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的前7年保费(7 pay premium),如每年的保费超过规定缴纳的最高限值,那么该保险就会被定义为MEC账户,IRS认为MEC不是保险产品,而是投资产品[3]。
许多高净值人士单纯想利用高现金价值保单作为避税方法,或者认为自己“不差钱”,就一次性全部买入一张高额保单。但是,如果客人为美国身份,或者是买的美国保单,而该人寿保单成立时投入的保费超过联邦法的规定,或者累计的保费超过美国税收法规(IRC)的规定,这份保单就会被认定为MEC(modif ied endowment contract,改良型养老契约)。
一旦成了MEC,在节税的功能上就会产生很大的“质变”。例如,保单的取款不再使用“先进先出”(FIFO会计准则),而是“后进先出”(LIFO会计准则),也就是从保单得到的任何收入(赔付除外)都需要缴税;从保单贷款出来的金额也被认定为收入,也需要缴税;59.5岁前的所有取款、贷款会导致额外10%的惩罚性税款,一经被定性为MEC后,这个MEC标签就永远存在,即便使用1035 Exchange去成立新的保单且新的保单符合7 pay test保单最高保费限额计算标准,也会被定性为MEC。(www.daowen.com)
因此,如果想一次性将巨大数额的存款变成保单之前,最好先咨询保险公司,将支付保费的计划设计为阶段性保费(stage premium),以取代趸交(single deposit),如分成4—5次支付保费,以满足TAMRA(Technical and Miscellaneous Revenue Act)要求,并通过如GPT(Guildline Premium Test)这样的测试,将此定义为保险产品而非投资产品,让保费和身故金成为一定比例关系,限定可以放入的保费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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