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企业、家庭是构成社会经济体系的三个基本单元,是区域空间上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活动主体。它们具有不同分工,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不同角色。政府作为区域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着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企业是区域经济活动的主体,是区域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是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而家庭具有多重身份,既是劳动力的提供者,也是商品和服务的需求者,也是区域最终福利的代表。因此,政府、企业及家庭都是城市产业规划的相关参与者,只是它们在城市产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承担的责任不同。
政府是城市产业规划的制定主体。虽然企业和家庭都是区域经济的主体,但是企业和家庭不能完成城市产业规划,因为城市产业规划的制定不仅是方案编制的技术过程,更是区域经济要素禀赋的配置及利益的分配与协调过程。城市产业规划要配置区域空间内的各种资源,规划的过程会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公共基础设施等公共影响和行政干预权力较大的领域,并且在编制城市产业规划方案的过程中,某些产业发展的基本信息及经济数据通过某一个企业或个人是无法获得的。无论是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方面,还是在各方利益的协调方面,掌握行政权力的地方政府均具有一定的优势。一般而言,政府是城市产业规划的主持者,产业规划草案的编制与审核者,以及规划项目的实施者,并最终都是以仲裁者的身份进行决策。在本书中产业规划的政府主要是指省级或直辖市一级的区域政府。
企业是城市产业规划的最终实施主体。产业规划作为区域产业发展的蓝图,只有通过具体的规划项目才能把目标变为现实。政府可以通过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布局政策及产业技术政策等工具来引导企业行为,而不能直接取代企业来进行产业活动。由于企业是构成产业的基本要素,区域产业发展是多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区域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任何具体的规划项目最终都由经济活动的核心——企业来完成。以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规划内容为例,政府部门通常采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低廉土地价格等方式吸引适应产业发展趋势、具有内涵性技术创新的企业对本区域进行投资,并且鼓励原有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但是投资决策、生产决策是企业自身的行为,城市产业规划是否对其产生影响、影响程度如何都依赖于企业对规划项目的落实程度。(www.daowen.com)
家庭(公众)是城市产业规划的重要参与者。家庭的主体性地位主要体现在城市产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一方面,城市产业规划的编制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城市产业规划越来越强调社会的全面参与,不仅要有专业人士的加入,更重要的是应体现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事实上,在现代规划体系中不同利益群体参与规划的程度是衡量城市产业规划编制是否有效的一个指标。另一方面,在城市产业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家庭通过从事企业生产活动和自身的消费决策来影响市场绩效,进而影响城市产业发展的状态,是一种间接的参与过程。换言之,城市产业规划是一种社会行为,应当具有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并且能够反映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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