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打造乡村领袖:政府推进培养农村骨干计划

打造乡村领袖:政府推进培养农村骨干计划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强化农民在工业合作社等机构的领导作用来看,这一政策意图十分明显,而政府计划与经济振兴运动合力发掘并培养当地“农村骨干”的举措使这一意图更加显而易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关柴申请了一部分特别援助资金来确定和培训乡村骨干。由于无法排除在委员会结构调整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偶然性,有人建议引入精心设计的遴选机制,这样可以培养出中等阶层的农民骨干。

打造乡村领袖:政府推进培养农村骨干计划

运动带给农村生活的影响之一是扩大了参与农村振兴运动的成员范围,增加了村民参与运动的机会。这些变化所暗含的意义非常有趣。有别于早期的改革(例如局部改善运动),30年代的重点不仅很明确,而且很成功,那就是吸收尽可能多的住户参与振兴运动。当地地主曾一度充当将改革和进步思想及实践传达到农村的主流渠道,为获得不同类型的支持者,振兴运动改变了这一做法。从强化农民在工业合作社等机构的领导作用来看,这一政策意图十分明显,而政府计划与经济振兴运动合力发掘并培养当地“农村骨干”的举措使这一意图更加显而易见。在特殊援助资金到位后更强调了这种做法,并一直持续到运动结束。(35)

运动鼓励乡村发掘有潜力的领导人。如果缺了地方领导人,乡村必将一片混乱。有了地方领袖人物,一切就有了可能,但是要找到有见地、可信赖的人并非易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关柴申请了一部分特别援助资金来确定和培训乡村骨干。

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莫过于把关柴当地村民送去参加大日本报德协会主办的讲座。1936年去了3人,当地规划者希望每个乡村至少有1人能够获得培训机会。到1939年,有10人参加了讲座。(36) 更多的村民参与了当地研讨会和讲座,村落集会定期安排参训人员做经验交流。村里还安排了其他类型的培训。

在对特别援助资金如何使用的记述中,规划者表示将每年派2位年轻人到农民培训中心进行村干部培训。福岛县有两个培训中心,而村里计划同时向两个中心派遣学生。一个设在薮矢吹原,另一个则位于南郡新贝村的会津山村会馆(会津山村道场)。(37) 1937年,当地中学校长和农会技师共同出席了在薮矢吹原举行的“经济振兴领导培训讲座”。在接下来的两年内,村里还陆续派出其他人参加了薮矢吹原和会津的培训。(38)

动员运动强调乡村经济和社会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这被很多学者形容为许多青年农民谋求权力职位的重要手段,原因在于运动重视他们为社区改革带来技能和知识。(39) 在地方一级,类似工业合作社这样的组织机构的发展推动了这一进程,让有技术、有能力的年轻人有机会在社区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1937年之前这一进程就开始了,并在振兴运动与动员运动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的情况下延续了下来。这些训练方案促使一批新领导人涌现出来。就像冈田正胜所说的那样,农林省确定为“骨干”的那些人都是村里相对年轻的公职人员,而且都参加过技术培训。而在以前即便拥有这些品质,也未必能获得地方决策层的充分认可。然而30年代后期,乡村和政府在确定和培养领导人时正需要这些素质。(40) 那些在大萧条危机时代开始领导社区的新面孔,成为应对此次战争危机的动员运动领导人。

关柴经济振兴委员会就是一个过渡时期的例子。1939年运动中的变化赋予委员会多种新任务。“在目前情况下”,新规则调整了委员会在村里的职能,其权限包括“负责重要粮食作物增产的总体规划,负责重要粮食生产所需物资的分发,并负责劳动力供给的调控”。(41) 这些都是委员会的新职责,而之前它仅负责“为农户经济振兴进行规划”。

随着新职责而来的是新的组织结构和新的成员。原来的委员会已经有四个分支机构:总务部、生产部、经济部和道德教化部(见第9章)。1939年后这些分支机构都不复存在。五个新的分支机构取而代之:经济振兴部负责监督委员会各部门的协调和总体规划;生产计划部负责提高重要粮食和农产品产量;肥料分配控制部和物资分配控制部以及改组后的劳动力供给调控部的作用都显而易见。

