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看到,如果利率交换是完全固定的,以至于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不花一分钱,那么完全相同的利率便始终在两个具有相同类型,且安全性被认为相同的贷款国家通行。如果所有国家之间都存在这种情况,那么任何地方借贷条件一旦发生变动,都将反映在各地的银行利率和债券利率的变动上。也就是说,每一阵风都可以毫无阻力地吹遍全世界。如果它的力量分布在一个大的区域,当然会比聚集在一个小的区域要小。另一方面,如果大多数国家都安装或多或少有效的挡风玻璃,那么任何仍然暴露在外的国家,除非它相对于世界其他国家更辽阔,否则将永远处于不稳定状态。
因此,如果一个国家采用了一种国际本位,那么问题就在于它希望国际化到何种地步,换句话说,它希望对每一种国际上的变动敏感到何种地步。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办法是要明确地降低这种敏感性,同时又要有效地遵守国际本位,不与之背离。
用一种货币放出的贷款与用另一种货币放出的贷款并不完全相同,即使两种贷款大体上符合同一国际本位,除非这两种货币是可以免费兑换的,而且兑换率是事先确定的。如果在用一种货币兑换另一种货币的情况下存在费用或怀疑,那么用第一种货币贷款的利率可能会出现变动,其范围要视费用的多少和怀疑的程度而定,与用第一种货币贷款的利率无关。在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的条件,与以后反过来兑换的条件之间,可能存在着一定的距离,用国际汇兑的专门术语来说,这是由黄金输送点之间的距离决定的。两个黄金输送点之间的距离越大,一个国家对外投资贷付率对外界短期变动就越不敏感。
因此,在管理一国货币的问题上,黄金输送点的相距程度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应该审慎决定。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如此处理过这个问题,而是受到一些历史上的因素和一些纯粹偶然的因素支配,但毫无疑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着一种适者生存的经验主义。
使短期对外投资贷付不敏感的一种最有效方法是:使两种货币之间未来的兑换条件存有怀疑因素。这是法兰西银行在战前几十年的传统做法。五法郎的银币仍然是法定货币,法兰西银行并不保证它们总是能以法定平价兑换成黄金。这种方法若要发生效力,不需要经常运用上述威胁手段,或者根本不需要运用,它的存在本身就足以阻碍套汇者的活动,而套汇者真正关心的是确定性和狭窄的边际。在法国以外的许多其他欧洲国家中,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37],人们曾经怀疑是否能在任何情况下自由获得黄金以供出口;而在美国,没有中央银行的事实给整体气氛蒙上了一层不确定因素。即使在战后恢复了金本位制,仍有几个国家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保护自己,使自己免于承担兑换纸币的义务,因为黄金的性质太过绝对。
然而,在英国,这种形式的保护方法从未被使用过[38](除了战时和战后暂停黄金兑换的时期);美国自联邦储备体系建立以来也未曾使用过这种方法。这两个国家所依赖的不是怀疑因素,而是费用因素;然而,这里需要补充一点:作为一种额外的保护方式,费用因素也存在于其他所有国家。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将以英国为例,其他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只是在数量上有所不同,而在原则上是相同的。
费用因素由人们熟知的两个因素组成。第一个是英格兰银行买卖黄金价格的差价[39],即英格兰银行把纸币换成黄金的兑换率与把黄金换成纸币的兑换率之间的差额。从历史上看,这种差额是基于立即把纸币兑换成黄金的便利性和经济性,而不是基于把黄金送到铸币厂等待铸造的过程。在战前,有效的差额实际上与这种便利的实际程度密切相关,因为黄金持有者可以选择以英格兰银行的价格卖给它,也可以把黄金拿到铸币厂等待铸造。但是,1928年的货币法案废除了这种选择权,英格兰银行买卖黄金价格的准确差额,即每两黄金3.17先令10.5便士的卖价与3.17先令9便士的买价之差等于0.16%,只不过是历史遗留下的一种现象而已[40]。
