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设消费品的生产与销售利润(定义同上)总额为Q1,投资品的相应利润额为Q2,总利润额为Q。
可知
又因
Q2=I-I′
Q=Q1+Q2
=I-S(viii)
所以,消费品的生产与销售利润便等于新投资成本与储蓄之间的差额,当储蓄大于新投资成本时利润为负。同时,整个产量的总利润等于新投资的价值与储蓄之间的差额,当储蓄超过新投资的价值时利润为负。
据此,可将方程式(ii)与方程式(v)改写如下:
从这几个方程式可以看出,消费品的价格等于生产要素的收入加上单位产量内消费品的利润。同理可得整个产量的价格。(www.daowen.com)
显而易见,这些结论表明,所有上述方程式纯粹是形式,仅仅是几个恒等式,老生常谈而已,本身不能说明什么问题。由此看来,它们与货币数量论中的其他等式别无二致。唯一的目的在于分析整理材料,便于我们在实际应用中理清个中缘由。
顺便提一下利润(或损失)的一个特点,这也是我们必须将之与收入本身分作不同类别的原因之一。如果企业家愿意将他们的部分利润用于消费(当然,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这样做),这样做的作用是让流动消费品的销售利润增长刚好等于消费利润额。这是根据我们的定义得出的,因为此类支出被视为储蓄的减少,从而导致I′与S差额的增加。由此可见,无论企业家消费多少利润,属于企业家的财富增量一如从前。因此,作为企业家增加资本的来源,利润就像聚宝盆一样,不论怎么挥霍,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然而,在亏损时,如果企业家试图通过减少正常消费支出(即通过增加储蓄)来弥补亏损,那么这个聚宝盆就会变成达那伊得斯的瓦罐[5],永远也盛不满。原因在于,这样减少开支相当于将等价的损失转嫁给消费品生产者。因此,尽管企业家有储蓄,但是作为一个阶级,他们的财富流失情况与之前一样。
既然公众储蓄额加上企业家生产流动消费品的利润(或减去亏损)后,总是刚好等于投资品的生产成本,难道就能得出投资品的售价必然等于其生产成本吗?
答案是不能。因为当投资品以高于(或低于)其生产成本的价格出售时,投资品生产商的所得利润(或损失)必然等于投资品售价(无论多少)与其实际生产成本之间的差额。[6]因此,无论投资品的物价水平如何,下一期支出额刚好等于当前储蓄加上利润额或减去亏损额。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于1609年诞生在阿姆斯特丹。2000年9月22日,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与巴黎证券交易所以及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正式宣布合并,形成全球第一个跨国境、单一货币的股票和衍生品的泛欧交易所。
关于新投资品的价格决定因素,我们稍后讨论。我们目前的结论是:第一点,利润(或亏损)是其他因素作用的结果,而不是原因。鉴于此,往收入中增加利润(或从中减少亏损)显得荒谬可笑。因为,此时只要企业家的投资品产量没有变化,无论公众增加多少当前消费支出,储蓄永远不会减少;同样,减少消费支出,储蓄永远也不会增加。
第二点,已经存在的利润(或亏损)是产生后续结果的原因。其实,这也是现有经济体系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后面几章将主要讨论这一点。为什么说本书把利润或亏损从基本方程式中分列出来是有益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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