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个税下企业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分析

新个税下企业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分析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企业单位需要做好十足的准备,以迎接新个税带来的挑战。此次会议还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而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以南京为例,目前南京私营企业社保比例为员工个人承担10.5%,企业承担29.5%。期待新的社保政策出台降低比例,以缓解企业现有的压力。

新个税下企业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分析

邹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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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邹奇,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培训讲师、税务师培训讲师,润华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部副主任,多家上市公司以及专业培训公司法律顾问。

【内容摘要】 今年财税政策频出,国地税合并、社保由税务部门征缴、养老金中央调剂等政策相继出台,要求各企业、各财务人要将行业调整至更加规范。在社保将与工资统一基数申报后,国家出台配套政策,如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由税务统一征收社保等以节省企业用人成本同时提高员工社保待遇。同时,新税法还规定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主要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具体申报也力求简便,让纳税人减轻申报负担,同时也减轻税务机关的征管压力。为此,企业单位需要做好十足的准备,以迎接新个税带来的挑战。

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至今,已进行过7次修改。此前6次修改多是围绕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等问题的小幅修改,此次修改则旨在推动个人所得税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调整优化税率结构,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着力解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是我国健全现代税制体系和加强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新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劳动性所得归并为“综合所得”,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其他各项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此举意味着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迈进的工作已经启动,有利于实现收入来源单一与收入来源多元的纳税人之间、拥有不同种类劳动所得的纳税人之间的课税公平,使具有相同支付能力的纳税人承担大体相同的税负

新法统筹考虑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将综合所得基本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每年6万元,降低了中低收入群体税负,能够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同时,优化调整综合所得的税率结构,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这可以让新法的减税红利覆盖更广泛的人群,尤其是为中低收入群体减税,使税法的收入调节效果得以强化。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旧税率扣除数如表4.1所示。

表4.1 2018年10月1日新个税速算扣除数一览表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那么,2018新版个税速算扣除数要怎么计算呢?举例说明。

假设员工税前工资10 000元,扣除社保300元。

(1)适用5 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

应纳所得额= 10 000—300—5 000 = 4 7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 700 × 0.1—210 = 260元

(2)适用3 500元旧的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

应纳所得额= 10 000—300—3 500 = 6 2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6 200 × 0.2—555 = 685元

同比新个税标准比旧的个税标准减少425元个人所得税。

然而今年财税政策频出,国地税合并、社保由税务部门征缴、养老金中央调剂等政策相继出台,无疑在释放这样一个信号,未来将会更加严格要求各企业、各财务人,势必要将行业调整至更加规范。

很多企业都尤其关心社保将与工资统一基数申报后,企业付出更大代价的同时员工拿到手的钱却会更少这件事情。如表4.2所示。

表4.2 社保与工资统一基数申报后影响 单位:元

(www.daowen.com)

很多企业仔细一算,直呼社保缴费比例太高了。企业真的伤不起。别着急,好消息还是有的。

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了社保降费率的最新政策:原定实施至明年的现有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将在2019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政策再次明确,社保要降了。此次会议还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而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降低社保费率的政策,之前就有了。2018年9月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对于降费率是否影响待遇的问题,人社部官员表示,降费率绝不影响社保待遇。“降费率不能‘摁下葫芦起了瓢’,未来随着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生活成本的变化,各项社保待遇还将逐步提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表示。

以南京为例,目前南京私营企业社保比例为员工个人承担10.5%,企业承担29.5%。期待新的社保政策出台降低比例,以缓解企业现有的压力。

社保费率降低,不管是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但是网上却盛传,新社保后将导致费额提高,与个税减少的部分相抵消后,有一些人拿到手的工资会不升反降。还有机构预测企业与个人将补缴共计近2万亿元社保,超七成的企业日子将难过了?关于这些疑问,统一回复如下。

疑问一:社保新规将导致个税调整后到手工资反而变少?

人民日报:一般来说,各地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以基数的300%作为上限,60%作为下限。对大多数人来说,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都在这个区间里,所以缴费基数就是自己的实际工资,不存在“按最低工资缴费”一说。只有收入落到这个区间之外的人,才按上下限作为基数来缴费。

疑问二:企业与个人将补缴共计近2万亿元?

人民日报:有地方税务人士透露,目前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强调稳定为主,并没有谈论强化征管。实际上从明年开始,像社保缴费登记、变更信息、人数等仍由人社部门负责,税务部门只负责社保费的申报和征收,对社保费的稽查暂未确定。因此社会上担心明年开始征管大幅加强并没有道理。

疑问三:30%的利润要没,超七成的企业日子将难过了?

人民日报:针对社保费的政策并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征管方式。征管能力增强后,国家会统筹考虑,根据实际调整。专家表示,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社保费之后,征管能力确实会增强。但国家层面会考虑企业负担实际问题,在当前情况下不太可能出现企业负担飙升的情况。实际上,我国社保费率已阶段性降低。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4次降低社保费率,总体社保费率从41%降到37.25%,减少企业成本约3 150亿元。

总结:社保费率降低但是今后社保将有税务统一征收,一方面节省企业用人成本;另一方面提高员工社保待遇,对谁都是有利的,所以大家不要再质疑了。

另外,特别大的利好消息是:新个税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保障纳税人的教育权、健康权、居住权等基本人权。在规定原有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的同时,还规定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设立专项附加扣除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负,而且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彰显新法对公平原则的贯彻。这一做法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更加平衡充分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将对其他税种税法的制定和修改起到示范作用。

好政策还得落实好,纳税人如何证明自己符合扣除规定呢?

专家表示,这次公布的办法较好的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并力求税收征管简便易行。专项附加扣除主要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让纳税人减轻申报负担,无须提供太多资料。同时也减轻税务机关的征管压力。那么纳税人该如何来证明自己符合相关扣除规定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例如,由公安部门提供有关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出国留学人员信息、公民死亡标识等信息;由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等。

可以这么说,最简化可以简化到只需要你报你所在辖区的子女的学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就给你扣了。

除了简化流程,此次意见稿还对一些执行痛点予以关注。例如,对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只要求提供住房租赁合同,而不要求提供租金发票,就是考虑了目前租房市场大部分租赁行为并没有开具发票。如果把发票作为前置条件,会增加纳税人负担,还会推高租金价格。在具体扣除标准上,还兼顾了各地租金水平的差异性。并在总体上略高于房贷利息扣除标准。体现了对租房群体的照顾。

新个税法的全面实施,让企业与财务人员都迎来新的挑战:

(1)新个税专业能力不足。

(2)工作量增加。

(3)员工疑问疏通难题。

为此,企业单位需要做好十足的准备,以迎接新个税带来的挑战。每个企业都必将有此类风险点,企业的目的是盈利,合理节税是企业始终在挖掘的,财务人员需要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为公司加强法律意识,合法、合理、合规的节税,才能创造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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