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生产社会化程度空前提高,股份公司逐渐成为西方各国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管理的要求日益强烈。“科学管理之父”泰勒的科学管理与组织管理理论在这一阶段形成,并在美国大中型企业逐步推广,使企业管理逐渐摆脱传统的经验管理,开始注重并实施管理工作标准化、组织分工等科学管理方法。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日益完善。
20世纪40—70年代,企业内部控制进入第二阶段,即内部控制制度阶段,这一时期资本主义经济快速发展,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推动下,内部控制由早期的内部牵制逐渐演变为涉及企业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员工素质、业务处理程序和内部审计等比较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逐渐意识到,要提高业务活动效率,就需要用计量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核算,这就是会计控制,再通过会计信息反馈出经营成果,这两个活动相互牵制和印证,就形成了管理控制。
1949年,美国ACPA所属的审计程序委员会在一份题为《内部控制,一种系统协调要素及其对管理当局和独立注册会计师的重要性》的报告中首次对内部控制下了定义:“内部控制包括一个企业内部为保护资产,审核会计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坚持既定管理方针而采用的组织计划,以及各种协调方法和措施。”(www.daowen.com)
20世纪50年代,企业内部的资产盗窃及财务舞弊行为日益严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先提出内部控制概念,要求企业管理当局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坚持既定管理方针而采用的组织计划,采取各种协调方法和措施,以保护资产完整,防范财务舞弊,提高经营效率。之后,内部控制得到广泛重视。
1958年10月,该委员会发布《审计程序公报第29号:独立审计人员评价内部控制的范围》,对内部控制做了重新表述,将内部控制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其中,前者涉及与财产安全和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可靠性有直接联系的方法与程序,后者主要是与贯彻管理方针和提高经济效益有关的方法与程序(“制度二分法”)。管理控制的概念比较空泛和模糊,且在实际业务中管理控制与会计控制的界限也难以明确划清。因此,1972年的《第54号审计程序公告》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了重新定义:“组织计划以及关于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和财务记录有效性的程序和记录,并对下列事项提供合理的保证:①交易经过合理的授权进行;②公司对交易进行了必要的记录,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公认会计原则保持一致;③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经过管理层的适当授权;④在合理期间内,对现存资产与资产的会计记录之间的任何差异采取了恰当的行动。”管理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规划及与管理部门业务授权决策过程有关的程序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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