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次国会几乎满足了农林省希望通过振兴规划达到的所有目标。新法令放宽了工业合作社的入会要求,不仅为经济规划的顺利运行扫除了障碍,而且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帮助经济振兴运动取得进展。唯一悬而未决的关键问题是债务整理法案,正如众人预期,直到下一次国会会议才最终获准通过。一旦闯过国会这道难关,振兴运动就不再会成为国会讨论的议题。
1932年9月底,小平权一走马上任,担任农林省振兴部主任一职。他任职长达6年,直至1938年9月初获得擢升。(80) 小平成绩斐然,不说别的,单凭其一己之力就保持了该部门目标的连贯性;凭借他在农林省的内部关系以及和民间的往来,振兴运动得以顺利进行,并多次化解了派系斗争。例如,小平想出争取预算资金的独特方法,不必召开预算委员会常规会议,而是直接向其上级申请预算,必要时还可以向藏相高桥进行直接呼吁。(81)
有关运动进程的政策由小平和乡村经济振兴中央委员会协商后做出决议。(82) 委员会约有50位成员,出身为官员(包括内务省、大藏省、商务省和文部省代表)、学者、选举出来的公务员以及规模较大的农业组织成员。名单中还包括一些最知名的农村政策倡导者,其中有石黑忠笃和小平的朋友那须弘(83) 。此外,各大农村组织都被列为振兴部组织章程中的合作机构,包括全国镇长村长协会、帝国农会、工业合作社总会以及大日本青年(男子)联合会等等,不胜枚举。(84)
振兴部从东京向新组建的县级振兴分支机构发出指令;各村直接同县级分部交涉,但农林省官员会通过定期会议、调查以及实地考察的方式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动向。1932年10月农林省在发布第一条指令中制定了经济振兴运动的基本宗旨,并敦促县级分部制定具体计划,为下一步行动打下基础。后藤的话即将应验:“切实利用好农村的独特习俗和优良的互助精神,并使之在经济生活中发扬光大,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从农、林、渔三方面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改革。”(85)
两个月后农林省发布了详细指令,该举措令人憧憬。长达70页的“关于制定乡村经济振兴计划的政策”,不仅融合了农林省官员和乡村经济振兴中央委员会多次会晤的成果,并为乡村如何实现经济振兴进行了规划。(86) 在稍后几章中,将谈到规划细节,同时把关柴村的经验作为振兴运动示范村进行详细探讨。下面将就1932年底振兴运动框架的形成过程做一番讨论。
规划者从一开始就申明,振兴运动并非人人都有资格参加。对参与者来说并不是在享有某种权利,而是意味着一种荣幸。候选村首先由县里筛选,最后由农林省亲自审查合格后才能获准参加振兴运动。申请村庄必须具备出色的管理才能,能起草相关文件,而且具有完成运动目标的强烈愿望。此外,还有许多限制条件,例如出现过明显的政治或社会动荡的村庄就不允许参加振兴运动。发生过佃租冲突或党派争端等事件的村庄都足以被剥夺参加资格。农林省希望参与者能够明确承诺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运动中。(87) 尽管设置了诸多限制,申请参与运动的村庄仍络绎不绝。1932年余下的几个月中,近1500个村子获准参加振兴运动,第二年又有1769个村庄参加。1932年到1934年间,有超过一半的村镇参与此项运动。(88)
对于选中参与运动的村庄来说,振兴运动至少需要完成三个环节的任务。首先是结构性调整。由于现有乡村机构无力克服大萧条,因此运动建议重组当地领导机构,成立经济振兴委员会。虽然没有明示对参加成员有何限制,但入围的候选人往往是村领导、教师、地方农协领导人、有经验的农民以及在其他领域有所建树的人。因为没有正式的村级组织来确保运动的运转以及分享传达运动的有关要求,所以振兴委员会就来填补这一空缺,并监管运动的管理事务。振兴委员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不受地主牵制,因为在农林省的授权下,地方领导层在挑选委员会成员方面完全有周旋的余地。和地位相比,能力的确更受推崇,指导方针认为能力是决定委员会席位的前提条件。将农村各个领域的领军人物聚拢到一起,农林省似乎有意要让运动覆盖到农村社会各个层面的生产者。