第二个因素是指把黄金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的实际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和利息损失等。这项费用的数额是可变的,不仅是因为有些目的地比其他目的地近,而且还存在不同的利率和保险费,以及不同的运输方式所占用的时间不同。然而,总的说来,在现代条件下,第二个因素所涉及的数额往往会减少[41]。例如,在伦敦和纽约之间,美元对英镑的最高汇率和最低汇率之间的最大变动量约为0.75%。而在伦敦和巴黎之间,这种变动显然要小得多[42]。但就印度而言,我在战前计算的差值为1.5%左右[43]。总体来看,两个不同国家的最大差值在0.5%到1.5%之间。
虽然这些都是最大限度的变动,但“期货外汇”的组织通常能让借款人在提前3个月兑换货币的条件上做上一笔比这更好的交易[44]。然而,即使在最有利的情况下也会产生一些费用或风险,一种货币的持有者如果想用另一种货币来贷款,就必须在计算这笔交易是否有利可图时考虑到此类因素;而且,当某一个方向上的交易压力推动汇率向黄金输送点的其中一点移动时,同一方向上的进一步交易的未来费用可能会增加。
为了便于说明,让我们假设预期费用为0.5%。那么,如果是长期贷款的话,在扣除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所需的费用后,这不会对可获得的净利率产生明显影响。例如,对于一笔为期十年的贷款,费用因素每年只会将可获得的利率降低0.05%。但如果是短期贷款,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例如,对于一笔为期三个月的贷款,根据上述假设,兑换费用将使每年可获得的利率降低2%。
由此看来,如果现行汇率不能够维持一个较短的时期,那么费用因素使两种不同货币分别可获得的利率之间产生巨大的差值。例如,如果美元兑英镑的汇率达到英镑的黄金输出点,那么伦敦高于纽约的同类贷款的利率将把贷款从纽约吸引到伦敦,因为贷款从纽约汇至伦敦的话,在任何未来的日期再收回这笔贷款都肯定不会遭受汇兑损失。也就是说,美元兑英镑的汇率始终可以保持在英镑的黄金输出点以上。因此,将伦敦的利率维持在高于纽约的水平,便阻止了黄金从伦敦流向纽约。当然,反过来也是一样的。但另一方面,如果汇率处于两个黄金输送点之间的某个位置,那么这两个金融中心的利率就没有必要保持相等,但是这种不相等仍然不能超出一定的范围。例如,如果两个黄金输送点相距0.75%,汇率达到英镑的黄金输出点,那么可想而知,纽约为期三个月的贷款利率会比伦敦每年高出3%;同样地,当汇率达到美元的黄金输出点时,伦敦为期三个月的贷款利率可能比纽约每年高出3%。然而,数学期望值或三个月后收回汇款的可能费用,很少或绝不会等于可能的最大值。市场对这种情况的估计是由“期货外汇”的挂牌价得出的,因此在平衡状态下:
按伦敦利率计算的3个月利息加上(或减去)远期美元贴现(或溢价)的补偿费等于按纽约利率计算的3个月利息。
因此,如果两个黄金输送点之间相距很远的话,那么两个金融中心的短期利率之间就会存在很大的差额边际,但前提是货币市场不能依靠这种差额边际长期延续。因此,正是这种距离保护了一国的货币市场,每当其他国家货币市场出现风吹草动时都不至于会乱成一团。
由此可见,黄金输送点差距的大小对一个国家国内经济的稳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人们可能会认为,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可以给这一差距量定一个安全的数值。但迄今为止,情况并非如此。此外,差额量很可能会因航空运输,或者银行愿意在运输过程中放弃黄金利息等因素而弄乱。(www.daowen.com)
我认为,这方面存有进行真正重要改革的余地[45]。我建议,中央银行必须遵守的买入和卖出黄金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应该比迄今为止的数额大一些,比如2%,这样不管运输黄金的实际费用如何,在黄金输送点之间至少会存在这种差额,必须将实际费用的2倍加到上述的2%中去才能求得这种差额。但如果一家中央银行希望促使黄金向内或向外流动,那么它随时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挂出接近的牌价。此外,中央银行应能在必要时,在黄金输送点和国内外相对利率所规定的范围内,控制期货外汇对即期外汇的溢价或贴现;据此,国内短期贷款利率可以暂时(在一定范围内)与国外类似利率保持一种中央银行认为可取的关系。
