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振兴运动:农业组织改革与合作社发展

振兴运动:农业组织改革与合作社发展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世纪30年代,关柴是三大农业组织的发源地。因此振兴运动着力改革这些农村组织。 到1940年,关柴所有的农业协会都被吸纳进来。虽然这两个组织扮演完全不同的角色,但它们对振兴运动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当关柴首次草拟振兴计划时,优先考虑的是扩大当地合作社的覆盖范围和服务项目。合作社承担了经济振兴发起人和中间人角色,在某些关键领域的作用也同样得到加强。

振兴运动:农业组织改革与合作社发展

20世纪30年代,关柴是三大农业组织的发源地。农业协会和工业合作社在整个乡村运转;而农业实践协会严格来说属于村落级别的村庄基层协会。如前面第3章所述,这些机构早已存在,但在大萧条时期并未发挥什么实质性作用。因此振兴运动着力改革这些农村组织。在农村开展经济振兴运动的几年中,这三大组织都改变了运行方式,并扩大了活动范围。农业协会和工业合作社加强了与村庄各个基层组织的联系,并通过他们与更多农业社区进行紧密的合作。而村庄基层协会则负责将这两大组织的革新和技术直接提供给当地农民

在这三个组织中,最直接参与日常农业实践和农业经济振兴实际工作的当属农业实践协会。遗憾的是,其具体活动无据可查。但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是,乡村中的每个村庄都有农业实践协会,几乎所有农户都隶属该组织。农业实践协会帮助协调村庄内的耕作方式(或必要时在村落之间进行协调)、引进新技术和新品种、实施由农业协会或工业合作社发起的农业管理改革。(4) 如果没有农业实践协会,经济振兴运动只能发动农村上层社会;而有了农业实践协会,地方规划者就更有信心动员整个农村社会参与振兴。

30年代初,通过立法,农业实践协会被纳为法人组织,因而能够以法人实体的形式加入当地工业合作社。这样做有诸多好处。将实践协会吸收进来是因为它能够确保每个会员无需缴纳额外费用就可以共享合作资源。对于工业合作社而言,允许加入协会大大提高了农民的参与率,因为现实情况是大多数农民都已加入村庄基层的农业实践协会。

到1938年,关柴每户都派代表加入工业合作社。这是个可喜的势头,但是村里希望做得更好。农业协会和乡村官员许诺支付70日元给农业实践协会,这在法律上使其从私人机构转变为公共实体。(5) 到1940年,关柴所有的农业协会都被吸纳进来。虽然这一周期比当地规划者所预期的要漫长许多,但总算是实现了乡村自上而下的覆盖面,耗时5年终于实现了早在1935年规划中所制定的目标。

这种自上而下的覆盖面至关重要,为恢复农会和工业合作社的活力奠定了基础。虽然这两个组织扮演完全不同的角色,但它们对振兴运动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例如,农会的支持者往往处于当地经济等级的高端阶层。它所关注的问题和谋求的政策对地主农民比对佃户更有利。在农会的总体目标中,先进技术和手段对改善农业具有显著影响力,虽然振兴运动没有做太多工作来改变农会的总体目标,但它确保了农会目标得到农村人口更为广泛的支持。根据这项新指令,农会选中地主农民和佃户作为其潜在对象。

农会通过各种途径为农民提供援助。从1933年起,农会开始雇佣专职技术员帮助改善当地农作物的质量和数量。技术员经常出现在村庄集会上(将在第10章讨论),使本来属于他的私人知识成了公共“财产”。技术人员由此成为社会资源,而不单单是协会的财富。整个20世纪30年代,协会还主办更多活动,旨在提高农民对特殊作物和农耕技术的兴趣。当地商品交易和展览会把各种不同种类的堆肥、种苗和农产品作为其展销特色,让农民有机会近距离考察有可能选择的项目。

举办展览的想法并不新鲜,经济振兴计划启动前农会就已经举办过堆肥和化肥展览。不同的是,1934年后展览只是更为广泛的振兴运动的一部分,与之配套的措施还包括讲座和农业技术员现场指导,举办产品展销会这类活动将农业改革的可能性变为现实,同时为那些对展览产品和农业技术改革感兴趣的农民提供工业合作社贷款(6) 振兴运动为协会在农村扮演的传统角色指出新的方向,那就是农会要充当技术指导的源头和贯彻政府农业政策的渠道。

工业合作社的职责更加复杂。虽然关柴合作社对经济振兴的成功至关重要,但它过去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30年代初,银行破产导致合作社许多资产打了水漂,过去合作社的服务对象一直倾向于乡村较富裕的农民。合作社必须恢复并发挥最大潜力扩大成员。社区里没有其他机构能够给合作社提供财政支持,或是取而代之成为地方和全国市场间的中介。合作社对于运动的重要意义早已明确,1932年农业省出台五年计划,为扩大其影响和行动范围提供支持。按该计划的提议,几乎所有农民最终都加入了合作社,并确保每个合作社为社区提供四项主要服务内容:信贷、农产品销售、物资采购以及合作使用农业设备。(7)

该计划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成功。合作社从1932年不到500万的群众基础,到1937年发展到620万成员,1940年底超过710万。(8) 全国范围内,农户成员由1931年的61.1%增至1936年的76.6%。(9) 工业合作社杂志《家之光》的发行量从1932年的20万份扶摇直上达到1935年的1000万份,合作社的服务范围迅速扩大,以便满足当地需求。1932年在所有合作社中仅有不到1/3向会员提供全部四项服务(见上文);到1937年则有71%的合作社达到了这一要求。(10)

