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控制制度应该由单位最高管理层组织设计,无论由谁从事具体的设计工作,单位管理当局应全面负责、认真研究并具体施行。制度设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实用性极强的工作。
从事制度设计的具体人员无外乎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单位内部专业人员,第二种是单位外部受聘专家。两种设计人员从事制度设计工作各有优劣。单位内部人员自行设计,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之下,由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设计小组或委员会。设计组织在主要负责人(厂长或经理)统一指挥与协调下进行一些必要的分工,如技术管理制度可由总工程师负责领导设计;生产经营制度可由总经济师负责领导设计;涉及全面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均应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如果会计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同管理控制制度一道设计,总会计师主要负责后两项制度的设计。由于总经济师是厂长的合法代表,管理控制制度的总则部分(即单位概况、经营思想、方针政策及组织功能等部分)也可由他负责设计,但要征询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的意见,要注意整个制度的协调性与统一性。总则部分也可以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设计,或由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共同设计。
由单位内部人员自行设计的主要优点是:了解单位经营的一切背景;熟悉单位的各种业务情况;能够节约设计时间和费用;容易获得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的协作,便于制度实施与修改。主要缺点是:如单位没有高级专业人才,在学识、经验及设计技巧上受到限制;可能会受传统经营思想和传统经营方式的制约而故步自封,难于革弊立新;难于汲取各家所长和新思想、新方法,不容易做到大胆构想,往往只会修修补补,很难创新等。除了单位内部专业人员,也可以聘请外界专家设计制度。(www.daowen.com)
长期以来,我国鲜少注重单位制度建设工作,社会上也没有专门的设计机构和人员,大多数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内部自行设计的,至多请一两名同行专家或主管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国外有职业会计师、管理顾问公司、制度专家和事务所及代表供应厂商从事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设计与咨询工作。聘请外界专家设计管理制度的优缺点恰好与内部人员设计相反。由于外界专家大多数受过专业培训,知识广泛,经验丰富,又可以站在客观的立场上,以新的构想进行不受传统拘束的设计,这样更能适合管理的需要,更新发挥管理制度的功能。然而,由于外界专家对被设计单位的情况不熟悉,要设计出可行的制度,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了解,故要付出较高的设计费用。
最理想的设计方式是以单位内部人员为主、聘请外部专家为辅组织设计,这样有利于扬长避短,使理论与实务相配合,设计出更能适合单位管理需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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