五法郎银币
在和平年代,银币兑换黄金比率相对固定,但是一旦发生动乱或经济危机,人们更倾向于囤积黄金。因此,这会造成金银兑换比率波动,甚至银币无法兑换到黄金,纸币与黄金的关系也是如此。这就是凯恩斯说的“黄金的性质太过绝对”,因为黄金的避险功能无法替代。
这项改革的目标,是使中央银行能够保护本国的信用结构不受国外纯粹暂时的变动的影响,而长期平衡的法则将同以往保持一致。让我们举一个例子,说明建议的措施在哪些方面是有用的。1928年秋,美国的当地情况使联邦储备局相信,为了企业稳定,应该提高短期贷款的利率;但英国的当地情况却恰恰相反,英格兰银行急于尽可能地降低利率。美国联邦储备局不希望高利率吸引英国的黄金,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往往会使它的努力付诸东流。英格兰银行也不希望在英国实行高利率,以防止黄金外流,但它可能会被迫这么做。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上述方法来处理。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将把黄金的买价降至接近其法定最低价格的水平,而英格兰银行将把黄金的卖价提高到接近其法定最高价格的水平[46]。如果中央银行也有如上所述影响期货外汇率的做法,那么这些汇率也必须相应地变动。这将使这两个金融中心暂时维持两种截然不同的短期贷款利率。当然,这种差异是不允许持久存在的,因为允许存在这种差异的是短期内黄金输送点之间发生变动的预期或可能性。因此,对纽约有利的长期利率差额,将导致美元兑英镑的汇率达到相当于英格兰银行的黄金法定最高售价的黄金输送点,从而导致黄金外流。
因此,我建议为各国中央银行提供一个“三叉戟”,通过控制它们的银行利率、期货外汇率及黄金买卖价格(在法定黄金输送点的范围内),来控制短期对外投资贷付率。我认为它们不仅要按周制定官方贴现率,还要规定它们准备在一两个主要外国中心买卖期货外汇的条件,以及它们准备在黄金输送点范围内买卖黄金的条件。这将使各国中央银行在短期内所处的情况,与它们认为自己能够在不造成麻烦的情况下,承受更大的黄金储量变动时所处的情况相同。读者还必须特别注意,通过根据市场上的即期汇率适当地规定期货汇率,中央银行实际上就能够对外国资金和国内资金的短期利率进行不同的规定。
1929年至1930年期间,当本书正在印刷时发生了两件事,它们很好地说明了目前形势的反常情况,以及各国中央银行本能地努力扩大黄金输送点的距离的情形。
读者会发现,对于地理上相邻的两个国家,黄金输送点之间的距离比相距较远的两个国家要小。由此可见,伦敦和巴黎之间的黄金输送点特别小。因此,除非英镑汇率远高于纽约的平价,当法国准备输入黄金时,伦敦达到向巴黎输出的黄金输出点的时间就会比纽约早。因此,仅仅是伦敦与巴黎之间的近距离,就会使它比纽约承担更大的法国短期黄金需求的负担。然而,在这种情况的压力下,英格兰银行和法兰西银行在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找到了一种迂回的方式,使从纽约到巴黎的黄金运输费用几乎与从伦敦到巴黎的黄金运输费用相等。英格兰银行行使其法定权利只交付本位黄金,而法兰西银行行使其法定权利只接受纯金,这增加了提炼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延误,从而扩大了黄金输送点的距离;与此同时,人们找到了将从纽约到巴黎的黄金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利息损失降到最低的方法。结果,在不需要改变这两个金融中心的相对短期贷款利率的情况下,就可以将大部分输出黄金从不愿意输出的伦敦转移到愿意输出的纽约。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就需要改变这种利率,因为在英镑兑美元汇率向纽约到伦敦的黄金输送点移动的过程中必然会伴随这种利率的变动。这是我所提倡的惯常使用的方法中一个极好的例子。但是,在上述情况下使用这种方法的可能性,竟然取决于有关两个国家现有法规的偶然性特点,这多少有些荒谬[47]。
