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文图表可以看出,代用货币,即我所说的管理货币,形式最为纷杂;此外,只有它与另外三种都有关系。经过几个简单的发展阶段,代用货币便出现了。现在许多货币体系仍然是混合体,一部分由管理货币组成,一部分由商品货币组成。
为管理货币的监管制定科学原则,使之符合本位货币(不论本位货币是什么)的第一次重大尝试起因于一场争论,以《英格兰银行条例》(Bank Charter Act)的出台告终。18世纪,通行的仍然是商品货币,但以纸币形式呈现的银行货币逐渐向代用货币演变。法国大革命使法国和英国的货币突然转向不兑现纸币。在英国,金本位制的推行宣告这一时期结束,但代用货币对那时的公众来说已十分熟悉,也乐于接受;对财政部和英格兰银行来说也是有利可图的。因此,新制度不是单一的商品货币制度,而是混合管理制度。如果李嘉图[17](David Ricardo)也采用此法推行铸锭提案的话,商品货币将不会恢复,而英格兰也将会在1819年开始采用单一的管理货币。
英格兰银行
英格兰银行是英国的中央银行,是伦敦城区最重要的机构之一。英格兰银行自1694年诞生后逐步转换职能,放弃商业银行职能,1946年收归国有,是全世界最大、最繁忙的金融机构之一。
虽然从那时起就已实行了管理货币,但英格兰银行的负责人,即经理与董事会,对货币管理的方法与原理却一知半解,事实上可以说是一窍不通。紧接着便是二十五年动荡时期,出现了本位货币崩溃的危机。直到1844年,当时的改革者颁布《英格兰银行条例》开创了一个货币管理的新纪元。该法令既包含一项合理的原则,同时又掺杂着不甚明确的东西。原则合理在于该法令重点强调要限制代用货币的数量,来保证能维持其本位地位。但该法令试图无视银行货币的存在,也就是无视货币与银行信用的内在联系;此外,还试图让代用货币完全像商品货币一样运转。这些尝试全都徒然无益,这便是该法令不明确的地方。这点不明确极有可能造成实际的崩溃。不过,幸好当时一些最优秀的实用主义金融家,找到了第二条合理的原则——银行利率原则,实际上这一原则并未纳入法案之中。银行利率对管制货币的监管有益,这是一项伟大的发现,同时也是最新发现。因为早在几年前,英格兰银行对银行利率政策和维护本位制度之间的关系还一无所知。
当时的伦敦,外部条件非常适合银行利率政策逐步发展,加上银行货币大幅增长,成为往后七十年英国货币发展进程中的一大特点。在当时,银行利率的实际效用不但为人熟知,而且也成为了信仰和教条。尽管如此,其严格的运转方式以及应用条件的不同,产生的结果也将不同,对于这些,人们却不甚了解。在我看来,直到今天人们仍未充分理解。
与此同时,其他形式的管制货币也开始流行起来,尤其是那些以汇兑本位通称的货币。印度便采用此种管理方式大规模推行卢比,作为重要的理论探讨话题,印度卢比一直都是经典案例。几年以前,我曾在《印度的通货与财政》(Indian Currency and Fiance,1913年版)一书中详细论述汇兑本位这一话题。说到这,不妨说几句题外话,谈谈我是如何毫不费事便将汇兑本位货币分类的。
我认为,在有关这一话题的讨论中,汇兑本位制与汇兑管理制(这种叫法更准确)之间的关系并未厘清。我将汇兑本位币定义为一种管理代币,以其他某个国家的法定货币作为客观标准。关于印度卢比究竟应该以英镑为标准还是以黄金为标准,其实就是在争论卢比是否究竟是汇兑本位币。德国在稳固马克本位地位时,曾经采用过汇兑本位制作为过渡,尽管他们最终将马克确立为金本位制。不过,也有一些地方,客观标准不是外国货币而是黄金之类的东西。但是,为了遵循这一标准,他们采取的货币管理办法却是储备外国货币,然后按规定的汇率交易外汇,而不是按当前汇率交易黄金。我将这种货币制度称为汇兑管理制。汇兑管理制力求达到的客观标准可能是汇兑本位,却也不尽然。汇兑管理货币的特点在于形式,而不是本位。
也有一些国家,与邻国相比面积较小,或者没有具备国际影响力的独立金融中心。对它们而言,汇兑本位制便是最佳选择。但这种做法有损国家尊严,因为选定一国货币作为汇兑本位币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就需要依赖这个国家。反过来,汇兑管理制却可以部分摆脱这种影响,同时可以节省黄金运输成本,避免利息损失,因此具有巨大的技术优势。因为这一优势,许多国家(比如日本)多年来一直采用这种方法,同时储备多个国家的货币,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各国货币所占比例。对于汇兑管理制,德国的态度似乎总是阴晴不定。有迹象表明,德意志帝国银行对这种制度持有偏见。我认为,一些印度舆论之所以会表现出对汇兑管理制的偏见,部分原因在于将汇兑管理制与汇兑本位制混淆不清:依附因素更多是汇兑本位制的特征,但人们却误以为它同样也是汇兑管理制的特征。
