房屋改造费用“完全政府补贴”对农户的脱贫作用最大,“完全农户出”的脱贫作用最小
考察农户房屋改造费用处理方式对其脱贫作用的影响,房屋改造费用“完全农户出”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很小”的占比为50%,而房屋改造费用“完全政府补贴”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很小”的占比为20%;此外,房屋改造费用“完全政府补贴”的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之和为80%;“农户出部分,政府补贴部分”这种方式下农户认为脱贫作用大的占比为68.29%,“完全农户出”的占比为0(见表1-2-43)。由此可见,农户认为房屋改造费用“完全政府补贴”的脱贫作用最大,而“完全农户出”的脱贫作用最小。
表1-2-43 农户房屋改造费用处理方式与其脱贫作用大小情况 (单位:个、%)
续表
有效样本:48;缺失值:7;P=0.000
17.逾八成农户认为社会保障兜底扶贫项目的脱贫作用大
在95个有效样本中,农户认为社会保障兜底扶贫项目的脱贫“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分别为33.68%和52.63%,即有86.31%的农户认为社会保障兜底扶贫项目的脱贫作用大(见表1-2-44)。因此,青海省超过八成农户认为社会保障兜底扶贫项目的脱贫作用大。
表1-2-44 社会保障兜底项目对农户脱贫的作用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95;缺失值:2
18.“纳入农村五保户”这一社会保障项目的脱贫作用最大
参加不同的社会保障兜底项目对农户脱贫作用产生差异,参与“纳入农村五保户”这一社会保障兜底项目的农户认为社会保障的兜底“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分别为50%和42.31%,即参与“纳入农村五保户”的农户有92.31%认为社会保障的兜底项目对其脱贫作用大,而参与“新农合缴费资助”“纳入农村重大疾病救助范围”“纳入农村低保户”和“新农保缴费资助”这些社会保障兜底项目的农户认为社会保障的兜底项目对其脱贫作用大的占比分别为91.67%、88.23%、87.88%和80%(见表1-2-45)。因此,农户认为参与“纳入农村五保户”这一社会保障兜底项目的脱贫作用最大。
表1-2-45 农户参与社会保障兜底项目与其脱贫作用的关系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95;缺失值:2
备注:该题为多选题,故选项样本合计不等于有效样本数
19.享受“门诊诊疗费、挂号费免收”项目的脱贫作用最大
调查发现,享受“门诊诊疗费、挂号费免收”这一医疗优惠的农户认为其对自身脱贫作用最大,这类农户认为社会保障兜底的脱贫“作用很大”和“作用较大”的占比分别为87.50%和12.50%,即享受“门诊诊疗费、挂号费免收”这一医疗优惠的农户有100%认为脱贫作用大,而“没有受过任何待遇”的农户认为社会保障兜底项目对其脱贫“作用一般”的占比最高,达100%(见表1-2-46)。因此,农户认为享受“门诊诊疗费、挂号费免收”的脱贫作用最大。
表1-2-46 农户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享受情况对其脱贫的作用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95;缺失值:2
备注:该题为多选题,故选项样本合计不等于有效样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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