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六成农户所参与的扶贫项目非自家选择
考察扶贫项目是否为农户自选的情况,在173个有效样本中,有26位农户表示自家参与的脱贫项目是自家选择的,所占比重为15.03%;有32位受访农户表示不知道是否自选,占比为18.50%;值得注意的是,有66.47%的农户表示所参与的扶贫项目非自家选择(见表1-2-1)。可见,超六成农户所参与的扶贫项目非自家选择。
表1-2-1 脱贫项目是否农户自选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173;缺失值:8
2.海南自治州扶贫项目由农户自家选择的占比最高
数据显示,青海省多数地区脱贫项目均非农户自选。海北自治州的脱贫项目非农户自选的占比最高,达到100%;西宁市次之,占比为79.22%;相比之下,海南自治州有37.50%的农户表示由自己选择脱贫项目(见表1-2-2)。总体而言,海南自治州扶贫项目由农户自家选择的占比最高。
表1-2-2 不同市脱贫项目是否农户自选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171;缺失值:10;P=0.011
3. 参与自家扶贫方案讨论和制定的农户不足五成
考察农户参与扶贫方案的讨论和制定情况。在178个有效样本中,有77个农户参与了扶贫方案的讨论和制定,占比为43.26%;而农户没有参加过或不知道有扶贫方案的讨论和制定的情况占比分别为40.45%和16.29%(见表1-2-3)。可见,参与自家扶贫方案讨论和制定的农户不足五成。
表1-2-3 农户是否参加扶贫讨论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178;缺失值:3
4.海南自治州农户参与扶贫方案的讨论和制定的占比最低
考察青海省不同地区农户参与扶贫方案的讨论和制定情况。西宁市、海东市和海南自治州的农户参与扶贫方案的讨论和制定的占比依次为39.02%、48.64%和25.00%,即这三个地区分别有60.98%、51.36%和75%的农户没有参加扶贫方案的讨论和制定;而海西自治州的农户没有参与扶贫方案的讨论和制定的占比仅为25.00%(见表1-2-4)。对比可知,海南自治州农户参与扶贫方案的讨论和制定的占比最低,而海西自治州最高。
表1-2-4 不同市农户是否参加扶贫计划讨论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176;缺失值:5;P=0.067
5.六成以上的村庄对扶贫项目信息进行了公示
考察村庄对扶贫项目信息公示情况发现,在470个有效样本中,对扶贫项目信息“经常公示”和“偶尔公示”的样本数量分别为118个和193个,占比分别为25.11%与41.06%,即村庄对扶贫项目信息进行公示的占比为66.17%;相比之下,“从没有”和“不知道”对扶贫项目信息公示的样本数量分别为69个和90个,占比分别为14.68%和19.15%(见表1-2-5)。可见,六成以上的村庄对扶贫项目信息进行了公示。
表1-2-5 村庄是否对扶贫项目信息公示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470;缺失值:3
6.海北自治州扶贫项目信息透明度最低,海西自治州最高(www.daowen.com)
为确保扶贫项目能够有效执行,村庄有必要对扶贫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如表1-2-6所示:海西自治州对扶贫项目信息“从没有”公示的占比最低,为3.13%;西宁市、海南自治州和海东市“从没有”对扶贫项目信息公示的占比分别为12.68%、13.51%和15.55%;海北自治州这一占比最高,为57.14%。进一步考察各州“经常”和“偶尔”对扶贫项目信息公示的情况,海北自治州两者占比之和最低,为0;而海西自治州最高,占比为78.13%。综上可知,海北自治州扶贫项目信息透明度最低,而海西自治州最高。
表1-2-6 不同市是否对扶贫项目信息公示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468;缺失值:5;P=0.000
7.近四成扶贫项目能够“实至名归”
考察村内是否有贫困户没有享受到扶贫项目或由非贫困户享受到扶贫项目的情况。如表1-2-7所示:在468个样本中,有182位农户表示贫困户能够享受到扶贫项目,占比为38.89%;另有近五成的农户表示不知道村内是否有贫困户没有享受到扶贫项目或由非贫困户享受到扶贫项目,所占比重达到49.15%;仅有56位农户表示村内有贫困户没有享受到扶贫项目或由非贫困户享受到扶贫项目,占比为11.96%。综上可知,近四成扶贫项目能够“实至名归”。
表1-2-7 村内是否有扶贫项目冒领情况 (单位:个、%)
有效样本:468;缺失值:5
8.海北自治州扶贫项目落实情况最好,海南自治州最差
考察青海省不同地区扶贫项目的落实情况发现,海南自治州扶贫项目落实错位现象最为严重。如表1-2-8所示:海北自治州的农户表示没有出现扶贫项目冒领的情况,西宁市和海东市的农户表示贫困户没有享受到扶贫项目或非贫困户享受扶贫项目的情况分别为8.37%、14.61%;而海南自治州和海西自治州的贫困户没有享受到扶贫项目或非贫困户享受扶贫项目的情况较多,分别达到18.92%和18.18%。由此可知,海北自治州扶贫项目落实情况最好,而海南自治州最差。
表1-2-8 不同市村内是否有扶贫项目冒领情况 (单位:个、%)
续表
有效样本:466;缺失值:7;P=0.000
9.扶贫信息不对称是贫困户未享受扶贫项目的首要原因
考察贫困户未享受扶贫项目的原因,数据显示:27.18%的贫困户农户表示“根本不知道有扶贫项目”,占比最高;认为“非贫困家庭通过各种非正常关系获得”“政府或驻村干部硬性安排”和“无力参与”而未享受扶贫项目原因的农户占比依次为23.30%、22.33%和15.53%;除此以外,9.71%的农户表示“不愿意参与”(见表1-2-9)。总体来看,“非贫困家庭通过各种非正常关系获得”“政府或驻村干部硬性安排”和“根本不知道有扶贫项目”的占比之和达到72.81%,成为贫困户未享受扶贫项目的三大主要原因,其中贫困家庭不知道有扶贫项目成为贫困户未享受扶贫项目的首要原因。
表1-2-9 贫困户未享受扶贫项目的原因 (单位:个、%)
有效样本:49;缺失值:7
备注:该题为多选题,故选项样本合计不等于有效样本数
10.海南自治州的扶贫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
由表1-2-10可知,近五成海南自治州的农户表示自己不知道扶贫项目,占比为45.45%;西宁市和海西自治州贫困户未享受扶贫项目的原因最主要是“非正常关系获得”,占比分别为31.43%和42.86%;海东市贫困户未享受扶贫项目的原因最主要是“硬性安排”,占比为32%。综上可知,海南自治州的扶贫信息不对称程度最高,而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自治州贫困户未享受扶贫项目的主要原因是非贫困户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
表1-2-10 不同市贫困户未享受扶贫项目的原因 (单位:个、%)
有效样本:49;缺失值:7
备注:该题为多选题,故选项样本合计不等于有效样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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