第二步制订规划的进程同兵库县十分相似,规划运动要求各村首先进行详细的入户调查。调查涉及生产率、家庭收入状况及其他众多普查项目,目的在于尽可能摸清农村现状。倘若不清楚地方经济陷入经济萧条的泥潭究竟有多深,也就无从了解危机给单个家庭或整个乡村带来多大程度的损害。调查仅仅是摸清状况的首要步骤,同时为下一步行动定下基准。
振兴计划就是在农村普查的基础上出台的。各村各户都制定了各自的振兴计划,并向公众发布村规划,并上报县政府审阅。农林省定下指导方针,为有可能产生的振兴规划条款做好准备工作,并制定出以年度为基准单位的五年规划。并没有什么一定要完成的定额和目标来限制各村制定计划。这就意味着各村、各户的计划虽不尽相同,但在行动范畴方面仍有共同之处。为了便于农林省和县政府对规划进行核对整理及评价,中央规划者提出他们认为地方最需要考虑的12个方面:
1. 土地划分及其合理化使用
2. 村级财政改革
3. 合理使用劳动力
4. 农业管理机构改革
5. 降低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
6. 改进生产方法和产量控制
7. 调控消费品价格
8. 调控农产品原材料流通(www.daowen.com)
9. 改革农户经济模式
10. 兴建防灾设施、成立救济基金并鼓励吸纳存款
11. 增进各类村级组织间的合作
12. 改革乡村教育、卫生及其他农村设施(89)
即使是从如此短小的单子也可以一眼看出,农村社会改革的重点显然集中在经济的健康运行上。12项规划范畴中有11项都与此相关,分别针对改良农业生产手段、加强和市场的联系以及增进村内合作。就连针对社会改革的第12项也和前面几项的内容关系密切。被提倡的教育改革应致力于推动更实用的、以农为本的教育改革,这样才有利于农村经济复苏。规划者希望从小学阶段就开始“推广实用知识”,训练年轻人掌握技能,以期将来能真正具备“带领农民切实发展农村经济的领导力”,而且还需要培养妇女,使她们能够洞察农村经济形势。(90)
至少包括四方面的广义上(或重叠交叉)的改革范畴:资源管理、生产与营销、组织以及管理。资源管理首先要对土地进行管理,因为对任何农民而言,土地都是生存之本。指导方针针对如何提高现有耕地的利用率列出长篇指导意见。此外还涉及到套种、轮种和土地改良工程,地方规划者应考虑到上述因素,这样才能平衡好佃租关系,并避免地主扩大土地出租面积。用于居住或是闲置的土地可重新用作耕地,池塘和沼泽也可兼做耕地和渔业养殖。同时,新修的公路和灌溉设施也应用于鼓励农民从现有土地中获得更多产出。(与此同时,指导意见还敦促地方规划者密切留意诸如公路工程之类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农林省坚决杜绝给本已负债累累的农户增添新的债务负担。)
除土地外,还要对其他资源的管理进行规划。其中就有资本管理,规划者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改革计划,目的是提高资金利用率。改革倡议的重点一目了然,那就是尽可能将地方资本的控制权掌握在工业合作社手中。这意味着工业合作社有望成为村里最大的贷方,同时农户和农业组织也会把存款存入工业合作社。这样不仅避免了私人高利贷、银行甚至传统存款机构存在的可能性,而且借贷双方可以公平交易,但前提是会仔细考虑潜在借款人的信用度,也就是偿还能力。没有人能够借得到超过其农业产出额的款项。对于那些已经负债的人,当然会由债务整理委员会出面解决,并在还款过程中担当重要角色。(91)
此外,在资源管理方面,农民还需要采取特别措施利用劳动力资源。兵库农协所经历的曲折和磨难表明,许多农户未能最有效地使用现有劳动力,因而农林省开始着手应对这一问题。他们敦促农村社会落实大幅减少雇佣劳动力的计划,用家庭劳动力取而代之,并在农忙时节鼓励互助式劳动,同时引入耕畜和农用机械。农闲时节则敦促农户将劳动力投入到公共工程、乡镇企业以及合作加工农副产品。规划者也非常认同乡镇企业这一想法,但前提是要满足以下条件:项目的启动及运营资金要尽量少,最好能利用现有资源自给自足,而且产品需求也要有保障。浪费时间和金钱来生产没有销路的产品简直是无稽之谈。