新规定决定委员会委员的人选。学校教师、“荣民”和原来委员会的候选人资格不复存在。继任者从乡村领导和农会领导队伍中选择,换句话说,从那些最接近农业实践和乡村居民的人中选择。(此规则的唯一例外是佐藤知事、知事助理、学校校长以及工业合作社领导。)随着战争对农村人口、牲畜和生活必需品的掠夺,这一参选条件变得越来越重要。到1939年,由于从军和农民远离村庄前往工厂工作,关柴已经流失了许多男性人口。事实上,新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寻找维持农田耕种所需的劳动力。(佐藤知事报告说,他们越来越多地求助于村里的妇女组织以提供额外帮助。)(42) 考虑到他们曾做过的工作,指派村落和农会领导负责协调工作也在情理之中。(43)

在新委员会的32位成员中,原委员会成员少于一半。而这些续任者中,只有少数在委员会机构中担任要职。佐藤及其助手都是资深成员,但5个新部门领导中只有1人从成立之初就一直在委员会工作。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表明,原有成员被替换并非可以选择而是形势所迫。有些人可能应征入伍,其他人可能离开村子到工厂寻找就业机会。由于无法排除在委员会结构调整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偶然性,有人建议引入精心设计的遴选机制,这样可以培养出中等阶层的农民骨干。

1934年组成的委员会代表的是全村中上阶层,汇集了地主、自耕农和少数拥有少量土地的农民。1939年该委员会仍然保留了类似的人员结构,因为它至少包括了一个大地主(小田切约戈),而其他人土地拥有量相对较小但仍相当可观(如知事本人)。如果分析一下新成员的构成(结合复杂的土地记录所施加的限制),不难看出该委员会成员的经济规模正在轻微下调并向中等土地所有者转移。(44) 1934年和1939年两个委员会中11名成员都拥有不到1町的稻田。然而1934年,委员会23名成员中10人拥有2町或2町以上稻田,而1939年只有7人(新委员会中没人超过10町稻田,而1934年委员会中有一位委员土地超过10町)。1939年有6名委员拥有1至2町稻田,这近似于中等农民所拥有的土地面积,而1934年只有2名委员。1939年对于22名“新”委员而言,笔者可以估算出其中15人拥有的土地量,在10个老委员中,可以估算出8个。15个新成员平均有1.5町土地,而老成员平均土地拥有量是2.3町。因此,新委员会1939年平均土地拥有量只有1.7町,比1934年2.2町的平均水平减少了0.5町。(45)

新委员会的另一个新特点是成员都比较年轻。1934年委员会成员的平均年龄为48岁;5年后,尽管包括原来委员会的12个成员,平均年龄还是下降到45岁。1939年委员会新成员的平均年龄为41岁,比起老成员平均53岁来说年轻了许多。(46) 与经历了类似变革但并变化不太显著的村公所相比较有助于说明这一特点。村公所成员的平均年龄从1933年的53岁下降到1937年的52岁以及1942年的50岁,这表明与经济振兴委员会一样,年轻化这一因素在起作用。(www.daowen.com)

通过这次运动,更多年轻中产阶级农民开始担任重要职位,这一趋势在关柴动员运动期间保持延续。但改革的深度仍存在局限性,现有地方领导人的地位并没有受到威胁,他们不会轻易地被年轻一代取代。这一变化虽然缓慢却具有实质性的意义,从许多方面来看,农业生产者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培训经历和为农民的利益代言时所表现出的能力也很重要。

与日本各地乡村发生的类似变化相比,关柴取得的成就更为显著。在一系列乡村个案研究中,日本学者记录下中等阶层青年农民的崛起势头及其对农村社会的影响力。青年农民在当地工业合作社等组织及振兴委员会担当重要位置,甚至在村公所也扮演着新角色。森武摩对群马县哈加村的研究、西田美昭对长野县盐田村的广泛分析、中村政则对长野县浦里村的研究,以及冈田正胜对长野等地的研究都指出自耕农、半租自耕农等被归为“骨干”,他们在当地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47)

