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我国与金砖国家在照明电器标准、合格评定上有诸多共同之处,特别是在相应标准方面,五国均在很大程度上借鉴和采用了IEC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依据本国的基本情况做了相应调整。基于国内和金砖国家照明电器标准法规发展趋势及产业发展现状,建议如下:
(1)在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框架下,进一步强化照明电器领域合格评定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标准、法规、认证等准入监管政府机构和具体业务部门的双多边合作交流。如,在监管机构层面,根据金砖国家照明电器领域对应的监管机构情况,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强与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化和工业质量理事会,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印度商业和工业部,南非贸易、工业和竞争部等金砖国家有关政府机构的洽商;在具体业务部门层面,建议国家认证认可司与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和工业品质局、俄罗斯联邦认可局、印度标准局、南非强制规范国家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洽谈认证认可具体合作事项,建议国家标准创新管理司与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和工业等品质局、俄罗斯联邦技术调节与计量署、印度标准局、南非标准局等有关部门洽谈标准具体合作事项。增进对彼此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为双多边贸易打下基础。
(2)在国际认证论坛和国际实验室认可框架下,加快推动实验室、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互认,推动产品检测结果互认。进一步深入研究金砖国家照明电器产品的具体细则,并与我国标准进行比对,寻找其中的共通性。金砖国家照明电器领域均声称认可国际认证论坛和国际实验室检测结果,其中,我国已与俄罗斯签署《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认可局备忘录》,互认基础良好,对于具备共通性的标准和要求率先进行互认,并通过沟通协作等方式达成相应意向。下一步将重点推动与其他金砖国家在照明领域的检测机构和检测结果的互认合作,企业在金砖国家进行合格评定时,可凭借国内认证免于进行部分实验和测试,仅对互认标准中未覆盖的部分进行试验和测试,从而提高认证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为我国照明企业出口金砖国家制造贸易便利化条件。
(3)进一步优化我国照明电器产品标准研制程序,缩短国家标准制修订流程,使我国标准更新速度与欧美和IEC国际标准保持同步。当前金砖国家照明电器领域主要采用IEC等国际标准,从现行标准采用IEC版本情况看,我国标准采用的IEC标准版本要较南非等具有语言优势的金砖国家落后,而落后的原因主要是标准研制程序烦琐,导致采标不及时,而非产业发展技术不能跟上。因此,鉴于此,结合我国照明电器领域采标率较高的实际情况,建议有关部门研究缩短国家标准采标流程,避免因采标版本滞后导致企业出口受损。(www.daowen.com)
(4)加快推进照明电器新技术标准的预研,重点推进OLED照明、智慧照明、LED灯光生物安全等标准的研发与标准体系的设计。现代照明不仅向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发展,而且还向智能控制迈进,智能控制灯具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它极大地节约了能源,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智能照明是当今照明产品设计发展的主要趋势。照明电器领域相关企业的研发技术,一方面,要引导市场选择节能环保、安全性高的照明电器;另一方面,也是适应国际照明产品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将更多高品质产品加入智能化元素,增强产品在国际照明电器中高端市场的影响力。
(5)进一步提高照明产品性能及质量要求。政府应该利用不断增长的LED市场(以及更低的LED成本)来提高照明产品的最低性能和质量要求。例如,在2018年,欧盟成员国投票决定在2021年淘汰低效的卤素灯和紧凑型荧光灯,同时为LED灯和灯具引入最低性能和质量标准。该单一法规适用于家庭、商业、工业和街道照明。2019年,《欧盟生态设计指令》对灯的能源标签进行了重新调整(从A级到G级),并扩大了其适用范围,以覆盖欧盟市场上的所有光源。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牵头的联合效率促进会,也正在更新其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示范法规指南。除了更新标准外,还需要进一步努力将照明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仍然不受监管的市场。逐步淘汰白炽灯、卤素灯和紧凑型荧光灯,并设定LED灯的功效和质量(例如,闪烁和寿命)要求,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常规照明应用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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