另一个最近的例子是加拿大。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黄金输送点,如前一个例子那样由于地理原因特别小,其结果是两国之间的黄金流动往往是由暂时的原因造成的。1929年9月,加拿大小麦出口缓慢,加上华尔街短期贷款利率又高,这两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加拿大黄金不适宜的大规模流向国外。应对这一情况的办法是根据财政部长和十家特许银行之间的一项非正式协议即约定不要为了微薄的套利利润而出口黄金,从而降低了黄金输出点。加拿大的汇率不可避免地超出了它根据金本位的条件所规定的较低黄金输送点。但事实证明,这种权宜做法是合理的,因为纽约短期贷款的高额利率是暂时性的,到1930年夏季,当这种高额短期贷款利率势头减弱时,加拿大交易所不仅恢复了平价,而且超过了平价,达到了黄金输入点。因此,这种非正式地扩大黄金输送点距离的做法,或许是防止华尔街异常情况对加拿大国内信用状况做出过度反应的最明智方法。
这一节的建议可能会招致两种反对意见。人们可能会竭力反对说,这种做法所允许的额外活动余地可能会被滥用,成为中央银行不采取措施来补救持续失衡状况的原因,而非暂时性阶段的时机和借口。当然,为了增加中央银行的明智管理权力,其自由裁量权每扩大一次,就会出现一次被滥用的可能性。但在这种情况下,风险很小。因为除了国际短期贷款情况外,对局势中任何因素的影响都是微不足道的,对国际短期贷款的影响也将受到严格的限制,不会累积重复产生影响。
人们或者会反对说,这种权宜做法虽然对一个不属于部分国际短期贷款资金的存储所在的国家来说是足够好的,但却有损于一个希望成为这类资金的重要存储所的金融中心的利益。这种说法确实有一些说服力。问题是,为了保证国际银行业务,一个国家值得在国内不稳定的形势下付出多大的代价。从后者的观点来看,理想的做法是缩小两个黄金输送点的距离,使之完全重合。这是在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寻求公正和有利的折中解决方法。但也有理由可以不对这种反对意见加以重视。因为我在提出这一建议的同时,还进一步提出了另一项建议:中央银行可以挂出期货汇率的牌价;通过这种方式,外国存款户可以每三个月一次,按照中央银行认为对其安全而有利的程度,安全且经济地对其资金进行来回汇划。也就是说,我们只需要放松中央银行所受的法律约束,而不需要在实践中或在规则上阻止或阻碍它完全同目前一样使整个体系运行。
此外,如果伦敦将其对任何第三个国家的新黄金输送点的距离规定得不超过纽约,那么,它作为一个外国资金存储所,就可以克服由于地理距离相近而带来的尴尬,同时又不会削弱其对纽约的竞争地位。
然而,理想的并且能够完全推翻异议的体系,将是所有主要国家采取一致行动的安排方式。要是每两个国家之间都用一种固定和统一的体系来取代现有的体系就好了,因为,现有的黄金输送点距离是随机的、不断变化的,每两个国家之间也是迥然有别,而且容易受到各种微小、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未来的理想国际货币体系中,我们有一种方法可以确保达到这一点,即每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不再根据现行法律义务按规定的条件用黄金买卖本国货币,而是根据义务按规定的条件用存在跨国银行的余额来买卖本国货币。然后,可以通过将每个国家的买入价定得比本国货币平价低1%,将卖出价定得比本国货币平价高1%,从而获得一种适度的国内自主权。如果存在跨国银行的余额可以兑换黄金的话,那么这种做法就不会与维持金本位相矛盾;这仅仅意味着黄金不会在个别两个国家之间流动,而只会在个别国家和跨国银行之间流动。我们将在第38章中回头探讨,这样一个银行对解决世界货币问题可能作出的贡献。
无论如何,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黄金输送点之间距离的准确大小,值得我们比以往更多地从科学角度研究。如果黄金输送点重合(实际上在一个国家内就是这样的),现行的国际金本位制加上各国独立的中央银行和国内货币体系就难以运作了。如果认同这一点,那么两个黄金输送点相距的程度就不应该是运输费用或历史遗留现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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