与此密切相关的是,规划者着手提高农民的粮食种植与销售和购买必需品的效率。广泛动员降低生产成本,一部分有赖于农民自给自足,尽量减少购买消费品。肥料、饲料、农业化肥及农具要么全部由农民自己生产,要么通过工业合作社低价购买。由村里联合购买昂贵但实用的农业机械,如稻谷脱壳机和抛光机,这样可以避免农民拖欠化肥商的账。工业合作社既然能统一购买,也同样能为农民种植的农产品安排统一的销售渠道。通过工业合作社统一收购,农民可以确保以公道的价格出售大米。通过利用合作社的仓储设施和资金扶助,农民可以择机以最理想的价格销售大米。
提高生产效率还包括挑选适合当地条件的作物或牲畜,掌握最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同时还要选准最佳收获时机。规划还包括技术革新,传播最新的农业信息,如作物品种、化肥及杀虫剂等资讯。只要这些措施执行到位,就能为普通农民带来可观的农业产值。通过了解农产品的市场销路,农民受益匪浅,工业合作社提供的有关消费需求、价格水准以及竞争等信息会帮助农民决定种植品种及时机。农林省的指导意见提出,如果农村社区能建立监督体系阻止品质低劣的作物流入市场,就可以增强市场信心,确保农产品价格维持一定高度。
和上述资源管理关系密切的组织改革势在必行,尤其是在涉及到工业合作社的情况下。例如,工业合作社的作用在于为社区扩充会员、增进和其他村子或组织之间的合作。农业协会、地方农协以及桑蚕和牲畜养殖联合会等都会主动和工业合作社加强联系,以便规划行动顺利展开。(92) 各村经济振兴委员会将努力协调各方面的规划行动,这样可以把各类组织的领导人汇聚在一起。仅凭这点变化,就足以证明农村组织经济运作的模式已有长足发展。
管理改革不仅意味着一般意义上的资本和劳动力集约,弥补日本农村小规模经济模式的不足,而且在具体意义上意味着号召农户发展登帐式经营,并将该模式加以推广。规划者急切盼望农户生产更多诸如酱油、味噌和服装之类的日用品,各户能够自制日用必需品,或同其他农户交换日用品。农户会更加密切留意收支情况;尽管收入变化和其他领域改革的成败联系更加紧密,但农户应该尽力“平衡”家庭收入。这意味着他们不能仅靠种植一种作物,而是要靠兼职或从事林业等副业才能保证有额外收入。农户至少全年都有稳定的收入保障,这样才有望减轻债务负担、维持收支平衡,甚至还有盈余存款。
振兴运动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阶段是执行规划。在这一点上,全国振兴运动与兵库模式不同,在措施的具体执行方面并没有单纯依赖地方农协,而是将责任分解到各个村级机构。工业合作社、学校和众多组织都被列为执行机构,承担各自任务。然而,在农林省规划者看来,农协和工业合作社都无法独立承担组织村落基层运动的重任,单纯指望他们无法保证规划运动获得成功。针对这一点,农林省官员将目光投向农事实行组合,赋予该组织执行规划运动日常事务的职责。
为了更易于操作,农林省修改了相关的工业合作社法,确保了农事实行组合成员能够加入村级工业合作社。该举措使每一个村落都能够接触到工业合作社,这样一来合作社和农村社区各家各户的联系更密切了。(93) 由于所有主要村级机构领导人往往也都是经济振兴委员会成员,就更有可能加强协调与合作(至少在表面上)。
农林省要求参加运动的村子上交进度报告,并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时接受更为详细的评估。然而,即便如此,农林省或各县也根本不可能精确衡量运动的进展情况。如果要进行公正评估,就必须掌握许多变量并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然而正如指导意见所暗示的、无数实践证明的那样,制定什么样的目标以及完成与否都不重要。一个成功的计划总会得到回报,并不因为它偏离了人们的预期而受到指责。
农林省有意借助地方的热情来推动运动发展,因此大谈1932年底的农村现状;其他机构虽然并不完全认同农林省的规划目标,但也沿用类似术语,他们认为规划运动对农村人口具有潜在吸引力。农本论者早已通过请愿运动成功地说明了农村对变革的渴望心态;当然也可以认为佃农运动选择了同样的发展方向。所以政府把国家命运和农村变革的推动力联系在一起,也就不足为怪了。下面将介绍振兴运动在农村社会的萌芽与发展,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农村社会就已在积极响应经济振兴,而且最终对经济振兴运动的改革倡导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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