和长野相比,关柴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并不突出,这一现象在东北更为普遍。(48) 关柴的发展之所以相对温和,受制于三个因素:地主的权威地位、农业商业化的滞后以及东北与其他地方流行的社会运动的绝缘。但对所有社区来说,权力转移模式是区分大萧条时间分界线的标志。新一代地方领导人在走马上任时提出施政方针,表示要深入参与振兴运动并最终参与到农村社会的动员运动中去。尽管养蚕业的崩溃引发了一些地区的社会经济剧烈动荡,但这一显著变化无疑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普遍现象。

关柴等地中等阶层农民崛起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它表明到30年代后期,中间阶层农民已成为国家努力塑造农村社会的焦点。经济振兴运动确定和培训农村骨干的努力都得以在基层农村有所体现;正如前面所讨论的,运动的意义还远不止如此。1937年后,政府也开始更直接地干预并改变地主、佃户及稻米市场间的关系。这些政策是将萧条时期的振兴运动、战时动员运动、战后农村以及中等阶层农民联系起来的另一条线索。同时,运动为这些农民敞开了大门,新政策采用其他方式鼓励了可靠、多产的自耕农阶层的形成。

1926年,政府开始向那些想要购买自有土地的(或虽有自己的土地但有失去危险的)农民提供援助。农林省颁布的“建立和维护自耕农援助条例”首开先河,对于想要购买土地的农民来说,这一条例实质上是低息贷款项目。如若成功申请到该项目,就能以3.5%的利率偿还24年的贷款。根据西田美昭的研究,政府的提案存在问题,用来确定土地购买价格的方案几乎无一例外地把地价定得过高,让佃户感到遥不可及。土地价格的设定是为了保证地主有可观的回报,所以很少能低到佃户用合理价格购买的程度。1926年和1932年间,无论是出售土地数量还是购买土地家庭的数目都不足以有效缓解佃租问题。(49) 1937年底对华战争爆发后不久,政府虽然对定价方案做出了细微修订,但仍难以推广。

直到1937年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稳定农业生产的措施,买家的前景才有所改观。1938年颁布《农地调整法》,随后出台法规减少租金或设置租金上限。(50) 1940年国家允许佃农(除了自留一部分食用外)可以把所有稻米都直接卖给政府。1942年通过了《粮食管理法案》,并强制执行该法案。水稻双重定价体系自此开始,这一举措致使地主地租收入远远低于佃户种稻收入。(51)

由于对土地出让和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的双重限制,地主的处境随着战争的延续越来越糟糕。正如近来一本有关琦玉县战争时期和占领时期的著作所言,战争结束时租金已成为那些租地家庭微不足道的开支,而土地对于地主而言,原先的不菲价值几乎消失殆尽。这一结果令农民感到生产配额和粮食分配问题在某些方面比土地改革更重要。到1946年,由于这些政策可能会影响农户的经济地位,土地转让不再盛行。(52) 正是因为政府不惜一切代价稳定生产,官员才得以实行几年前在政治上根本行不通的政策。

1943年确立自耕农阶层的政策再次发生了变化,在某种程度上这次变化给潜在的买家带来了新的机会。修改内容包括土地购买价格计算方法上的变化,这也反映出国家开始控制土地价格。该方案首次为潜在买家提供了以合理价格购买土地的机会。1943年大约15000家农户参加了自耕农确立项目。次年,由于新规则的推行差不多有80000户参与该项目。到战争最后一年数量达到155122户,而到1946年土地改革取消这一项目之前,参与户数更是超过了241000户。(53)

这些政策的导向十分明确。即使农林省的规划者并非有意要削弱地主的经济地位,但恰恰导致了这样的实际结果。把确立中间阶层农民作为保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稳定的一种手段,政府给他们创造了许多机会来重塑当地社会。(54) 但这并不是所有结果。从1937年起,振兴运动、动员运动乃至中等阶层的农民都开始从另一层面共同参与重建农村——这就是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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