当关柴首次草拟振兴计划时,优先考虑的是扩大当地合作社的覆盖范围和服务项目。合作社成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村里的作用也同样杂乱无序。在经济振兴运动的推动下,这种情况得到了改观。合作社新发布的每月通讯(见图4)在1936年初面世,旨在表明该组织日益增长的信心与活力。通讯包括提醒合作社成员当地即将举办的活动、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并敦促读者更好地利用合作社这一资源。(11) 同时刊登了类似《家之光》的有关信息,并详细解读了运动在当地的最新进展和具体目标。

1937年,村里开始将经济振兴运动特别援助资金拨出一些分配给合作社,这种现金注入的方式受到了欢迎。合作社代表定期出席村庄集会,解释合作社将如何发挥作用,并敦促那些尚未入会的农民加入进来。许多人确实因此成为会员,到1938年村里每户都派代表参加了合作社,而且村庄一级的农业实践协会也成为合格会员。在运动的推动下,较以往社区有更多家庭加入合作社。(www.daowen.com)

  图4 1936年关柴工业合作社通讯(资料来源:喜多方市市志编纂办公室,关柴村文件)。

合作社承担了经济振兴发起人和中间人角色,在某些关键领域的作用也同样得到加强。化肥对现代农业而言不可或缺,而合作社在农村化肥市场所起的导向作用是衡量该机构对当地经济重要与否的重要指标。振兴运动的目标之一是让农民多使用自产肥料,这样既可以节省现金支出又能减少对化肥经销商的依赖。当地农民推行了这一政策,当然也不能完全取消购买化肥的做法。运动所要达到的目标是在农作物多样化基础上扩大产量,要实现这一目标,只有借助优质化肥才能达到,而并非所有化肥都能够自行生产。

全国化肥的使用情况反映出大萧条后多种经营的现状和为提高作物产量所做的努力。1925年至1929年和1934年至1939年间,氮肥的使用量增长了1/3,磷酸盐增长了27%,钾肥增长了42%。和购买化肥相比,上述各类化肥的自产品种略有增加。不过,与此同时农民逐渐摆脱多年来的化肥消费习惯,不再倾向于从商店大宗买入由鱼和大豆制成的化肥,而是青睐更精致、更昂贵而且有效的人造化肥。(12) 即使在某些方面农民能够自给自足,他们仍依赖人造化肥。和谋求更高产量以及作物多样化一样,自制堆肥和化肥也是运动的重要部分,但毫无疑问,为增加土地肥沃程度,农民将不得不继续求助于市场。

问题在于到哪里以及在什么条件下购买化肥。许多农民赊购化肥,等有了收成再连本带利偿还。虽然当地商人有利可图(在全国这类企业多为地主所有),但农民有陷入债务循环的风险。在关柴,运动的前提之一是当地合作社将有可能取代零售商,成为农民与化肥生产商之间的中介。合作社有着自身优势:它可以利用其购买力与销售商进行谈判,以获得比单个农户更便宜的价格,还可以在信贷上提供比当地经销商更为优惠的条件。而以往做法和已有信贷关系的砝码显然倾向于化肥经销商的利益。

随着时间的流逝,上述相关因素在关柴找到了平衡点。1933年,合作社控制了近14.7万磅的化肥销售,仅占村里化肥市场约10%的份额,相当于全国合作社19%市场份额的一半。(13) 随着宣传和动员工作全面展开,乡村合作社一直努力争取新客户,收效甚好。到1937年,合作社销售的化肥比1933年增长了近4倍,一份报告中曾记述合作社的化肥销售是1933年的5倍。(14) 关柴合作社的这一增长速率大大高于1937年全国39%的平均水平。(15)

合作社还设法为其他商品充当中介。在第一个五年振兴计划内居民通过乡村合作社购买物资的金额增长了一倍以上。1933年,合作社组织所控制的乡村购买资金还不足1/5;到1938年,其份额接近1/3。合作社虽然远未达到对当地经济强有力控制的程度,但显然正在大展拳脚。(16)

合作社在当地农产品销售中所起的中介作用也取得了类似成效。规划者曾希望农民通过合作社出售更多产品;当地和外地商人提供产品销往市场的常规渠道,但合作社承诺以更低价格向农民提供同样质量的服务。在关柴,合作社首先要设法得到当地大米销售权,毫无疑问大米是首选,部分原因在于农民如何销售这一最重要的作物中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在计划的开始阶段,合作社的大米销售量不到村民销售总量的1/5(按体积计算)。到1939年,规划者预计市场上90%的大米销售将经合作社之手。1937年的数字表明,合作社控制了将近60%的大米销售,和初期水平相比增幅很大。由于记录保存的问题,很难与1937年后的数字进行比较,但没有理由认为合作社在其后一年里表现会更糟糕。(17) 以日元计算,计划生效之初,村里大约30%销售都由合作社来经手,货物价值约7.8万日元。到1938年,工业合作社和村庄组织共同控制了当地超过12万日元的销售,占当年销售总额的36%。(18)

农村经济振兴之初,工业合作社几乎形同摆设,由此形成的反差足以证明合作社重振旗鼓是经济振兴计划的一大成果。居民虽不情愿完全放弃依靠个体经济创造奇迹的念头,但他们乐于将其开销的可观份额分给合作社,并委托其销售大部分产品。这两大进展表明改革已经深入人心,而且对当地农民来说合作社和其他乡村组织的重要性也在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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