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经济中,许多国际贸易物品在国与国之间自由流动,运费、关税等障碍都不足以阻止这种流动。每个国家都有一个指数,称之为国际指数。国际指数实际上由具有国际市场的主要标准商品(大多为原材料)组成,并参照这些商品在有关国家贸易中的重要性进行加权。当然,完整的国际指数还将包括棉织品等制成品,是国际贸易大宗商品贸易的主要商品。在任何一个特定国家,国际指数都相当于现在通常所说的无保护物价水平。
扣除关税和运输费用后,当把国际指数各个成分的价格换算成同一种货币时,所有国家的价格肯定相同。如关税和运输成本有变动,要予以调整,因此,以一国价格表示的任何国际指数与以另一国价格表示的同一指数之比的波动,与两国货币汇率的波动密切相关。也就是说,货币之间的汇率必须与这些货币对国际贸易主要商品的相对购买力相等。
然而,我们绝不能忽视这一点:关税和运输成本在一段时期内,可能需要做出非常大的调整,即使是具有国际市场的物品也是如此。下表是1896至1913年这十七年的统计数据,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数据来源于米尔斯(F. C. Mills)搜集的统计资料[见《物价的性状》(The Behavior of Prices)第二节]。
1896与1913年美国、德国、法国价格变化与同时期英国价格变化的比较[10]
有些数据可能有误,严格来说不具有可比性。就土豆而言,列入国际贸易有待证实,英国的数据可能受到收成或季节等的严重影响。但是很明显,这个表大体上还是有意义的。棉花、羊毛、兽皮等原材料不征收关税,运输方便,各国之间的价格相差不大。但小麦和生铁等其他重要商品,国家不同价格明显不同。
然而,一国货币购买力的变动,与其国际物价水平的变动存在显著差异,对理解当地货币均衡和价格变动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写这一章的时候(1927年),当时最有趣的货币现象是,在许多国家,国际物价水平相对于当地货币购买力指数普遍呈下降趋势。
另一个对理解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现象是,任何国家国际物价水平中进口价格相对于出口价格的变动。这些变动之间的比率,是表示进出口相对价格的衍生指数,也就是表示贸易条件的衍生指数。该指数衡量的是,为了获得一单位外国商品所需提供的国内商品的数量。正如鲍利(A. L. Bowley)教授指出的那样,某些类别的货物出口或进口比重变化频繁又迅速,从而导致贸易构成千变万化,而该指数特别容易受到这种变化的影响。这一指数最初是吉芬为贸易委员会做计算时引入的(1878—1879年议会文件第2247号及往后几年的文件)。[11]
外汇购买力平价理论近年来引起了激烈讨论,其本质不过是对上述命题的重述,大意是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方式,和以一国价格表示的国际指数与以另一国价格表示的同一指数之比的变化方式相同。(www.daowen.com)
事实上,这不过是老生常谈,如果没有扩展到货币购买力本身(在我看来这不合理),即使得到卡塞尔(Gustav Cassel)教授权威意见的支持,也不会受到如此多的关注。由于进出口价格会对其他价格产生影响,一个国家国际标准的较大变化与其消费标准的变化之间通常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即使从长期来看,两国货币汇率的变化与其消费标准的相对变化之间,也没有任何确切、必要或直接的关系。如此,若假设两者之间有关系,则忽略了贸易条件可能发生变化。
荷兰商船
在20世纪,大商船是国际贸易(尤其是跨洋贸易)的主要运输工具,货物依靠大型商船在各国间流通。在金本位的时代,货物用黄金支付,物价有统一标准。但在纸币时代,两国之间的汇率有波动,就会对物价产生影响。
购买力平价理论,不仅仅是老生常谈。与其说其声望是依赖于背后的粗糙理论,不如说是依赖于对一些最熟悉的国家指数的假设验证。[12]但是这些明显的验证,可以用这样一个事实来解释:许多历史悠久的批发指数主要由国际贸易中的大宗商品构成,原因很容易理解,因为连续多年以来,最容易获得令人满意的报价正是这些商品。如果这些批发指数完全由大宗商品组成,并且每种商品的权重都是一样的[13],那么这些验证将几近完美。因为购买力平价理论不仅适用于进入国际贸易的物品的价格,而且适用于其中每件商品的价格,但须考虑到运输成本等方面的变化。但是,由于这些指数一般包括两种或三种不能自由进入国际贸易的商品,同时由于权重体系、所选物品的等级质量不同,所以“验证”过程中存在这种程度的差异,这使得该理论乍一看似乎很有趣。
但是,如果真的以不同国家的货币购买力为基础进行比较,那么这些被记录下来的事实依据就无法证实外汇购买力平价理论。过去我认为这一理论[14]非常有趣,现在却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现在真正重要的、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国际物价水平在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之间的扩散问题,这一问题要更加复杂。卡塞尔教授不久前将其理论运用到时事上,我认为,他的应用基于贸易条件不会改变这一潜在假设,而这一点站不住脚。因为事实上,贸易条件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外商投资变化是一个国家维持外部平衡所面临的最大障碍,接下来第21章也会说到这一点。
发布各种版本的指数,然后不加限定将其称为物价指数,这一常见做法显然会使人误解,这很危险。我认为卡塞尔教授自己也差点被误导,因为他将适用于某一种物价水平的结论应用于国际物价水平,这已经超出其实际适用范围。当英国恢复金本位时,财政部和英格兰银行被引向了错误的结论:批发指数随着黄金交易的变化迅速进行调整,而作为一个国际指数这是必须的;因为批发指数几乎和英国国际贸易物价指数一样,所以,“一般价格”也是如此。研究信贷周期理论的学者以及研究所有与短期现象相关的经济理论的学者,实际上都忽略了物价水平之间的暂时差异,所以有时会假设这种理论要研究的事实不存在。而从长远来看,这种差异很可能同时变化。
自战争以来,编制指数所依据的各种物价水平大幅增长,物价水平所依据的统计数据更加充分。不过,这些变化让人们开始怀疑索尔贝克或“经济学家”等物价指数能否在各种情况下恰当地表示货币价值,因为这与编制这些指数的目的不同。我认为,官方统计部门的职责,首先应该是编制一个真正良好的货币购买力指数;其次应该在贸易机构和贸易专家的协助下,增加其编制出版的专门次级指数和分类指数的数量和种类,从而使人们更容易通过这些分类指数的各种组合,建立更复杂的适合于特定用途或探究的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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