举例来说,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年)期间,确切地讲是1915年到1919年,英镑便是一种汇兑管理货币。1916年1月13日至1919年3月19日,英国财政部委托J. P.摩根公司作为代理机构,将英镑汇率维持在4.765美元左右。在此期间,摩根可随时以该汇率在纽约外汇市场上买入英镑,数量不限;或用英镑以4.77的汇率买入美元。[18](www.daowen.com)
不兑现纸币没有固定的客观标准,往往采用汇兑管理制。我们熟知的例子有:“一战”结束后,欧洲货币崩溃时,“政府支持”和不时调整的“固定”汇率都属于汇兑管理制。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是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所属的私营区域性金融机构,它是执行货币政策的机构,并不是中央银行。美国的中央银行在组织形式上与其他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有所不同,它并不是一家单独的银行,而是由联邦储备委员会、12个地区的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和联邦咨询委员会等组成的执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金融系统。
最后,“一战”爆发前,美国联邦银行储备系统(于1913年12月23日)成立,这是截至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管理体系。联邦银行储备系统成立之初主要借用英国体系,但后来却独辟蹊径,不过严格来讲,这些新体系究竟会如何发展,仍然存在质疑和争论。
至于英国体系,通过《1925年金本位法案》(Gold Standaerd Act 1925)确立了金本位制,放弃了采用多年的法定货币,现在就对这一体系下结论还为时过早,但该法案却体现出一种明确的转变,即英国货币体系不再是复合体系了。“一战”前,商品货币金镑(旧时英国金币,面值一英镑)还未恢复,李嘉图百年以前的提议却被采纳,法律规定英镑是标准的管理货币。
很多人误以为,在英国恢复金本位制之前,争议的关键在于英镑此后会受到管制,还是“自度的”。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自度的”货币意思是说货币与“商品”货币供应量严格挂钩,这没有任何意义。因此这种货币不可能存在。之所以会产生这种误解,原因在于,公众并不知道除了“一战”结束后的法令货币与前现代时期的商品货币之外,还有第三种货币存在。然而,不论其他事项如何决定,货币形式必定采取这第三种——代用货币。代用货币须符合一种客观标准。
事实上,争议的真正主题有两个。第一,在过渡时期,货币收入变化显著时,改变英镑本位货币的地位是否可取?那要不要所有的本位币变化都采用这种方式,来让新本位币的购买力在过渡时期不仅等于现有记账货币的购买力,而且能与货币收入保持平衡,最终使本位币自身的变化并未引起当前货币价值的任何波动(上涨或下跌)呢?与政府相比,反对派对降低货币价值的异议印象更加深刻,他们主张在货币价值必须降低时,改变本位币并不可取。但政府却相当重视金衡盎司[19]的精确数值,金衡盎司与记账货币须保持一致。政府既不愿意调整盎司数,使之符合记账货币的现有购买力,也不愿坐等记账货币的购买力适应理想的盎司数。出于种种原因,政府甘愿冒险,在现有收入与物价失调时横插一脚。
此争议的焦点与后面第二种争议截然不同。第二种争议所在是本位本身的选择问题,也就是黄金是不是最合适的客观标准。后来被称之为货币改革者的那些人,跟其他人一样迫切想要结束法令货币时期。的确,他们比反对派更加强调一个稳定的客观标准有多么重要。然而货币改革者认为,虽然现在黄金的品质特征仍满足于一个客观标准,但较之以往却少了许多。于是他们便提议用某种具有代表性的组合商品来代替黄金,大体上类似于所谓的物价指数表,这在经济学著作中早已为人熟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