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财政部以财会〔2012〕21号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分总则、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从2014年起施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结合单位经济活动的方案来履行和监督,实现对经济活动的整体控制。②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该注重单位相关的经济活动以及它的重大风险。③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该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业务过程等方面相互监察。④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外部环境的改变、单位经济活动的安排和管理方面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这为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施行以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视不够、制度建设不健全、发展水平不均衡等问题,2015年12月21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对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2017年,财政部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共八章二十九条,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www.daowen.com)
财政部作为牵头单位之一,按照“以评促建”的工作思路,以“钉钉子”精神积极扎实推进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于2016年底前建成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7〕3号),首次组织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16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将其纳入单位决算报告体系。
至此,财政部初步搭建了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在内的“四梁八柱”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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