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中期,当罗纳德·多尔完成其土地改革的经典著作时,丝毫看不出形势会向有利于农民的方向转化。事实上,种种迹象表明土地改革虽然重要,但还不足以弥补城乡以及工农间的差距。1948年农村再次濒临萧条危机,尽管收成并没有像人们担心的那样差,但没人能保证未来两年不会更糟糕。(17) 显然租佃问题的解决并不能保证农民能够避免严重的经济困难;占领结束时仍有许多问题无法解决,其中一些问题还很严重。
例如,农民收入的增长滞后于工人,而且50年代大多数时候这一状况仍在继续。由于手握土地所有权并掌握了农业技术,农民的生产效率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但是收入增长仍远远落后于产业工人。50年代中期,种植水稻的农民明显趋于稳定,此后水稻产量只是缓慢增长。虽然租佃不再是一个问题,但由于耕种面积所限,生产力和生产率仍受束缚。即使拥有占领时期土地改革转手的所有土地,50年代普通农民的耕种面积仍与1945年前大致持平。战后人均耕地面积差不多保持在1.2公顷(或1.2町)。(18)
小块农田之所以长期存在,原因很多而且复杂。由于自耕田和水稻种植涉及到的税收和经济利益,农民不愿将土地出售或出租。1947年3月至1954年3月间,仅稻田价格就上涨了20多倍;正如西田美昭指出的,农田成了一种商品,其价值与所种植何种作物无关。(19) 城市化和经济复苏往往引发地价暴涨,农田价格也不例外。对土地改革记忆犹新的土地所有者,因为担心今后收不回土地而不愿将地租给别人,这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20)
由于土地改革后仍保持小块种植和低效落后的农耕模式,战时及战后的农民收入、生活水平和步入现代化的各种指标每况愈下。(21) 随着重工业和制造业的复苏,加之战前就已经存在的趋势和战后国际市场提供的机遇,农村似乎注定会越来越落后于城市。(www.daowen.com)
农民和决策者最终找到了一劳永逸的办法,来摆脱农村与日俱增的危机感。1959年,作为首相办公室的顾问团体,“农林渔根本问题研究小组”开始进行研讨。他们提出的建议被纳入1961年出台的《农业基本法案》中,该法案试图彻底解决农业和其他经济领域之间日益扩大的差距。《基本法》为政府支付给农民的稻米价格设立了一条新的基准线。(22) 在这些新的指导方针下,政府从农民手中收购稻米的价格不仅要考虑产品的实际成本(这样农民不会被迫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还要考虑产业工人工资水平的变化,也就是说在双方都采用合理生产率的前提下,全职农民的收入与全职蓝领工人大致相当。政府再以更低的价格将稻米销售给公众以消化这样做的成本。换言之,新政策让政府做出了从前不乐意做的事,那就是保证农民获得和工人对等的收入。1960年至1968年间付给农民的稻米价格翻了一番,农业与工业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缩小了。20世纪80年代,农民收入实际上前所未有地超过了工人。(23)
总而言之,土地改革和基本法案相结合给农民带来了很大收益,既保证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又实现了整个农村的繁荣。日本战后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惊人财富使农村分得了一杯羹,这一局面即便不是农村应得的,也必定是受农民欢迎的。(24) 30年代困扰农民的经济问题短期内不会卷土重来。显然和其他形式的消费债务相比,农业债务并不会更差,农民以土地持有人的身份所积累的账面财富自然是前所未有的。
几十年来,政府一直维持着巨额的财政补贴和排斥国际竞争的贸易保护体系,部分收效是农民游说团坚定地支持维护其利益的保守党政府获得连任。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以及国民消费者不愿继续承担高额成本来取悦农民,近年来这种关系受到外部压力的考验,要求开放获利空间巨大的农产品进口的呼声日益高涨。自80年代初以来,政府缓慢但稳步地修正了扶持农业的性质和程度,消除进口贸易壁垒,削减其他形式的补助。1999年7月通过的《食品、农业及农村地区基本法案》,标志着与过去的做法分道扬镳,几乎完全改写了1961年以来的制度体系。在此新环境下,农村的发展走向难以预料,但政府不可能听任农民自生自灭。(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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